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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949~1955被果敢歧视的日子 [打印本页]

作者: cao2001516    时间: 2016-6-17 14:30
标题: 1949~1955被果敢歧视的日子
插爆公私合赢【结构性供给侧改革】的屁屁





        这张股票是1956年8月由“苏州棉织工业公司”颁发的“苏州市棉织工业公司”的“公私合营大众染织厂”原企业主胡湧涛的,上面注明投资金额为“人民币捌仟贰佰陆拾壹元整”,息率按投资金额年息五厘计,股票的背面是“本股票注意事项”和“股息发放登记表”,按照这个登记表所显示的起息时间是1956年第一季度,最后登记领取定息的时间是1966年第二季度,每个季度领取的金额是103.26元。

   
       既然是公私合营,那么公股是多少?一些资料中却可以看到政府是如何进行对私营企业的投资的:一九五三年三月对695家公私合营企业的公股来源的统计,没收官僚资本和敌伪财产而来的公股占62.81%,人民政府的投资占31.14%;“五反”运动中资本家的退补罚款转作企业投资的占6.05%。这个统计数字是1953年统计的,也就是说在大规模的全行业完成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1956年之前公私合营这种改造模式就已经在进行,而在当时有些公股还是能算出来的,但是到了56年,就算不清楚了。

   
       即使在1953年在没有全面否定私有财产的时候,国家对私营企业的投入的主体部分也是通过没收企业所谓的官僚资本和敌伪财产来实现的;另外一部分资本的组成是“五反”运动中资本家的退补罚款,“五反”运动对民族资本家是一个伤筋动骨的运动,有资料显示对资本家的所谓“偷税漏税”的行为一直追溯到四十年代,而非仅仅是新政权时代。除了这两部分之外,国家对企业的直接投资仅仅只占三分之一不到,而这三分之一的投入也主要是靠提供生产原料等非货币形式进行的。至于说生产原料嘛,都公有了,所以其实国家基本上什么投入都没有。
   

    公私合营私股的核定是由政府来进行的,核定的多少由政府说了算,按照这张股票上核算出来的私股的金额为8261元,这个金额在当时也不是一个小数字。公私合营后企业主周涌涛已经不能再分享企业的利润,而是按照投资金额的年息五厘来拿取定息,8261元的投资金额按照年息五厘计算每季度为103.26元,每月34.42元,这就算是他以前企业对他的回报,拿到1966年第二季度即文化革命爆发,共计领取定息4336.93元。文革开始后定息取消,而根据国家财政部1979年下发文件,确定不再清退私股股金。


       1983年2月,中央统战部和商业部联合发文规定:公私合营企业的资产,“国家已按年息五厘发给定息,发至1966年三季度,公私合营资产(包括核定投资房屋)已属国家所有,不应退还本人。”这就意味着国家用原企业一半的资金获取了原企业的所有权!从此这个企业不再称公私合营,而改称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了,在这个企业里已经见不到原企业主一点点的影子了。


  这个改造的结果正如毛老人家所说“出这么一点钱,就买了这样一个阶级”(毛选五卷)一样,国家通过所谓的投资、资产评估、定息等手段,以低廉的价格消除了中国的一个阶级,消除了私有制,如果不运用国家机器这个强权,这一目标是无法实现的。

    但是,更另人寒心的事情是,当这些人几乎无偿的献出了自己的财产以后,他们还必须在政治上长期背负一个“资本家”的贱命,在历次运动中被整来整去,没有任何的话语权。有大量的所谓“资本家”,其本身资产少得可怜,有些拿定息的一个月甚至只有5分钱,为了这5分钱,他却必须在政治上背上一个巨大的包袱。就算那些拿得多的,比如这里这位,一个月也才不到40块,当时也就一普通工人的月收入而已。
  

    都说这场改造运动是赎买政策,但实际上是掠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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