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令,国家水资源管理委员会(The National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Committee)共有21名成员,主席由副总统吴亨瑞班迪优担任,秘书长由水源与江河管理局局长担任,其他成员分别有:边境事务部长、农业畜牧与灌溉部长、内比都与曼德勒市长、相关政府部门局长等。该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制订实施国家水资源全面管理战略;制订国家水源政策;进一步加强同国际方面进行水资源开发合作。
国家运输发展与工程实施委员会(the Committee for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TransportSector and Implementation of Projects)共有22名成员,主席由交通与通讯部长担任,联合主席由计划与财政部长担任,秘书长由交通与通讯部常务秘书担任,其他成员为相关政府部门局长和常务秘书。该委员会的任务包括:为了实施国家运输总体规划,对规划内项目、财政进行审核;制订必要的政策和战略,以便缅甸交通与运输领域达到国际标准。
重新组建的荒地与空地管理委员会(The Central Committee for the Management of Vacant)共有18名成员,主席由农业、畜牧与灌溉部长担任,副主席由农业、畜牧与灌溉部副部长担任,秘书长由田地管理局局长担任,其他成员为:总统府局长、综合行政厅局长、农业局局长、国内税务局局长、旅游局局长等。该委员会的任务包括有:向农业、畜牧业、矿业,以及获得政府许可的其他业务等分配空地和荒地;审批公民投资者、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与缅甸公民合资经营的外国投资者等投资者对使用的空地和荒地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