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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缅工厂执行签署劳工雇佣合同情况如何? 结果你根本想不到 [打印本页]

作者: 光辉道路    时间: 2016-7-30 14:51
标题: 全缅工厂执行签署劳工雇佣合同情况如何? 结果你根本想不到
从劳工协会获悉,自劳工部去年(2015年)8月向全国企业、工厂等业务雇主通知重新签署劳工雇佣合同以来,迄今已快满1年。然而,重新签署劳工雇佣合同的企业仅有全国工厂的20%。
根据2013年颁布的《缅甸就业与专业发展法》规定,雇主若雇佣了工人,须在雇佣之日起的30天内同工人签署雇佣合同。若违反该项规定,将被处以不超过6个月的有期徒刑,或被罚款,或两者兼罚。此外,雇主若违反合同规定,将被处以不超过3个月的有期徒刑,或被罚款,或两者兼罚。

据悉,依照国家劳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委员会的规定,全缅劳工最低工资标准为3600缅元/日。该标准从去年9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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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王巡山    时间: 2016-7-30 16:53
加油,为了捞面的经济发展不起来,必须认真落实劳动法,一有触犯必定严惩绝不姑息,一方面逐步让最低工资和国际接轨,请参考中国云南最低工资来执行,另外大力发展工会组织,保护工人的利益,工厂资本家一旦有任何一点虐待缅甸员工,立马抗议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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