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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希望同盟军高层 警惕 骗捐 抢捐 逼捐 等严重违法犯罪现象 [打印本页]

作者: 技术援果    时间: 2016-8-15 13:49
标题: 希望同盟军高层 警惕 骗捐 抢捐 逼捐 等严重违法犯罪现象
本帖最后由 技术援果 于 2016-8-15 15:20 编辑

希望同盟军高层 警惕 骗捐 抢捐 逼捐 等严重违法犯罪现象

首先说募捐,其实合法的募捐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非法的募捐是严重危害果敢难民的权益,并且可能导致恶劣社会影响,伤害民族感情的。尤其是去年29以来,募捐呈现了各种乱像,而且各个募捐集团之间还发生很矛盾,甚至火拼问题,并且导致了巨大的问题。

其实募捐集团有那些,首先就是协会,以协会为渠道的,还有同盟军后勤组织的,还有以营为渠道的,还有在同盟军中服役的志愿者组织的渠道,还有民间个人和集体组织的渠道。最后这些渠道都统一到同盟军后勤组织的渠道了。

首先说志愿者渠道的问题。由于好多志愿者无法忍受山上的恶劣环境,所以缺吃的缺喝的就找大家要,并且还编出各种要钱的理由,比如伙食费,通信费,医疗费,还有甚至结婚费都要,而且狮子大张口什么都要。好多好心的国内朋友一次一次被他们欺骗,所以一次一次的把红包还有物资上上去。这些渠道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就是不受监督,而且同盟军高层并不清楚这些渠道,或者就算知道最多是基层知道,所以是一笔糊涂账。这样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问题,而且好多物资可能没有到前面就损失了,或者这些志愿者会拿着各种罚款单来要钱。所以好多志愿者名义上是500一个月,但是实际收入可能5万一个月就不止,光私自接受的募捐物资就可能一个月高达5万元,接受到的红包可能1-2万一个月。其实像宫营长那样搞募捐其实是好的,毕竟他们不随便糟蹋物资,但是实际上力度还是不够的,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后勤渠道,光靠个人,还有营为单位的保障,很容易导致物资损失,甚至没到前面就各种原因损失50%。还有一些个人,成天讲排场,讲阔气,胡乱糟蹋物资,差的还不行要好的,没钱就找大家要,各种理由,这样不是对难民的亵渎?


民间个人渠道也很严重,其实最突出的就是随便注册官方网络相关的媒介,然后收取红包的问题,这个问题很严重,而且可能收到很多的红包,还有就是这些钱去了哪里不知道,怎么花的不知道,还不受监管,这样可能是部分的钱到了难民手上,但是实际上中途消耗多少不知道,个别人挥霍了也不知道,或者用于其他不良的目的也不知道。


民间组织和协会渠道相对要好很多,但是也不是问题没有,其实最明显的就是个别人频繁换手机,换越野车和艰苦朴素的作风相违背,其实做志愿者就应该节俭,如此破费难免引发问题,这样不需要白伪用水军对付你,你自己就会破坏自己的名声。


所以统一走同盟军后勤的渠道是最对的,这样做避免了上面的一切麻烦,并且杜绝了骗捐 抢捐 逼捐 等严重违法犯罪现象。但是实际上虽然上面三令五申杜绝其他渠道,但是还是有个别的营个别的志愿者继续自己的渠道,而且大肆收红包。好多人私自设立微博还有QQ空间吸引国内网友捐助。最后形成了很恶劣的影响,还有一些违反犯罪,甚至遭到有关部门处罚,还要国内网友买单。

下面谈谈三种犯罪的现象:
1:骗捐,最大的特点就是用各种欺骗的手段,骗国内朋友捐助,主要是通过非官方渠道,而且他们的目的是恶意占有,属于诈骗罪最严重的,他们有白伪收买的,也有同盟军个别有问题的志愿者,还有一些民间人士或者集体组织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存在欺诈性。而且就算是同盟军的人,由于他们的负责可能导致捐赠物资丢失。

2:抢捐,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们通过各种方法从官方渠道抢夺物资,并且还编造各种理由攻击同盟军后勤,甚至炮制各种的小道消息,对人身攻击的故事,还有各种理由诬蔑同盟军后勤。甚至造谣同盟军后勤的同志叛变,但是又拿不出证据。其实这些小渠道最大的麻烦就是削弱了同盟军后勤的物资筹集能力,并且还破坏了同盟军后勤的形象,甚至伤害了民族感情,尤其是难民的感情。

3:逼捐,这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炮制各种谎言收红包收钱,有受伤的照片,罚款单,结婚的照片,还有甚至有同盟军阵地的照片,甚至拿难民的尸体照片作为逼捐的方法。这点不得不说,同盟军有自己的医疗系统,有自己的后勤系统,你们这样做典型就是对自己的组织不信任。而且还亵渎了难民,你们根本不理解难民的困难,而且你们这样做拿人家伤心的图片做自己逼捐的工具,难道难民怎么想?难道他们只是要钱的工具不?


所以上面说的三种现象,伤害了民族感情,更伤害了国内同胞的感情,还导致了募捐物资的巨大的浪费,甚至导致了好多损失,而且某种意义上说还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尤其是诈骗罪的定义中这个是严重的问题。果敢同胞有难,作为华夏儿女理所当然因该帮助。但是如果把难民的困难和痛苦,作为自己 骗捐 抢捐 逼捐 的工具,那么你不认为自己太卑鄙了吗?而且通过抹黑同盟军后勤,来抢夺募捐物资你不认为自己太可耻了吗?没有钱花了就找国内朋友要,你不认为你这样逼捐太无耻了吗?

所以下面介绍下诈骗罪: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罪与非罪的界限
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作者: 大王巡山    时间: 2016-8-15 14:06
的确是个很严重的问题,最后可能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得不到帮助,热心帮助他人的心寒而不再帮助。
作者: 兴汉大儒    时间: 2016-8-16 09:50
网友给战士捐点,没什么吧。本就没什么好渠道。
作者: 技术援果    时间: 2016-8-16 10:33
兴汉大儒 发表于 2016-8-16 09:50
网友给战士捐点,没什么吧。本就没什么好渠道。

本身这个就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违背,因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但是个别小战士呢?一个月可以收2万的红包,甚至月月都有红包。还有更严重的,就是把募捐物资丢失的,或者损失的,这个如何解释?不是有网友说捐助了一个车队的车辆,还没到果敢就损失了一半,这个你如何解释?所以这种渠道本身就因该禁止,而且存在不安全性。还有同盟军高层不知道,所以最好是收到红包向上级报告一下,并且最好是统一支配红包,因为这个是集体的不是个人的。个别垃圾你捐助给他他就认为是自己的,随便支配,甚至卖掉换钱,这种行为就是对难民的犯罪。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6-8-16 11:47
楼主对募捐还挺有研究的,同盟军不用你还真是个损失。建议同盟军使用楼主,给楼主个红十字会会长之职,负责募捐和难民救济事宜。
作者: 兴汉大儒    时间: 2016-8-16 12:47
技术援果 发表于 2016-8-16 10:33
本身这个就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违背,因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但是个别小战士呢?一个 ...

谁能收那么多红包?没吧。只要别骗,收点就收吧。恶人们都富得流油,好汉们收点红包就不可以?给后勤,就到不了战士手里了。,
作者: 技术援果    时间: 2016-8-16 12:56
兴汉大儒 发表于 2016-8-16 12:47
谁能收那么多红包?没吧。只要别骗,收点就收吧。恶人们都富得流油,好汉们收点红包就不可以?给后勤,就 ...

一个月收1-2万红包真正常吧?尤其是是一些网络上影响力大的,一个月收个3-5万甚至50万都是很正常的。骗是肯定存在的,要是不骗就不会损失那么多物资了。说到后勤,有的时候是恶人先告状,某些人不但污蔑后勤,说什么东西他们贪污了,而且还造谣他们叛变。最让人气愤的是,自己的后勤都不相信,那么还是一个同盟军吗?还是自己人不?好汉收红包可以,但是因该监管,因该向组织报告,否则个别人做了汉奸,背叛组织你还不知道吗?就通过红包支付酬劳,还有一些收了钱就拍摄军事机密的,网络上随便发布的,也没听过组织批准的。所以作为一个组织,首先就因该信任自己的后勤,信任后勤的同志,并且体谅自己的同志。还有遇到事情就因该多向组织汇报,尤其是红包,随便100 200的收不报告,至少要汇报,申请组织普准后才可以使用。组织没批准随便花红包本身就是对难民不负责!
作者: 兴汉大儒    时间: 2016-8-16 15:35
技术援果 发表于 2016-8-16 12:56
一个月收1-2万红包真正常吧?尤其是是一些网络上影响力大的,一个月收个3-5万甚至50万都是很正常的。骗是 ...

胡说什么?谁收了那么多钱?整天宣传援助难民的团体都收不到那么多钱。到底谁收了?说个名字。
作者: 技术援果    时间: 2016-8-16 16:50
兴汉大儒 发表于 2016-8-16 15:35
胡说什么?谁收了那么多钱?整天宣传援助难民的团体都收不到那么多钱。到底谁收了?说个名字。

这里给某些人留面子,保密不公开!事实就是事实,甚至还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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