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敢资讯网

标题: 缅甸《商业税法》“购买黄金者须缴纳5%商业税” [打印本页]

作者: 光辉道路    时间: 2016-8-22 14:11
标题: 缅甸《商业税法》“购买黄金者须缴纳5%商业税”
        近日,当局公布的“购买黄金者须缴纳5%商业税”的消息震动了国内整个黄金业界。包括仰光、曼德勒在内的金铺主议论纷纷,表示向购买黄金的消费者征收商业税,会导致缅甸整个黄金市场崩盘。大家呼吁政府重新考虑此事,将须缴纳的商业税降低至1%。
       曼德勒一家金铺主阐述心声,若按照当前的一缅两黄金80万缅元的市价计算,消费者每购买一缅两的金制首饰,其就须缴纳4万缅元的商业税。该店主称,黄金不同于其他普通的商品,应区别对待,特别希望当局重新调整对黄金的征税标准。
       缅甸黄金业协会秘书长说,其实消费者要缴纳5%商业税这一规定,早在1998年就开始在全缅实行,但这项税收规定并没有很好的落实。但市场上通行的做法是,金铺没有要求消费者缴税,而是自行贴补一笔钱用以抵消消费者应付的税款。而当下,国内税务局正式通知购买者须缴纳5%商业税,并准备开始严格实行这一税收规定。
       从业内人士获悉,国内所有黄金业主将联名上书,向联邦议会呼吁降低购买黄金的商业税比率。
       据悉,国内金铺一般销售用纯金加工制造的金链、耳环、手镯、戒指、梳子、珠宝装饰等首饰,除了销售加工品的金铺,还有专门销售金条的批发店。缅甸百姓有储存黄金的习惯,有些家庭把黄金当成货币的替代储备财产。而随着金价越来越高,百姓存金的习惯将正在逐步消失。
       目前,矿业部以产量分成方式同私营金矿开采公司合营金矿开采业务。根据合同,金矿开采公司每年须以每区块24缅两黄金的标准向矿业部缴纳税收。但一些金矿开采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并没有向矿业部缴纳黄金。
       另据从国内税务局获悉,《商业税法》于1990年颁布,并于1990-1991财年开始生效。依据此法,相关业务须缴纳相应的税款。商业税属于间接税收种类,业主或店主要代表当局间接向消费者征税。业主或店主须把征收的税款从每月1日至10日内通过银行向相关税务局提交。依据《商业税法》,须缴纳商业税的商品若逃税 ,将被处罚10%的罚金。
       据税务局数据,2013-2014财年至2015-2016财年,税务局从黄金批发店和金铺征收的税收累计达50多亿缅元,分别是商业税30亿缅元,收入税20亿缅元。


作者: 果敢南天门    时间: 2016-8-22 14:31
什么卖黄金还得交税?
作者: 异域游子    时间: 2016-8-22 14:33
还有天理吗?这世道怎么这么不公平啊???相当于,有钱的也犯法了。
作者: 星语星愿    时间: 2016-8-22 14:56
大概很多想买黄金的人都会因此而怯步了吧,反正不买黄金又不是活不了




欢迎光临 果敢资讯网 (http://kokang88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