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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菜刀于杀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庄周梦蝶    时间: 2016-9-15 08:26
标题: 菜刀于杀人
有一家铁匠铺,打制的菜刀特别锋利,世道不太平,有不少亡命之徒都用这家的菜刀干些杀人越货的勾当。掌柜的觉得这是对自家菜刀很好的宣传,还一直沾沾自喜,可没想到很快他就被六扇门的抓获,以下是口供。
1.
包龙星:有人用你做的菜刀杀人,此事你可知?!
掌柜的:青天大老爷!任何刀都可以用来杀人啊!
2.
包龙星:有劫匪买了你的菜刀直接就跑去杀人了,你知道吗?
掌柜的:青天大老爷,这是个别用户啊!我们无法判断用户买了菜刀是回家做饭还是直接砍人啊!
3.
包龙星:你们说自己对避免用户砍人做了很多措施,但是仍然有不少用户在购买菜刀后砍人,对此你怎么解释?
掌柜的:我们也很奇怪啊大人。我们的菜刀卖出去几万吧,砍人的只是那几个而已啊。
4.
包龙星:既然你们无法保证菜刀不被用来砍人,为什么不多雇人,逐一跟踪每一个购刀的客户?
掌柜的:…雇不起啊…
5.
包龙星:你们明知已经有菜刀被用来砍人了而且无法避免,为什么不转型磨豆腐??
掌柜的:…小的只会打菜刀啊!!
6.
掌柜的:你们抓捕的江洋大盗,有七成用的是我们的菜刀,但是大老爷您不能说我们的菜刀七成都用来砍人了啊!!大人您说有很多人原本都是老实人,之所以成为了强盗都是 因为我们的菜刀过于锋利这我不敢苟同啊大人,教谕百姓那是朝廷的职责,小的只想打一口锋利的菜刀啊!
……
最后
10.
包龙星:你们既然做菜刀这么牛逼,为什么不能把菜刀打造成切菜锋利,砍人时自动卷刃的呢??
掌柜的:………………小人做不到啊!!!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6-9-15 09:13
标题中的“于”应为“与”。
作者: 庄周梦蝶    时间: 2016-9-15 09:27
马马虎虎 发表于 2016-9-15 09:13
标题中的“于”应为“与”。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的道理
作者: 大王巡山    时间: 2016-9-15 09:38
现实更甚之
作者: 兴汉大儒    时间: 2016-9-15 10:10
人都会杀人。是不是让人绝种?
作者: 庄周梦蝶    时间: 2016-9-15 10:48
兴汉大儒 发表于 2016-9-15 10:10
人都会杀人。是不是让人绝种?

这个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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