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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缅甸联邦”一直严重违反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第一条 [打印本页]

作者: 不抵抗将军    时间: 2016-9-28 14:44
标题: (转载)缅甸联邦”一直严重违反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第一条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国家主权主要体现在“领土所有权、国民与国土安全权、自由外交权、内政管理权”等。下面根据“缅甸联邦”的实际情况,分层面简说。

1、“缅甸联邦”本身没有“联邦主权”。

依据彬龙协议,各民族邦拥有独立自决权,这意味着:各民族邦拥有完全的主权,“缅甸联邦”只依据委托而得到各民族邦部分主权的“代理权”。

主权代理权、主权,两个概念。

中、印、缅发起的“五原则”,“缅甸联邦”只是代理各民族邦而发声。

2、“缅甸联邦”侵犯了各民族邦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从1958年开始,至今。

第一次侵犯各民族邦的“主权和领土完整”:1958年,吴努的看守内阁(军人奈温主持)“非法冻结”了47年宪法的“可脱联”条款。

本来,“缅甸联邦”没有任何权力。它的一切权力,都是各少数民族邦委托的代理权,它只有贯彻执行权,无权自我赋权,更不能反噬各民族邦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但“缅甸联邦”自我赋权,企图影响各民族邦的“依法脱联权”——解除主权委托代理关系的天然权利。

从这时起,“缅甸联邦”有个“怪”情况:闭口不提彬龙协议。感兴趣的吧友,可以思考为什么。

3、直接武力侵犯各民族邦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非法冻结”行为,引起了各少数民族的强烈反弹。比如掸邦,知识分子和民众群情激昂,反抗“缅甸联邦”的侵权行为,“联邦军”开进了掸邦、武力镇压掸邦军民(参考“当阳大战”),最后赖着不走了。
掸邦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了大缅族主义的严重践踏。


作者: 精忠岳飞    时间: 2016-9-29 14:00
说的似乎有道理!赞!
作者: 不抵抗将军    时间: 2016-9-29 16:56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6-9-29 14:00
说的似乎有道理!赞!

别人写的,我也觉得有一定的道理,所以转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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