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敢资讯网
标题: 种姓制度和无姓制度的公民等级 [打印本页]
作者: 北美汉风 时间: 2016-12-19 01:22
标题: 种姓制度和无姓制度的公民等级
印度的种姓制度印度的种姓制度(caste system)把人分为5等,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第一等BHRAMIN婆罗门: 僧侣贵族,有释教和祭神特权;
第二等KSHATRYIA刹帝利: 是军政贵族和世袭权贵,有征税的特权,这是外国人可以达到的等级,比如英国人。
第三等VAISHYA吠舍:白种(雅利安)人组成的自由平民阶层,农、林、牧、渔、猎、工、商,政治上没有特权,需纳税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SUDRA首陀罗: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如藏民和东方曼尼普尔人),从事农、牧、渔、猎等行业以及被认为卑微低贱的职业。
第五等 PANCHAMAS-UNTOUCHABLES“不可接受的贱民”(达利特):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种姓世袭,不易更改,永远下贱。
缅甸和印度的不平等的公民体制有些相像。缅甸社会把本国公民也分成五等,
一等公民:和尚(和西藏差不多)
二等公民“貌”“郭”“吴”:男人,凡事几乎都要以男性为主,从国事到家事都算。是男人就是兄弟叔伯,没有姓氏
三等公民“玛”“杜”:女人和尼姑,是女人就是姐妹阿姨,无姓氏
四等公民:人妖,如厕受限,无姓氏
五等公民:少数民族和混血后代,多受限制
两个曾经的英国殖民地国家,有着一个共性,就是公民和民族的不平等。这是该社会体系存在着巨大的弱点和未知政治风险。并留给孟加拉、印度和缅甸接壤的桑三国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一个相当大的国际政治独立回旋空间,同时也留下未来社会动荡的政治风险因素。三国接壤的三角地区非常值得关注。
作者: 庄周梦蝶 时间: 2016-12-20 09:51
历史上,印缅是英国同一个总督管辖的,
缅甸本来没有种姓制度,英国殖民的遗留吧
作者: 北美汉风 时间: 2016-12-20 10:17
庄周梦蝶,缅甸根本就没种,也没姓。就是一通叔伯兄弟,阿姨姐妹,这个现象大概和原缅甸人口太少有关吧,这500年来,缅甸就凭着一通乱,国土面积涨了N倍。真不可理解。
欢迎光临 果敢资讯网 (http://kokang888.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