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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缅甸东子:缅甸第二次“21世纪彬龙会议”如何开? [打印本页]

作者: 星语星愿    时间: 2016-12-24 14:34
标题: 缅甸东子:缅甸第二次“21世纪彬龙会议”如何开?
本帖最后由 星语星愿 于 2016-12-24 14:38 编辑

  

    第一次的21世纪彬龙会议,在缅甸联邦政府和缅军要求民地武必须签署《全国全面停火协议》(以下简称NCA),以及拒绝果敢、德昂、若开三家组织参加会议的前提下,无果而终,草草收场。按照昂山素季国务资政的计划安排,第二次的21世纪彬龙会议将在2017年1月份或者2月份召开。

    但是,从第一次21世纪彬龙会议开始当天,缅军就对克钦独立军大打出手,并在掸邦德昂地区、果敢地区和若开邦分别对果敢同盟军、德昂民族解放军和若开军进行新一轮的军事进攻,特别是在果敢地区,果敢同盟军早在6月份,根据中方的要求,主动宣布停火的情况下,缅军依然不管不顾执意要以消灭果敢同盟军为目的的军事进攻,最后迫使以上四家组织组成缅北阵线于11月20日在勐固和木姐等地展开大规模反击。

    受到痛击的缅军,在政治上通过联邦议会将缅北阵线四家组织打成恐怖组织的计划遭到否决后,转而在掸邦议会,通过军方议员和巩发党议员占微弱多数且有包括民盟的其他政党15名议员缺席的情况下,强行通过了该议案,形成掸邦地方法律,这为下一步缅军根据2008宪法,宣布实行紧急状态进而接管掸邦的民盟政府提供了“合法”的依据。一旦这种模式成功,下一步,可能就是每家民地武都会被缅军莫须有地冠于“恐怖组织”进而接管各邦、各省的民盟政府,事实上架空联邦民盟政府,再次实行军政府统治或者假借巩发党统治。
因此,计划中的21世纪第二次彬龙会议,如果缅甸联邦政府和缅军还是坚持必须签署NCA以及拒绝全包容,特别是缅军还在继续对民地武大打出手,并将反抗缅军暴政的民地武组织打成“恐怖组织”的情况下,第二次的21世纪彬龙会议能否顺利召开,前景已经非常渺茫。

    为何NCA遭到众多民地武组织的抵制?这就涉及到缅甸的国体问题。

    众所周知,现在的缅甸联邦的立国基础,就是基于历史上的《彬龙协议》才成立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这份《彬龙协议》,就不可能有现在的缅甸联邦。昂山素季国务资政也非常明白,因此,她在竞选和上台后,就将民族的和解与和平会议继续定名为彬龙会议,意在沿续《彬龙协议》的精神,通过新的民族和解与和平协议,来继续巩固缅甸联邦的统一和完整。

   《彬龙协议》虽然在1962年被奈温军事政变而废除,但这只是缅方单方面的废除,一直未能通过民地武方面签署新的双边而从法理上完全废除,从而造成多年的缅甸内战。而现在的NCA以及在NCA基础上的《政治和平谈判框架协议》就是用来替代历史上的《彬龙协议》的,通过民地武方面的签字确认,从法理上正式废除《彬龙协议》,用NCA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政治和平谈判框架协议》来取代。

    问题是,NCA的政治目的是要将缅甸从从联邦国体变成单一制国体国家,完全要改变缅甸的国体,加上缅甸在联邦时期从来就没有实行过真正的民族平等,如果变成单一制国家,大缅主义只会使民族间更加不平等,因此,遭到绝大多数的民地武组织的拒绝签署就在情理之中。

    昂山素季在民族的和解与和平的问题上,虽然有着与民地武方面一致的目标,但在国家的国体上,却与缅军的目标一致,走进了想以联邦制的外壳包装单一制新缅甸的思路上。就形成了既与民地武方面有合作,也有巨大分歧,同时也与缅军有合作,也有巨大分歧的怪圈中。
  
    民地武不仅在缅甸立国之前因为反抗殖民和反抗侵略就已经存在,就是缅甸联邦立国依据的《彬龙协议》,也没有取消各邦的民地武,相反,立国后,民地武还是缅甸联邦武装力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存在,这也是至今为止,缅甸的各民族武装,不管是政府方、缅甸军方,各政党社团、还是民族方,都是称呼为“民族地方武装或民族革命武装(简称民地武或民革武)”,而不是称呼为“反政府武装”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缅甸联邦立国的重要依据,就是基于《彬龙协议》基础上的“众邦众军”,而非是单一制国体下的“一国一军”。

    中国的许多对缅研究学者,总是以单一制国家的视角来审视缅甸这么多年的内战以及得出民地武不应该存在的结论,并以此来向中国政府提出对缅政策建议,由于割裂缅甸联邦的立国法理基础,切片式地选取有利于自己学术观点的依据,这也是导致中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2009年以来,对缅政策失误的因素之一。

    现在,缅甸面临的国内和国际局势发生了深刻地变化,历史上的那种简单几条的《彬龙协议》已经不能满足这种变化,但是《彬龙协议》所折射出的彬龙精神,是新的历史时期下缅甸联邦还继续存在下的法理基础,这也是为何不管是昂山素季的民盟政府,还是民地武方面,都在说“彬龙精神”。11月29日,中国外长王毅接见来访的缅甸和平委员会主席丁苗温时,也首次提到“彬龙精神”,并给出了中方对“彬龙精神”的非完整、可扩充的“以和平协商谈判、民族团结自治为内涵的”初步定义。这也说明,中国对缅甸的视角已经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真正在开始正视缅甸联邦的立国法理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来调整对缅政策,介入缅甸的民族和解与和平进程中。

    在民盟政府、民地武、中方三方都在强调“彬龙精神”的情况下,缅军虽然一直没有提“彬龙精神”这个词,但也无法否认,要不然,民族和解与和平的会议就不可能定名为“21世纪彬龙会议”了。
  
    因此,在笔者看来,如果要按期举行第二次的“21世纪彬龙会议”,则讨论“彬龙精神”将是各方的最大共识,在这个共识下,中方以公平公正的见证人身份,是完全可以从“彬龙精神”入手,劝说各方首先明确解决缅甸联邦立国的法理基础“彬龙精神”的完整内涵,达成多方都能接受的解释和内涵,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来开始重新推进缅甸的民族和解与和平进程,而不是再通过这个会议来强行推进NCA和排斥一些民地武。立国的法理依据都没解决,按照单一制国体设计的NCA来推进缅甸的民族和解与和平进程,注定将是失败的。


来源:缅甸东子的博客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6-12-24 16:29
东子的文章我一向是欣赏的。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6-12-24 16:37
马马虎虎 发表于 2016-12-24 16:29
东子的文章我一向是欣赏的。

我觉得。这个文章的作者似乎很多想说的不知道怎么说出来的感觉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6-12-24 18:04
军方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其余的只是动动嘴而已。军方没诚意,搞不出结果来。中方的力度不夠,和平进程有始而无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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