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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同盟军的执政合法性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29 18:04
标题: 请教同盟军的执政合法性问题
向大家请教,同盟军的执政合法性问题。

按一般理解,政府的执政合法性主要是来自三个方面:
1,意识形态合法性,如古代的君权神授父子相承;
2,绩效合法性,如近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中国梦,只有GCD才能救中国;
3,程序合法性,如各种总统选举;


那么同盟军的执政合法性来自于哪里呢?

是来自于意识形态上的炎黄子孙、明朝遗族?还是来自于绩效合法性上的抗击老缅欺压?还是说有其他的合法程序?

真的不了解,向大家请教



作者: 森林木    时间: 2017-1-29 18:35
同盟军代表被大民族主义“缅甸军”迫害杀戮的果敢人民,为本民族的生存而战斗,这就是合法性。请问楼主,你代表白氏集团为汉奸走狗,摇旗呐喊又有何合法性?
作者: 汉人同胞    时间: 2017-1-29 20:16
为民族的尊严和利益而战,为生存权和守住世居之地而战!民族自卫为民族解放而建立的政权,所谓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枪杆子里出政权,用枪杆子来维护自己民族的正当权益。
作者: 我们在行动    时间: 2017-1-29 20:28
汉奸走狗,尾巴又出来了
作者: 奋战守孤城    时间: 2017-1-29 20:44
本帖最后由 牛头角 于 2017-1-29 20:58 编辑

敢问楼主缅匪侵占平民百姓土地财产!奴役平民百姓!残害平民!法制何在!难道缅匪杀人就合法!果敢人民自卫就非法!
难道洲官可以放火!平民不准点灯!!!!!!!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29 23:34
森林木 发表于 2017-1-29 18:35
同盟军代表被大民族主义“缅甸军”迫害杀戮的果敢人民,为本民族的生存而战斗,这就是合法性。请问楼主,你 ...

你的回答印证了我的猜想之一,同盟军权力来自于绩效合法性这类。
此外,
我只是提出一个客观的问题,并没有立场。
我只是用户名里面有两个白字,和白所成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29 23:36
我们在行动 发表于 2017-1-29 20:28
汉奸走狗,尾巴又出来了

我问一句白天为什么是亮的,并不代表我就是黑夜吧?
第一次被这样称呼,呵呵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29 23:49
牛头角 发表于 2017-1-29 20:44
敢问楼主缅匪侵占平民百姓土地财产!奴役平民百姓!残害平民!法制何在!难道缅匪杀人就合法!果敢人民自卫就非 ...

我从没说缅军滥杀无辜合法,大过年的不用这么生气
作者: 北美汉风    时间: 2017-1-29 23:53
我们在行动 发表于 2017-1-29 20:28
汉奸走狗,尾巴又出来了

那个问题是"同盟军的执政合法性", 非常有效的问题, 很好的问题, 值得探讨. 我个人觉得和汉奸走狗完全扯不上任何关系.
作者: 北美汉风    时间: 2017-1-30 00:28
本帖最后由 北美汉风 于 2017-1-30 00:48 编辑

作为前自治邦,民族权利的合法性来自清朝授权土司家族和中华民国政府的授权。因此,无论社会制度如何,当时杨氏家族,具有明显的立法、施政、执法和程序合法性。

1947年后,以彬龙协议为宪法基础的缅甸联邦明显是违约方, 缅甸政府违宪违法,因此由自治邦组织的反击缅军入侵具有明显的合法性。但后期本邦但掸邦和特区政治权利由缅甸政府授予,和自治邦自身权利更迭的混乱,这个造成了自治邦权利机构代表组织的轮乱,各种组织并存,权利交叉并存。最终以拳头大小来和武力确定组织存在合法性,民族代表合法性都难说清楚,更不用说存在执政合法性、绩效合法性、程序合法性等。
作者: 森林木    时间: 2017-1-30 01:19
毕白白 发表于 2017-1-29 23:34
你的回答印证了我的猜想之一,同盟军权力来自于绩效合法性这类。
此外,
我只是提出一个客观的问题,并 ...

是我疑心重了,对不起了,只是对汉奸背叛祖宗,卖国求荣憎恨,请谅解。
作者: ibocn    时间: 2017-1-30 01:39
借用历史上侵略者的话,枪炮的射程内便是合法性。毛总也说枪杆子里出政权,借用他们当年造反的理由,是执政者反动无能,使人民处于水火之中,必须推翻它并取而代之。
作者: 汉王大风    时间: 2017-1-30 01:59
楼主提的问题要从2个方面考虑。首先,作为军队本身不能执政,如果军人执政就是军政府,这在当今社会是不被允许或认可的。所以,用同盟军执政的合法性作问题提问本身就不妥。可以肯定的说,同盟军不能作为一个主体执政。其次说合法性。法是行为规范的法律化。中国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从法律上讲,同盟军执政肯定不符合缅联邦的法律,任何国家都不允许自已省邦有军队,更谈不上由军队执政。要解决执政合法性问题,一是要在控制区制定自已的法律,然后由控制区人民推举出本区或的领导人,完成区域内部合法。二是由控制区向所在省邦要求承认其合法。总之,缅军绝对不会承认同盟军执政的合法性。从议会斗争的道路,也只能以正义党名义进行。所以,只有自已足够强大才能有争取合法性的可能。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30 06:41
北美汉风 发表于 2017-1-30 00:28
作为前自治邦,民族权利的合法性来自清朝授权土司家族和中华民国政府的授权。因此,无论社会制度如何,当时 ...

你说的条理很清楚,谢谢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30 06:43
森林木 发表于 2017-1-30 01:19
是我疑心重了,对不起了,只是对汉奸背叛祖宗,卖国求荣憎恨,请谅解。

没事,怀疑是独立思考的前提,就怕没有怀疑的盲从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30 06:50
汉王大风 发表于 2017-1-30 01:59
楼主提的问题要从2个方面考虑。首先,作为军队本身不能执政,如果军人执政就是军政府,这在当今社会是不被 ...

你说的都在法理上,只是现如今缅北各部成了缅甸军方晋级的垫脚石,而且双方实力悬殊之大是几十年甚至数百年来没有的,未来只怕成为刀俎鱼肉。
我提这个问题,也是想搞清楚,果敢同盟军的执政合法性,是否也是缅北其他邦军事武装的政治合法性, 能否成为联合的政治基础
作者: 汉人同胞    时间: 2017-1-30 11:20
毕白白 发表于 2017-1-30 06:50
你说的都在法理上,只是现如今缅北各部成了缅甸军方晋级的垫脚石,而且双方实力悬殊之大是几十年甚至数百 ...

民族联合共抗大缅主义是必由之路也是正义之举!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30 12:08
汉人同胞 发表于 2017-1-30 11:20
民族联合共抗大缅主义是必由之路也是正义之举!

期待的大方向是如此,但到具体的实施中,就要考虑各邦的执政合法性是否存在联合的政治基础。坦率说,如果各邦的执政合法性都主要来自于意识形态和绩效性方面,那么联合是脆弱的,很容易被分化。
有力的联合是程序上的强力维护与更大的绩效预期,我能想到的就是一支统一领导的强力部队与建立东缅共和国的政治理想。
东缅共和国与西缅甸的分界线大致是葡萄-密支那-八莫-眉谬-格劳-色登。
作者: 汉人同胞    时间: 2017-1-30 12:42
毕白白 发表于 2017-1-30 12:08
期待的大方向是如此,但到具体的实施中,就要考虑各邦的执政合法性是否存在联合的政治基础。坦率说,如果 ...

如果彬龙协议退出或被排除出外,也就表明退出缅联邦或被退出等寻求组新的国家(联邦)或新的归属。
作者: 三民主义    时间: 2017-1-30 12:50
希特勒,东条英机,都是“合法”上台的,但是他们代表的是法西斯主义,他们迫害犹太人,亚洲人,他们犯有反人类罪!是人民的死敌!所以他们是非法的!美英苏中的波茨坦宣言判处他们的死刑!缅甸军人集团从缅甸刚建国就把法律玩于股掌之上,破坏彬龙协议,大肆屠杀少数民族,罄竹难书!他们本身就是靠军事政变起家,毫无合法性可言!他们的下场与希特勒,东条英机没有什么两样!少数民族武装代表人民利益,揭竿而起,大方向是正确的,因此他们就是合法的!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31 11:17
三民主义 发表于 2017-1-30 12:50
希特勒,东条英机,都是“合法”上台的,但是他们代表的是法西斯主义,他们迫害犹太人,亚洲人,他们犯有反 ...

炮火覆盖的范围才有正义可言,这是个讲实力的世界
作者: 三民主义    时间: 2017-1-31 13:06
毕白白 发表于 2017-1-31 11:17
炮火覆盖的范围才有正义可言,这是个讲实力的世界

还什么“请教”?这才是你的真实想法!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1-31 13:12
三民主义 发表于 2017-1-31 13:06
还什么“请教”?这才是你的真实想法!

是啊,现实就是如此,难道你不承认这个基本现实么?
但正因为现实如此残酷,我才想请教深层的问题,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办法
作者: 汉王大风    时间: 2017-1-31 13:46
合法与非法是相对的,我在另一帖子上曾建议网友看南斯拉夫联邦完法和缅联邦宪法的连系和区别。从法律角度看,南斯拉夫联邦和缅联邦的国家构建相同,都由各省邦自愿组成。1992年,克罗地亚宣布南斯拉夫联邦宪法在克失效,同年马其顿和斯洛文尼亚也同样宣布南宪法在其省邦失效。经过10天的战争,南斯拉夫解体。缅联邦的47宪法也规定各邦可退出联邦。克钦等民族邦从未从法律上寻找解决民族出路的方式,一直以武力反抗缅军,又不宣布缅联邦宪法在其境内失效。这样的结果是国际社会不能出面干预。不提出民族自决的政治主张再苦斗50年也不会有结果。不善于从国际法角度考虑问题,其斗争方式也值得研究。现阶段能成立一个缅北民族联合政府是上策,根据形势再作最后决策。没有政府机构无法行使管理权。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31 13:54
毕白白 发表于 2017-1-29 23:36
我问一句白天为什么是亮的,并不代表我就是黑夜吧?
第一次被这样称呼,呵呵

何必在意,一些汉奸想扰乱这个网站,总跑来乱扣帽子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31 13:55
北美汉风 发表于 2017-1-29 23:53
那个问题是"同盟军的执政合法性", 非常有效的问题, 很好的问题, 值得探讨. 我个人觉得和汉奸走狗完全扯不 ...

留意下他们以前的帖子,看看他们除了扣帽子,还说个什么对同盟军有帮助的建议不

大致就可以知道他们居心叵测了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31 13:59
北美汉风 发表于 2017-1-30 00:28
作为前自治邦,民族权利的合法性来自清朝授权土司家族和中华民国政府的授权。因此,无论社会制度如何,当时 ...

个人觉得,合法性应该来源于中缅边界条约时,果敢土司和面政府的协议,

但这个协议现在却没什么人提,只是是不断强调果敢在帮中国抵抗老缅,
这种说法有点过分的了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31 14:01
牛头角 发表于 2017-1-29 20:44
敢问楼主缅匪侵占平民百姓土地财产!奴役平民百姓!残害平民!法制何在!难道缅匪杀人就合法!果敢人民自卫就非 ...

请理性讨论问题,楼主有说过“缅匪杀人就合法”。你这样歪曲他人言词的行为望收敛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31 14:03
我们在行动 发表于 2017-1-29 20:28
汉奸走狗,尾巴又出来了

请注意言辞,严禁辱骂他人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31 14:05
森林木 发表于 2017-1-30 01:19
是我疑心重了,对不起了,只是对汉奸背叛祖宗,卖国求荣憎恨,请谅解。

对汉奸背叛祖宗,卖国求荣憎恨可以理解,
但对提出疑问的人就骂汉奸合适么

中国人本来就对同盟军不了解,有疑问还不能问了?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31 14:06
毕白白 发表于 2017-1-30 06:43
没事,怀疑是独立思考的前提,就怕没有怀疑的盲从

可以某些来网站捣乱的人害怕别人有独立思考的想法,

这样就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31 14:12
毕白白 发表于 2017-1-30 06:50
你说的都在法理上,只是现如今缅北各部成了缅甸军方晋级的垫脚石,而且双方实力悬殊之大是几十年甚至数百 ...

这个基本很难,各武装其实一直没深入考虑过自己合法性的问题。

很多时候只是想得到缅军方的承认,或暂时停火。
有考虑政治合法性的也往往弄错了方向和洽谈对象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31 14:14
毕白白 发表于 2017-1-31 11:17
炮火覆盖的范围才有正义可言,这是个讲实力的世界

这个是根本,但民地武没有像这个方向努力,更多在展示自己的弱小
作者: 北美汉风    时间: 2017-1-31 22:19
鹤喻 发表于 2017-1-31 13:59
个人觉得,合法性应该来源于中缅边界条约时,果敢土司和面政府的协议,

但这个协议现在却没什么人提, ...

现在都是喊打,但难说清为谁,合法性, 和斗争目标
作者: 毕白白    时间: 2017-2-1 02:11
汉王大风 发表于 2017-1-31 13:46
合法与非法是相对的,我在另一帖子上曾建议网友看南斯拉夫联邦完法和缅联邦宪法的连系和区别。从法律角度看 ...

你说的不错,有个联合政府,起码才名正言顺。
回头看看你的原帖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2-2 19:50
北美汉风 发表于 2017-1-31 22:19
现在都是喊打,但难说清为谁,合法性, 和斗争目标

是,这个问题不解决很多东西都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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