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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二篇观点完全相反的关于果敢归属的文章 [打印本页]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1:32
标题: 转载二篇观点完全相反的关于果敢归属的文章
本帖最后由 马马虎虎 于 2017-4-1 12:02 编辑

贴吧“伪阿鲁纳恰尔邦吧”的小吧主梦回达旺搜集了几篇文章,是关于果敢历史地位归属方面的。经吧主的同意,我把其中的二篇转载到果敢资讯网,这二篇文章对果敢归属的观点完全相反,一篇认为果敢是属于缅甸的,一篇认为是属于中国的。本人的观点基本认同前者。从这个前提出发,认同中国对缅北政策,认同同盟军的全称“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认同同盟军的不分裂不独立的主张,认同果敢人民是缅甸民族一员的认识。至于二篇文章中其他细枝末节方面,本人未必赞同,只关注文章的基本观点。此外,对二篇文章的作者完全不了解。转载于此,仅供参考。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1:37
本帖最后由 马马虎虎 于 2017-4-1 11:43 编辑

第一篇:    中国为何无权“收回”果敢?
作者 黎蜗藤
2015-02-21
最近缅甸果敢局势紧张,中国的右翼民族分子开始鼓吹——中国有权“收回”果敢。
但中国真的有权“收回”果敢吗?

1.果敢自古不属中国
现在果敢是汉人占多数,但这并不意味着——果敢就理应属于中国。
事实上,果敢很久以来就是缅甸的一部分。
云南和缅甸之间的界线异常复杂。
云南以前并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从南诏到大理,有漫长的独立历史。
直到1253年,大理才被蒙古吞并(之后才有蒙古灭宋)。
蒙古退回北方之后,明朝派出沐英进攻云南,这样,才把云南兼并入中国的国土中。
而几乎与此同时,缅甸在被蒙古侵略之后,陷于分裂状态。
到了1555年,缅甸的东吁王朝,重新统一缅甸。
这样,中缅之间才开始有交界。
之后,中缅之间发生长期的边境战争,以致16世纪中期的中缅边界线非常不固定。
直到1602年,双方战争结束,边境线才开始固定下来。
但对于中缅边境的很多地方,双方都是通过土司来间接统治,这些土司之下又有小土司(茅扎)。
各个土司对两大王朝的依附程度各不相同,有的依附程度深,有的仅仅是象征式的,他们一时依附这个,一时依附那个,更多的时候是——两面都依附。
此外,还有很多地区是无人区或者是“野人”区,原先并无任何统属关系。
这是中缅边境问题极为复杂的根本原因。

但相对而言,果敢的历史是简单的。
果敢古名科干,又名麻栗坝,自古以来是掸族人(即泰族)建立的木邦的一部分。
木邦原属缅甸,但在蒙古侵略缅甸导致缅甸分裂之后变成独立的实体。
在明初曾接受过宣慰司这种象征性的头衔,但仍然一直保持独立的地位。
在缅甸重新统一以及中缅边境战争之后,木邦重新属于缅甸。
果敢原先并没有汉人,这块土地上是掸族和克钦等原住民世代居住的地方。
在明末清初,南明政权在云南建制,在被平西王吴三桂进攻之后,溃败的南明残余分两路退入缅境:
以桂王为首的一直退到缅甸内陆,被缅王收留,最后被吴三桂入缅境擒获;
而另一路则退入靠近中缅边境的果敢。
吴三桂之所以没有把这一路南明残余歼灭的原因,是因为——
他们已经不在中国境内,也没有军事威胁和政治价值,于是就任由其自生自灭了。
可见,从一开始,果敢汉人进入这个地带,是一种“客居”的流亡者的身份。
这和朝鲜人涌入中国延吉有异曲同工之妙。
显然无法因为后来汉人占了多数,就说那块地是中国的。
在乾隆期间,中缅在边境在发生战争。清朝一度占领了木邦等边境土司。
但战争之后,基本恢复了战前的边界,“置三司于不问,任缅处置”。
于是,木邦重新归缅甸所有。
果敢汉人客居在果敢之后,一直向木邦土司每年缴纳赋税。
据《果敢志》,果敢最初其首领是一个陈姓的“大伙头”,后来据传因为陈姓大伙头懒惰,不愿每年亲自跑木邦衙门,于是委托了杨姓的人缴纳赋税,于是,木邦指定了杨姓的人为茅扎,取代了陈姓的地位,从此,杨氏在果敢有了世袭的地位。
木邦对果敢汉人社区领袖的更换,再一次确立了木邦对果敢的主权。
根据今人写的一些材料,在1840年,清朝曾册封杨姓土司为世袭果敢县令。
此事显然发生在木邦土司任命杨氏为茅扎之后。
查《大清一统志》和《云南通志》,均无果敢县这个设置。
同时,既没有显示果敢向中国交税,也没有显示中国干预果敢的内政。
可见,这仅仅是一种象征式的行为而没有实际意义,与木邦对果敢的统治不可同日而语。
1885年,第三次英缅战争后,英国正式占领缅甸,木邦也成为英属缅甸的一部分,果敢等归属木邦的小土司也随之归属英国。
这时,英国提出和中国就中缅边境划界,于是中英开始就划界展开谈判。
中国为谈判展开了边境的调查工作。
根据云南总督派员实地调查而得的地图认定——果敢在中国的界外。
中国谈判特使薛福成也专门派出了当时首屈一指的地理学家姚文栋进行实地勘察,关于果敢的结论和云南总督的一致。
于是,薛福成从一开始就明确——“科干”原属英地,但在谈判中,中国希望交换一部分领土(过程异常复杂,这里不细说),于是就要求把科干“让”与中国。
在1893年3月22日给英国的照会中,他写道:
(英国)并将萨尔温江之东九乡之地,俗称为科干者,让予中国。
注意,这里所说的科干是用“让”,而不是“还”或者“归”,作为当时中国顶尖的外交家的薛福成,对于用字的精确是寸步不让的。
对同样已经是被英国占领但他认为原属中国的地方(如孟连和江洪),他用的字眼是——“归”。
薛福成所代表的中国政府的态度显示了——中国支持科干原先不属中国的态度。
这再一次证明了——果敢向来不属中国。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1:41
2.划界条约中规定——果敢属于缅甸
当时,英国已经把果敢收入版图,自然不愿把果敢让给中国,但由于划界还有其他的利益,经过权衡,英国答允了中国的条件,于是在1894年的《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中写有:
现因中国不再索问永昌、腾越边界处之隙地,英国大君主于北丹尼(即木邦)地及科干,
照以上所划边界,让与中国之外,又允——将从前属于中国兼属缅甸之孟连、江洪所有缅甸上邦之权,均归中国大皇帝永远管理。
这里的字眼再一次用“让”,继续支持以上的果敢以前向来不属中国的观点。
这时,中国本来能够拥有果敢,但是,中国旋即违反了条约(过程也是很复杂,不细说)。
【中国旋即违反了条约——条约中规定中国不得把云南的土地让与外国,但不久之后在中国与法国的谈判中,中国把西双版纳的一小部分让给了法属老挝】
于是,英国人根据条约,提出修正。
这就有了1897年的《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续附款》,在此条约中,原先英国“让”予中国的地区,包括果敢,被正式归还缅甸。
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1894年还是1897年的谈判和条约,都是平等的谈判和平等的条约,因而也是有效的。
这和中国割让给俄罗斯大片领土的历次不平等的边界条约截然不同。
比如,1894年薛福成主持的划界谈判得到了清朝上下一致的交口称赞,被视为史无前例的外交胜利。光绪皇帝夸曰:
“薛某办事甚好。”
而薛福成自己对于谈判得到“西面南面展地”(即包括果敢在内的土地)的成果还颇为骄傲。
1897年的谈判尽管不是中国所希望的,但明显是中国违约在先,果敢等地在谈判中被重归缅甸也无话可说。
这两个条约的有效性,被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态度所一再证实:
尽管在民国和解放后,中国都继续和缅甸进行边界谈判,都以此两条约为谈判基础。
果敢地区在这一系列的谈判中都没有被涉及。
1956年,中缅开始进行边界问题谈判。
1960年10月1日,中缅两国签订了《中缅边界条约》。
从此,中缅之间的全部边界正式最后划定。果敢于是在法律上永远属于缅甸。
从此历史脉络可以看到,除了因为战乱和特殊原因(如1894-1897年之间的状态),自16世纪,中缅之间有相对稳定的边界以来,果敢就是缅甸的一部分。
缅甸对果敢的主权有几个明显的证据:
1)果敢历史上是木邦的一部分,而木邦属于缅甸;
2)汉人进入果敢是反清的南明残部逃入缅境的结果,清朝认为此乃化外之地而不再追捕;3)果敢的汉人领袖每年都向木邦上缴赋税;
4)木邦对果敢的汉人领袖有实质性的指派和任命权;
5)晚清中英边界谈判时,中国代表经过详细考察之后,确认果敢原先不属中国;
6)1897年,清朝通过条约把果敢划给英属缅甸;
7)1960年,中国和缅甸达成最终边界条约,果敢归属缅甸。

可见,无论从历史上还是法律上,果敢都毫无疑义地是缅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政府一向承认缅甸对果敢的主权,无权仅仅因为果敢族实际是汉人而所谓“收回”果敢。

在1897年划界之后,果敢重新属于英国,并被重新归入木邦的辖区。
在1947年,在缅甸各地区负责人在掸邦小镇彬龙(Panglong)举行会议,确定了缅甸独立及其建制形式,并签订了彬龙协议(Panglong Agreement)[3]。
1948年,缅甸独立,果敢作为掸邦的一部分加入缅甸联邦。
果敢人首领参加会议,会后,果敢人被正式列为缅甸的135个民族之一,获得和其他民族,包括主体民族缅族同等的权利。
此后,果敢的首领杨振材就任议员,还曾代表缅甸出席联合国会议。
根据彬龙协议,尽管各邦(state)“原则上拥有对内政的完全自治权”(full autonomy in internal administration for the Frontier Areas is accepted in principle)。
但这仅仅限于内政。
这些地区的外交和国防的事务仍然归于中央(the subject of Frontier Areas brought within the purview of the Executive Council by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as in the case of Defence and External Affairs)。
对于果敢这样的边疆地区,中央完全有权驻军并整编各个地方军,因为这属于国防事务。


但由于缅甸的国情和外国势力的干预,果敢在缅甸独立之后,长期拥兵自重,成为割据一方的军阀和土皇帝。
果敢前后几个领导人拒绝中央的整编,并勾结外国势力,进行长达20多年的叛乱。
彭家声本人就是在外国接受军事培训;
而另外的一个领导人,根本就是偷越国境的外国人。
直到80年代末期,外国势力不愿继续干涉缅甸内政,才通过各种叛变和出卖同党,向
中央“投诚”,为继续割据进行讨价还价。
与此同时,果敢沦为臭名昭著的毒品金三角,现在果敢同盟军的领导人彭家声,以及之前几个果敢领导人,都是大毒枭出身。他们手上的钱,没有一分是干净的。
因此,无论从割据叛国的角度,还是从贩毒罪恶的角度,这些果敢的领导人们,包括彭家声,都可用罪大恶极来形容,理应绳之于法。
2009年,中央军再要改编果敢同盟军,彭家声再次拥兵叛变。
这时,副官白所成转而投靠政府军,成功地击溃了果敢同盟军,惟彭家声不知所踪。
白所成向中央投诚,把跟随自己的同盟军改编为边防军,并允许中央军驻扎果敢。
希望他不会变为第二个彭家声。


2014年底,彭家声再度露脸,并再次组织叛军,企图“光复果敢”。
2月初,他们带兵进攻果敢,和政府军发生激战,这就是现在缅甸乱局的直接起因。
这种武装叛变分裂国家的行为,当然理应受到谴责而不是支持。
只是彭家声打出汉人血统牌,企图挑起民族主义情绪,又祭出——
政府军是受美国挑拨围堵中国的阴谋论。
这些做法,无非是想得到中国的支持,或者得到不明就里的汉人的支持。
他果然是一个深得真传的好学生。
只是,这种拙劣的伎俩,能骗得了谁?


果敢从历史到法律都是缅甸自古以来的不可分割一部分。无权脱离缅甸。
中国向来承认果敢属于缅甸,自然不能违反条约。


果敢人尽管是汉族人,但他们几百年前就不是中国人,只能算是中国裔的缅甸人,中国对他们没有任何义务,也没有任何的权利。
正如俄罗斯无权以任何名义支援中国境内的俄罗斯裔人(假设性的)叛乱一样。


中国向来声称五项基本原则,其中一条就是互不干涉内政。
果敢显然就是缅甸的内政。
中国向来主张——少数民族无权从多民族国家分裂出去。
缅甸政府对果敢人也谈不上什么歧视和人道主义灾难。
无论按照中国的标准还是国际标准,果敢都无权脱离缅甸。


中国向来强调中央对地方的绝对管治权。
果敢享有的是对内政的高度自治,而不是绝对自治。
果敢同盟军拒绝改编和武装叛变,是管治权之争,实质就是——否定中央对果敢的管治权,
实质就是——要搞“果独”。
这是中国政府完全无法支持的。


其实,从道德上说,这些果敢叛军也丝毫不值得同情。
果敢人并不是果敢的原住民,而是为了避难而逃到果敢。
缅甸人出于好意收留他们,让他们免于祸害,并让他们长居于此,甚至建立自己的自治政府,充分承认他们的平等地位和自治权。
缅甸对果敢人可谓仁至义尽。
可是,以彭家声为首的果敢军阀和其追随者不但不心怀感激,反而要鹊巢鸠占,妄图在缅甸搞永远的独立王国。
此岂非农夫和蛇?
更不提他们当中很多都是大毒枭,干着黄赌毒的非法和反人类的勾当。
不但危害缅甸的利益,还直接毒害邻近的中国人。


彭家声等果敢人如果要“回归”中国,很简单,离开果敢,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就是了。
这块土地本来就不是你们的。何必要绑架绝大部分愿意继续留在果敢为统一的缅甸而作贡献的果敢人民?
现在,除非果敢发生举世公认的人道主义灾难,否则国际社会都无权干涉缅甸的内政,最多只能呼吁尽快结束战事。
中国现在能做的和需要做的,是——
要帮助缅甸政府暂时照顾受战火影响而进入中国的灾民,维持中缅两国来之不易的友好状态。
幸亏,在中国鼓吹干预缅甸仅仅是一小撮右翼分子。
中国领导人头脑是清晰的,外交部早就表示——中国不会干预缅甸内政。
即便是在克里米亚事件中,鼓吹叛国有理的亲俄媒体《环球时报》,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转而表示——
“把果敢和克里米亚类比,很可笑”。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1:47
本帖最后由 马马虎虎 于 2017-4-1 11:54 编辑

第二篇:

【果敢】这个地方说汉语,用人民币,却早已不属于中国……

2016-11-01 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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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我国大陆960万平方公里和港澳台特区外,在世上居然还存在这么个地方,在那里的大多数人是汉族,甚至还有不少人说自己是中国皇族的后代,在这个地区里使用的文字还是中文,还会说汉语,甚至日常用的都是人民币。
  这个神秘地区就是——果敢地区。
  

果敢是在清朝时期分割出去的地区,直到现在他们一直在使用中文讲汉话,甚至很多
日常用到的都是从中国买的。
  果敢,位于缅甸与中国云南省之间,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主权国家,首都是老街市。果敢在籍人口约25万,其中90%人口为汉族,多为明朝末年由于战乱逃难到此。
1897年清政府签订《中英续议缅甸条约》,果敢割让给英属印度。
1948年缅甸独立,果敢属于缅甸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域。
1960年中缅两国签订了边界协定,果敢被正式划入缅甸。
果敢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领土,早在东汉时期就隶属于永昌郡。


在1690年左右,云贵百姓因无法再继续忍受清朝统治而举家至果敢地区生活。
慢慢的,随着汉人不断增多,汉族逐渐成了果敢最大的族体。
而在后来清朝册封一杨姓为“当地县令”,这象征着汉人取代当地的族体成为果敢地区的管理者。
  即便果敢地区是“化外之邦”,但在一直以来却果敢始终还是以中国清朝的体系对该地区进行治理的,并且与缅甸国一直保持着地区的独立性。
  在1886年时,缅甸国战败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在这此后,英国不断派兵继续渗透地区,其目的是——希望把果敢地区也一并纳入英国的管辖范围,但最终英国未能如愿。
  直到1894年时,走向衰落的清朝与当时国力强盛的英国无奈签订了《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在这项条款中明确规定,果敢地区是属于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但是,英国却以清朝已将云南境内的勐乌和乌德划分给了法国,这属于违反了清英两国签署的约定行为,英国强行要求——重新签订边境的条约。
清朝廷无奈,在1897年再次与英国签订《中缅条约附款》,并作为违约赔偿,英国要求——将果敢地区划分到当时英国殖民地的缅甸国。
  在1935年到1945年期间战争时期,一些逃离战争的人们,特别是当时有不少入缅参战的远征军,也留在果敢地区(准确的说是流落在该地区),
就这样,这些军人的进入,进一步加强了果敢地区汉人军事力量。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1:53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缅甸国随即宣布独立,果敢地区也就纳入了缅甸国。
  果敢地区虽然被强行划入了缅甸国,但果敢还是始终坚持地区的独立性。
在60年代时,果敢地区进入政治最动荡的时期。
清朝永历皇帝的一名大将军的后裔——罗氏家族,和果敢地区另外两个强势崛起的汉族后裔——杨氏家族和彭氏家族,在针对果敢的未来归属问题,发生火并。
直到80年代,彭氏家族的彭家声获胜登台后,才结束了果敢地区的动荡。



上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世界最大体苏联的解体,东欧地区发生剧变,果敢地区最有
影响力的彭氏家族和杨氏家族又一次发生火拼,缅甸也乘此机会,派兵进入果敢。
此后,果敢地区独立性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了很多,
到目前为止,果敢地区独立管辖面积约为2700平方公里,人口仅为25万人。



再到后来,果敢地区虽然在某种名义上属于缅甸国,但是在文化、法律制度、税务等方面依然还有独立性。
在果敢地区,电视可以收看中国中央电视台、云南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山东电视台等几十个中国主流电视频道。
果敢地区的一百多所学校,几乎100%的教学老师都是从中国招聘来的,学校的教材也是使用中国九年义务教育制教材。



平常,如果你在果敢旅游,你走在果敢地区的任何一条大街,你会依然还有还在国内某一座城市的感觉。
因为这里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人人说的都是汉语或者云南口音的普通话,到处都是中文的招牌,街上流通的依然是人民币,就是手机号码极大多数人都在用中国移动的号码,当地的电力也是由云南省供应,甚至果敢的区号都是写云南的区号,很难想象自己处于的是中国以外的地区。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1:56
本帖最后由 马马虎虎 于 2017-4-1 11:58 编辑

薛福成与滇缅边界谈判再研究
2004年3月 第14卷第1期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作者 朱昭华



(1)19世纪末,驻英公使薛福成与英交涉并主持签订了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
史学界对于条约中商务条款的评价,大多比较中肯,争论往往集中在边界条款上,褒贬不一,分歧较大。
薛福成在条约签订后,自认为在界务谈判上是成功的,因为不仅索回了铁壁关、天马关,
收回了车里、孟连土司辖境的全权,更重要的是——
划得野人山地一块,使界内土地更有外障,对于云南边界来说,是“西南两面均有展拓”。(注: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89,文海出版社印行,第3页。)
后来,沈林一在给《出使日记续刻》作跋时写到:
“薛公筹议滇缅分界,既得科干等地,并收回车里、孟连两土司全权。
盖自中西交涉界案起,奉命之臣能不蹙地者已鲜,现能拓地千数百里之广,捍卫边圉,此非忠诚智力浃服远人,不能折冲樽俎如是也。”(注:沈林一:《〈出使日记续刻〉跋》。)
钟叔河在《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序言中也认为——
薛福成此次签订的边界条款,“在清季数十年外交史上,和曾纪泽赴俄谈判收回伊犁先后比美”。(注: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岳麓出版社1985年版,第54页。)
与此相反,建国前研究中缅界务问题的专著《中英滇缅疆界问题》、(注:张诚孙著,哈佛燕京学社1937年版。)《中缅界务问题》(注:刘伯奎著,正中书局1946年版。)等均认为薛福成的交涉完全失败,丧失许多领土。
余定邦著的《中缅关系史》也认为——
“清朝政府屈服于侵略者的压力,通过此条约,使英国得到了通过武装侵略得不到的东西”。(注:余定邦:《中缅关系史》,光明日报出版社2000年版,第240页。)
另外,丁凤麟在《薛福成评传》中专辟一节,对此问题做了较为深入论述,评价相对中肯,虽然他对薛福成在谈判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与睿智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对一些不该由薛福成承担的历史责任给予了澄清,但是总的还是认为——
此条约的签订,使中国丧失了许多土地。
虽然上述研究对条约的丧地、对薛福成展地之说做出了一定的研究与分析,但在某些问题上,如薛福成何以认为此条约使我国边界得到了扩展,还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必要,
这样才能对此条约的签订及薛福成本人做出更准确的评判。

薛福成签订的这个条约是1886年在北京签订的《中英会议缅甸条约》的延续,是英国侵占缅甸以后,中英两国关于缅甸问题进一步谈判的结果。
中缅两国互为邻邦,早在汉唐时期便有了比较密切的联系。
明朝初期在云南边疆设立了十个宣慰使司,其中就包括“缅甸军民宣慰使司”。
这些土司势力大抵相当,皆隶属中国。
但到明朝中叶以后,缅甸军民宣慰使司逐渐强大,开始向其他土司辖区扩张,“明初所设立之三宣六慰诸土司,大抵皆服属之”,(注:王崧:《道光云南志钞》,志钞五,见《云南史料丛刊》第11卷。)向其输纳贡赋。
对于云南边内土司,缅甸东吁王朝也不断进行骚扰。
为了抵御缅的进攻,云南巡抚陈用宾在云南边境设立了铜壁关、万仞关、神护关、巨石关、铁壁关、虎踞关、天马关、汉龙关等八关。
虽然八关是“以控制关外诸土司,防缅内侵,非所以为滇缅之界也”,(注:张诚孙:《中英滇缅疆界问题》,第23页。)
但明王朝随着自身势力的衰微,对关外土司的控制,实际上越来越松驰。
一些土司慑于缅甸的压力,纷纷依附缅甸,或对中国、缅甸首鼠两端。

清兵入主中原后,清政府忙于巩固自身的统治,在西南边疆只守明万历年间所筑的防御工事——八关,(注:参见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75页。)
对云南边外土司,仍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因此,边境土司的状态没有发生什么改变,与东吁王朝,也多年未有官方往来。
直至乾隆十五年(1750),东吁王朝才首次正式遣使来华,纳贡求封,受到清政府的友好接待。
1752年,东吁王朝被雍籍牙王朝(1752-1885)取而代之,
由于其势力不断向云南边界伸展,干涉云南边境土司的内部事务,引发了乾隆年间的中缅战争(1765-1769)。
战争期间,清政府一度恢复了对孟拱、木邦、孟艮、整迈等土司的统治,但是随着征缅战事的结束,缅甸备表入贡,清王朝对这些土司旋又不加过问。
“置三司于不问,任缅处置,犹得曰,缅已世世臣服,恭顺无二,养拱诸地虽属缅,仍属于我然。”(注:李根源:《永昌府文征》纪载卷25,第12页。)
清政府的这种观念,在能够维持其藩属体系的条件下,还出现不了多大问题;
但在西方国家频频入侵,清王朝的属国皆被列强吞并后,就难免会造成边界领土的纠纷,
并使清政府在与列强谈判时,处处陷入被动。
19世纪80年代,英国与法国在东南亚地区展开竞争。
法国占领越南后,更积极向云南、广西伸展势力,法缅关系也日臻密切,法国处于明显优势,英国工商界为保障在缅甸的利益及滇缅通道,纷纷要求——迅速吞并上缅甸。
同时,英政府为避免法俄两边夹击,给印度造成威胁,也必须——
防止上缅甸落入法国控制之中。
这样,1885年8月英政府借口“柚木案”向缅甸政府递交了最后通牒,随之诉诸武力,吞并了上缅甸,中英两国,从此有了滇缅边界的领土纠纷。
1886年7月,庆亲王奕劻与英国驻华代办欧格讷在北京签订了《中英会议缅甸条约》,其中除承允英国对缅甸的主权外,还规定——
中缅边界应由中英两国派员会同勘定,其边界通商事宜亦应另立专章,彼此保护振兴。(注:参见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485页。)
其实,早在英国刚刚吞并缅甸之初,中国的驻英公使曾纪泽就曾提出边界问题。
经过多次磋商,英国外交部曾向曾纪泽表示,愿意在界务、商务上做一定让步:
第一“将潞江以东之地,自云南南界之外起,南抵暹罗北界,西滨潞江,即洋图所谓
萨尔温江,东抵澜沧江下游,其中北有南掌国,南有掸人各种,或留为属国,或收为属地,悉听中国之便”;
第二,以大金沙江即伊洛瓦底江为两国“公共之江”;
第三,在八莫近处勘明一地,允许中国立埠,“设关收税”。
(注:薛福成:《滇缅分界大概情形疏》,《出使奏疏》卷下,第28-29页。)
由于双方在缅甸存祀问题上一直僵持不定,对这一协议,曾纪泽于卸任前,只与英国外交部互书节略存卷。
继曾纪泽之后充任驻英公使的刘瑞芬,按照清政府的旨意,仍以英国“勿阻朝贡为第一义”。
(注:清政府在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就指示曾纪泽——
互开谈判以勿阻朝贡为第一义,但使缅祀不绝,朝贡如故,于中国便无失体,八莫通商宜作第二步办法。
参见《清季外交史料》第62卷,第27页。)
“执故争与英外部,往复辩论”。(注:刘瑞芬:《养云山庄遗稿》,墓志铭,第4页。)
最后,双方同意——
“由缅甸最大之大臣”循例每十年向中国“贡进方物”。
可是,对于英国外交部曾允诺的三项条件却没有载入1886年7月两国在北京正式签订的缅甸条约中,约文只以边界之地由两国派员会勘一句话概括。
这样,便为英政府以后的推脱提供了机会,使薛福成在后来的谈判中又得去重新力争。
缅甸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既没有派员对实际的滇缅边界进行勘察,也未主动提出与英国联合会勘,划分两国边界。
与此相反,英国政府却展开了积极行动。
一方面不断蚕食缅甸北部、东北部的掸族地区,向阿佤山区渗透;
一方面派出人员对滇缅边界进行实地勘察,如光绪十六年(1890)英国组织侦察队,从八莫出发,溯大金沙江右岸而上,直抵恩梅开江、迈立开江汇流处,(注:《永昌府文征》纪载卷23,第5页。)为以后划界提供了重要信息。
可见,在1890年薛福成出任驻英公使以前,清政府在滇缅边界问题上,已处在明显的劣势。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1:59
(2)
薛福成出任英、法、意、比四国钦差大臣后,日感滇缅边界形势的恶化。
英国殖民主义分子以勘察滇缅边界为名,不断对我国云南进行蚕食。
光绪十七年(1891),英国借口一英国人被野人山的傈僳族人烧死,派兵进占了傈僳族居住的野人山、江心坡的麻阳、垒弄等寨,并公然进驻云南神护关外的昔董和铁壁关外的汉董。
薛福成认为——
“若中国既失藩属于前,又蹙边境于后,非特为邻邦所窃笑,亦恐启远人之觊觎”。
(注:薛福成:《滇缅分界大概情形疏》,《出使奏疏》卷下,第12页。)
于是建议清政府:
“请皇上敕下微臣,催问英国外交部以勘界定期与分界方法,一面即可相机辩论。”
(注:薛福成:《滇缅分界大概情形疏》,《出使奏疏》卷上,第33页。)
1892年7月10日,清政府专派薛福成同英国外交部商办滇缅界务、商务,薛福成接此上谕后,与英国开始了滇缅边界的交涉。
薛福成经过三年多的艰苦谈判,最终在1894年3月1日与英国外交大臣劳斯伯里在伦敦签署了《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
条约共20条,其中,前7条划定了中缅两国的中段、南段边界走向。
(注:具体内容可见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575-580页。)


对此条约中所划定的滇缅边界,薛福成认为——
中国云南的领土得到了扩展,“西面则稍拓野人山内昔马等地,暨收回铁壁、天马等关,
南面则稍拓宛顶边外之地,潞江以东科干之地,暨收回车里、孟连两土司全权。
边圉既安,觊觎渐戢”。
(注:薛福成:《议定滇缅界务商务条约疏》,《出使奏疏》卷下,第39页。)


《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规定:
“现因中国不再索问永昌、腾越边界处之隙地,英国大君主于北丹尼(即木邦)地及科干,
照以上所划边界,让与中国之外,又允将从前属于中国兼属缅甸之孟连、江洪所有缅甸上邦之权,均归中国大皇帝永远管理。”
(注: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577-578页。)
薛福成认为——南面边界扩展到科干等地。
从条约文字看,中国得到了原属英国的一部分木邦地及科干,并取得了原来既属于中国又属于缅甸的孟连与江洪。
但据方国瑜的考证,实际情况是——
宛顶边外的木邦地,是木邦多年以来不断蚕食的猛卯土司地,中国未曾划归木邦,此项规定不过是——确定中国原有领土主权。
(注:参见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第1242-1243,1247页。)
科干一直为中国的领土,又名麻栗坝。
英军占领木邦后,麻栗坝诸头人在木邦的诱使下降英,
英国以既成事实,借口麻栗坝为木邦一部分,提出领土要求;
而孟连、江洪两地,自清初平滇后,便投诚内附,岁输国赋,从未并于缅甸,可是这两地的土司为避缅甸的骚扰,又同时向缅甸入贡,
英国由此宣称——对两地有所属权。
所以,这些“让予”中国的土地实际上本是中国的土地。
薛福成所作的“南面则稍拓宛顶边外之地,潞江以东科干之地,暨收回车里、孟连两土司全权”的结论并不准确。
不过,我们必须看到——科干虽属中国,在当时却已为英国所占据;
孟连、江洪两地曾为避免缅甸的侵扰,在臣服清朝的同时也入贡缅甸,成为两国共管之下的土司地,英国占领缅甸后,当然宣称对其享有所属权;
木邦侵地,虽从理论上不属缅甸所有,但清政府多年不闻不问,早已听任缅甸管理,英国为了补偿中国在野人山地的让步,把从猛卯土司边外包括汉龙关在内作一直线,东抵潞江、麻栗坝之对岸止的土地划归中国,不能说不是一种让步。
因此,尽管薛福成南面展地的说法值得商榷,但确实争回、确保了中国应有的某些主权。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了把薛福成的此次边界谈判,同曾纪泽收复伊犁的边界谈判相提并论的说法。


在云南西面,薛福成的展地是指——
滇西老界扩展到了野人山内,使英国退出了占领的昔马等地,但事实上——
反而是中国丧失了应属中国的许多野人山土地。
吕一燃《薛福成与中英滇缅边界交涉》一文(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5年第2期。)与丁凤麟的《薛福成评传》都认为——
导致薛福成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是——云南地方当局提供的云南西部边境地图。
这幅地图是总理衙门责成王文韶派人调查绘制的。
云南地方官员在勘察诸土司边界时,仅以八关为限,把关外的野人山划为既不属于缅甸也不属于中国的瓯脱之地。
薛福成据此地图,当然就得出了“西面则稍拓野人山内昔马等地”的结论。
(注:丁凤麟:《薛福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95-297页。)


薛福成作为当时不可多得的外交人才,为何在中英边界谈判问题上会如此不明时事,竟然把使中国丧地的条约看成是使边界得到了扩展?
我们现在回过头来评价薛福成所签订的这个条约,也许更应该注重对这个问题的探索。
以上对薛福成展地之说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这个问题,但仅仅认为是由英人的谬说和滇督王文韶的错误情报造成的,并不能完全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薛福成在当时已经对英国的一些无理索取提出过反驳,同时在野人山等边界问题上,
受其委托去密探滇缅交界地势的德国随员姚文栋也给薛福成提供了大量较为准确的消息和积极的建议。
所以说,此条约的丧地除了英国和云南地方官等方面的因素外,还存在其他一些重要原因。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2:06
(3)
首先从薛福成本人说起。
薛福成出任驻英公使,在意识到英国对滇边带来的危机后,主动向清政府提出重理“旧议”,即曾纪泽数年前与英国政府在缅甸问题上达成的三端:
将潞江以东之地,收为中国所有;
以大金沙江即伊洛瓦底江为两国“公共之江”;
中国在八莫近处勘明一地,设关收税。
在获得清政府应允后,薛福成开始着手与英国谈判,基本目标就是——
要实现英国所曾允让的三端。
可是,曾纪泽与英国外交部达成的这三项共识,只是互书节略存卷,并不载于两国随后签订的正式条约中;
时过六七年,英国对缅甸的的控制已今非夕比,要再让英国实现诺言,就不是一件易事了。


薛福成当然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采取“另辟畦径,改为索野人山地,扼定主脑,与之力争”(注:薛福成:《出使公牍》卷6,第7页。)的策略。
这可能是他向曾纪泽学习的结果。
因为在他看来,英国当时之所以允让三端,主要在于——
曾纪泽力争索还八莫,“曾侯据此立论,故彼意既不将八募(莫)让还,则此三项亦足稍为点缀,用示睦谊”。(注:薛福成:《出使公牍》卷4,第18页。)
因此薛福成也采用同样的策略,于索三端之外,另提出划分野人山的问题,要求以大金沙江为界,江以东尽归中国。
(注:张皓、楚双志在2002年2月《北京档案史料》上发表《薛福成与中英滇缅划界》一文,认为——
英国吞并缅甸后,向曾纪泽允诺界务一端,即是说在滇缅边界西面,英国同意大金沙江为界的新界,在南面,同意老界。
不知作者何以得出此结论,英国从未同意过——以大金沙江划分中缅边界。
薛福成在形势已经变化的情况下,为了能重新获得英国所允诺给曾纪泽的三端,才提以大金沙为界的建议。)
“如能得此一端,则其利益,足抵前议三端而又过之”,“万一仓猝不能办到,则相转机圜,
归到三端,似更易于就范”。(注:薛福成:《出使公牍》卷5,第13-14页。)


从薛福成的大量书牍和奏稿上看,他当时采用这个策略,首先是有一个前提的,就是——
八关以外的野人山地不属中国领土。
在清廷正式下令薛福成同英国外交部办理滇缅界务、商务之前,由于英兵不断向野人山地推进,甚至公开占领,薛福成不得不多次向英国外交部发出照会进行抗议。
从这些照会中可以看出,薛福成当时是把野人山地视为既不属华、也不属缅的瓯脱地的,
抗议的是——英兵在两国未正式划定界限以前,就擅自占据该地。
如英兵在1892年初侵占大金沙江以东野人山昔董等地后,薛福成即照会英国外交部,要求
——阻止英兵进入野人山境。
在照会中他声明:
“都司尤利所到,系上厄勒瓦谛江(即大金沙江——作者注)一段,皆缅甸界外之地,向来
未经缅辖,此地所居皆野人,无国政,亦无担当责任之政府,将来中英两国定界,应照
一千八百八十五年曾侯告知外交部办法,分归两国管辖,刻下中朝以两国界事未定,此等地方,不得惊扰。”(注:薛福成:《出使公牍》卷8,第18页。)
所谓1885年曾侯告知外交部的办法就是——
缅甸所辖野人山地,以赤道北二十四度为界线,再北则非缅属,应以大金沙江为界,江以东归中国。
“当时曾侯虽偶有此说,尚未畅所欲言”。(注:薛福成:《出使公牍》卷5,第13页。)
言下之义,曾纪泽当时就把腾越以西及其北的野人山,看作是不属中国的边外之地了。

曾纪泽、薛福成都把腾越西南边界以外的野人山地视为瓯脱地,这种观念的产生,与长期以来清政府实际的边疆统治密切相关。
清朝在康乾时期势力达到极盛,滇西边境直达大金沙江西岸;
但到乾隆以后,由于近代边界观念的缺乏和国势的逐渐衰微,清王朝对云南西南极边的土司愈加疏于控制,在一些地方只是名义上的一种领有,
甚至连某些土司脱离中央管辖也不知晓。
如大金沙江内与南甸土司接壤的蛮暮土司,姚文栋在其《云南勘界筹边记》中就记道:
“蛮暮土司本系内属,乾隆五十八年八月曾换给印信,不知何时为缅甸窃去,中国漠然不问,相承至今。”(注:《上王制军说贴一》,姚文栋:《云南勘界筹边记》卷下,第3页,成文出版社据清光绪间刊本印行。)
这或许是由于地方官的失职,但也可能是受到了缅甸为中国藩属国、土地归缅甸辖制,
乃是“寄之而非弃之”(注:《缕陈缅甸近年情形》,姚文栋:《集思广益编》,成文出版社据清光绪间刊本印行。)思想的影响。
其后果,必然导致——边疆土地丢失以及清政府对边疆地理形势的模糊不清。
对于腾越西境的野人山地,姚文栋经过亲身考察,认为——
此地本属中国境内,“非域外之地,山中野人额设抚夷以治之,辖于诸土司,非化外之民也”。
(注:《野人山说》,姚文栋:《云南勘界筹边记》卷上,第14页。
姚文栋与薛福成所说的野人山地有一定区别——
姚文栋所指的野人山——在腾越西境,大金沙江以内;
而薛福成所说的野人山地——包括八莫以北,西藏米纳隆南之曼诸,大金沙江内外的广大地区。)
然而在清政府的典籍图志中,这些野人山地,并没有被囊括在清政府的版图内。
乾隆官修的《皇朝通典》,嘉庆重修的《大清一统志》中,云南省的疆域为——
“东至广西泗城府界七百五十里,西至神户关接野人山界一千七百六十里……西南至天马关接缅甸界二千三百十里……”。
(注:《皇朝通典》卷96,州郡七,典2727,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早在川督李翰章赴滇查办马嘉理案时,就奏报说——“腾越各土司辖境向以八关为限”。(注:《清季外交史料》卷5,第30页。)
曾纪泽担任驻英公使,提出八莫拓界的奏议时,清廷曾要求当时的云南巡抚张凯嵩进行查复。
张凯嵩的奏报也是:
“自腾越城南三百五十里至蛮允为滇界;
由蛮允至缅之新街,计二百八十五里,其间一百六十里为野人山界,向无人管辖。”(注:《清德宗实录》卷216,中华书局影印1987年版,第1034页。)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2:07
薛福成出任驻英公使后,为了在与英国的谈判过程中掌握较准确的材料,不仅委托出使德国随员姚文栋探查滇缅边界情况,而且也不断通过文牍与电报与总署、北洋大臣李鸿章、云南总督王文韶保持密切联系,探求消息。
光绪十八年(1892)十月二十二日,薛福成接到王文韶来函说:
“滇缅交界,自前明以前,迄无一定,朝滇暮缅,朝缅暮滇。
乾隆以后,缅事初定,边衅不开,遂有相沿之定界,
此次绘图,只能以此为断。
其实,红蚌河尚在野人山中偏西,野人向来于滇缅两非所属,亦非中国之老界也。
现定之图,均就确有可据者,再三斟酌而出之,乃实在老本也。
麻汤在铁壁关外,非即铁壁关。
汉董为陇川土司羁縻制之野地(以相沿论,实在界外。盏西之昔董坝子,亦然),
距陇川一百七十里;或云三十里者,误也。”
(注: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第670-671页。)
受薛委托勘察滇缅边界的姚文栋也向薛福成报告:
“稽之志乘,访之边民,知——野人山实系中国现属各土司之分地,即《明史》所称
‘南牙山’者,本在云南界,非瓯脱比也。”(注: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第679页。)
但是,薛福成还是只能以王文韶考证绘制的地图为准进行谈判,因为——
当时整个清政府对于滇缅边界的概念十分模糊,得不到更为准确的地图作为凭借,
“是以朝鲜、交趾、琉球各朝贡之国,皆有图籍掌于外史,而缅甸未有者,盖其国禁綦严,
所属舆图秘藏故也。
自乙酉冬失事以后,载籍图书纷然散出。
以华字译缅书,中外音字各异,仅译得土司二十有六,缪蕴九十有五,其中
蹖驳之处不可枚举……”。
(注: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第676页。)
至于姚文栋的勘察结论,王文韶认为——
“志梁(即姚文栋)之论界务往往以前明曾属过中国,未入志书及私家记载者为据。
而不知以之考订源流则可,以引为争界铁凭则仍不堪究诘也。
现定之稿,均就确有可据者,再三酌而出之”。
(注:《滇督王夔帅致薛叔耘星使书》,滇缅界务调查小组报告《云南北界勘察记》附录一,1933年刊本,成文出版社1974年影印本。)
虽然王文昭的说法并不正确,但也不是毫无道理。
云南的西南边界,清初,只守明万历年间所筑的防御工事八关;
乾隆年间曾一度恢复孟拱、木邦、孟艮、整迈等土司地;
但随后,又不过问。
(注:参见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第775页。)
嘉庆重修一统志仍把旧孟密宣抚使司、木邦军民宣抚使司、旧孟养宣抚使司、孟艮土府作为“徼外附见”。
(注:商务印书馆编:《四部丛刊续编史部·嘉庆重修一统志》第498卷。)
这样,薛福成谈判之时,在腾越西南部,便以八关为限,要求——
对八关以外的野人山地进行划分,力争以大金沙江为界。
如能争得此野人山地,“足抵前议三端而又过之”,即使不能办到,相转机圜争取“三端”,似
更容易。
在薛福成看来,这种做法——
一方面不使英人得之太易,起其戒心;
一方面又为前索三端盘旋作势,使英国做出让步。

曾纪泽所索取的“三端”——
两端属于商务谈判的内容;
一端属于界务,
涉及到潞江下游以东之地,即节略中所说的——
“北有南掌国,南有掸人各种”。
对于这些地方,王文韶曾在光绪十八年(1892)七月曾致书薛福成,认为——
“……潞江以东掸人地,如其归我,亦属难于控制;
为彼所有,则又实逼处此,能作瓯脱最属相宜”。
方国瑜指此为——“庸臣卖国之论,交涉界务之失败,此辈不能辞其咎也”。
(注: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第1026页。)
其实,薛福成本人——也早有同样的看法。
他在1891年所作的《滇缅分界通商事宜疏》中,便认为——
“掸人各种,惟景东土司最大,其地与车里相佛,英人欲据以遮法、暹两国,断不肯舍。
抑且离我边境较远,控制不易”。
(注:薛福成:《滇缅分界大概情形疏》,《出使奏疏》卷下,第16页。)
1892年薛福成在《四论滇缅界务书》中写到,
“普洱以南,潞江以东之掸人地,归我颇难控制,归彼又虑内逼”。
(注:薛福成:《出使公牍》卷5,第23页。)
不同之处在于——
薛福成对王文韶提出的瓯脱之法并不赞成——
一方面他认为英国向不喜此办法;
一方面担心名为瓯脱,实际上仍被英国慢慢侵占,
所以提出——“不如先索之归我”,“仍令各该土酋列为屏藩,处之羁縻之列”。
(注:薛福成:《出使公牍》卷5,第23页。)
可是,薛福成查阅外洋最新图说,发现——掸人之地大半已归属暹罗,所存无几。
因此,谈判中,薛福成尽管没有放弃索取潞江下游以东之地,但重点已不在这里。
况且,为了力争野人山地,在此地也不得不略为放松。
(注:薛福成:《出使公牍》卷5,第14页。)
于是,在界务问题上,光绪十八年(1892)七月十七日,薛福成面授马格里谈判方针:
“须以力争野人山地为第一要义,至少须以大金沙江为界,然后沿边诸土司可以稍安;
其次,则争大金沙江为公共之江;
又次,则争于新街北岸划一地与我,立埠设关;
而争南掌掸人之地,为最后焉”。
(注: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第611页。)
经过薛福成的不断力争,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果,英方为了让薛福成放弃对野人山地的索取,愿意让清政府当时所认作的滇西边界向西稍加拓展,并以潞江东西的科干等地作为补偿。
薛福成认为,这些让步相对于英国曾应允的潞江以东之地,当然是大大获利了,中国的土地也得到了扩展。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17-4-1 12:08
《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只划分了中缅两国的中段、南段边界,至于中缅北段边界,即尖高山以北的中缅边界,条约规定——
俟将来查明该处情形稍详,两国再划定界线。
张诚孙、刘伯奎、丁凤麟等在其著作中,都认为——
此一条款,无形中以瓯脱之地丧失了中国土地,(注:参见刘伯奎:《中缅界务问题》,第14页。)
把本与缅甸毫不相干的尖高山以北作为中英未定界,开启了以后的北段界务纠纷。
(注:参见丁凤麟:《薛福成评传》,第298页。)
然而在当时,薛福成等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如前所述,早在曾纪泽谈判时期,便提出过——
北纬24度以北的野人山地区不属于缅,应由两国商议划分办法的建议。
言下之意,便是认为——这一地区也不属于中国。
其后的姚文栋,对尖高山以北地区的情况也作了汇报,认为——
腾越西境野人山之北“有瓯脱之地千七八百里,相传为明时茶山、里麻两土司之故地,今亦野人居之,既未属华,亦不属缅”。
(注:《禀总署堂宪》,姚文栋:《云南勘界筹边记》卷下,第28页。)
姚文栋认为——
这一地区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为云南、西藏、四川之屏藩,希望清政府能派兵占领,
“按国际公法云,遇荒地不属邦国管辖者,无论何国皆得据为己有”。
(注:《复星使书》,姚文栋:《云南勘界筹边记》卷下,第32页。)
可见,其前提还是认为——
这片土是不属于中国的。
实际上,正如姚文栋所称,这一地区在明朝前就曾受中国中央政府的统治,是明朝政府所设的里麻长官司与茶山长官司的辖地。
里麻长官司是在永乐六年(1408)授印,为世授长官;
茶山长官司于永乐五年(1407)请命赐印绶,
但到明朝末年,这两个长官司都被“野人”杀掠,清朝建立后,未能恢复统治。
康熙朝所纂修的《云南通志》中便载明——
茶山、里麻等土司“俱旧志所载,本朝未经授职”。
(注:(康熙)《云南通志》卷27《土司》,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因此,在清政府眼中,这两个长官司所辖之地便是——
既不属中国也不属缅甸的中间地带。
薛福成考虑到当时我方对于这一地区的地理形势十分模糊,为了不受英人蒙蔽,便采取了
北纬25度35分以北暂不划分的办法,以俟将来勘清边界后,再与英方达成协议。

可见,对这一条款的不同评判,分歧主要在于——
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不同理解。
后世一些著作在评论这一边界条约时,认为——
所丧之地甚多,主要包括大金沙江以东之地,潞江下游以东孟艮、整迈等土司地,以及
未划定的尖高山以北一些土地,
而这些地方都是——中国曾经设立各种土司进行管辖的地方。
可是,在薛福成等人看来,中国的领土、中国的边疆就是清政府的领土、边疆。
大金沙江以东的一些土司属地,早在明末就归于缅甸,如南甸土司地,
据《南甸司刀龚氏世系宗谱》说,“万历二十四年(应为二十二年),敕建平麓城于猛卯,
巡抚陈用宾并请建八关,以便防守……本司所属为神户、铜壁二关及止那等隘。
于是,司属大金沙江东岸地岗得、[岗]勒、户岗等关外之地数百里,划弃于缅境”。
(注:尤中:《云南地方沿革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29页。)
清朝入关后,在西南边境基本继承了明末的形势,更以八关为限,设置土兵把守,关外的野人山为瓯脱之地。
尖高山以北恩梅开江下游地区,明初曾设立里麻长官司(恩梅开江与迈立开江之间地带)、茶山长官司(小江流域地带)进行管辖,但薛福成、姚文栋——
视之为瓯脱地,不在中国的领土范围之内,根据国际公法的规定,中缅两国该进行均分。
至于潞江下游以东之地,即——
孟艮、整迈等土司地,虽在乾隆年间清政府一度恢复了对这些土司的管理,可是随着缅甸国王进贡顺服,旋又不加过问,落入缅甸的统治之下。
薛福成谈判分界时,也只能依据英国曾做出的允诺进行力争,而不是索回中国原有的领土。这些,在后世一些人看来,便是对中国领土的一种丧失。


其实,上述许多问题的产生,根源于——清政府近代领土主权观念的缺乏。
由于缅甸为清朝的藩属国,清政府对两国边境领土的变更并不在意,所谓“凡臣服之邦皆隶版籍”,(注:王之春著、赵春晨点校:《清朝柔远记》卷4,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68-69页。)
外藩内地无大区别,只求边境安稳无事。
而作为藩属国的缅甸,对于领土主权的要求却积极得多,随着自身力量的壮大,不断对边境土司进行蚕食。
方国瑜认为,这些侵略所造成的悬案,“犹盗窃赃物,长期渐失,虽已成事实,不能算数,惟必有日根究,不能置之不理也”;
(注: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第1243页。)
可是事隔多年,在英国占领缅甸后,想要从英国殖民者手中索回这些未予过问的土地,即使理论上多么完美,事实上也难以实现。

作者: 果敢女孩    时间: 2017-4-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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