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97年划界之后,果敢重新属于英国,并被重新归入木邦的辖区。
在1947年,在缅甸各地区负责人在掸邦小镇彬龙(Panglong)举行会议,确定了缅甸独立及其建制形式,并签订了彬龙协议(Panglong Agreement)[3]。
1948年,缅甸独立,果敢作为掸邦的一部分加入缅甸联邦。
果敢人首领参加会议,会后,果敢人被正式列为缅甸的135个民族之一,获得和其他民族,包括主体民族缅族同等的权利。
此后,果敢的首领杨振材就任议员,还曾代表缅甸出席联合国会议。
根据彬龙协议,尽管各邦(state)“原则上拥有对内政的完全自治权”(full autonomy in internal administration for the Frontier Areas is accepted in principle)。
但这仅仅限于内政。
这些地区的外交和国防的事务仍然归于中央(the subject of Frontier Areas brought within the purview of the Executive Council by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as in the case of Defence and External Affairs)。
对于果敢这样的边疆地区,中央完全有权驻军并整编各个地方军,因为这属于国防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