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敢资讯网

标题: 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苏秉轮    时间: 2015-6-28 11:29
标题: 建议
中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建议果敢人民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作者: 森林木    时间: 2015-6-28 11:44
好主意,气死缅匪,急晕白奸。
作者: 龙哥哥    时间: 2015-6-28 11:50
估计政府不敢这样做,你懂的。
作者: 龙哥哥    时间: 2015-6-28 11:52
建议彭部找共军要点武器还是好办法
作者: 打败缅狗    时间: 2015-6-29 13:26
人地都要才行!
作者: 武悼天王冉闵    时间: 2016-2-19 21:56
《中国国籍法 》上是有这条规定,但你想加入他们ZGZF说不定会拿理由搪塞你不让你加入的
作者: 夫子    时间: 2016-2-20 14:48
    能加入中国是好事,但也不是说想加入就加入的,中国政府也不可能会接受啊。

作者: 迷踪幽灵    时间: 2016-3-11 08:07
太监政府敢这么做吗?




欢迎光临 果敢资讯网 (http://kokang88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