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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稿征文】最美的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十月的雨    时间: 2017-5-14 11:53
标题: 【投稿征文】最美的人
本帖最后由 十月的雨 于 2020-5-7 15:07 编辑

作者: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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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14号,5月的第二个星期天—母亲节,这是一个不平凡的节日,我想不止我一个人这么觉得,因为我们都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时间如流水般逝去,转眼我长大了、懂事了,而那一辈子把我当作唯一“信仰”的双亲却随着时针的转动,一秒一秒地老去,我长大了,他们却老了。


  昨天一个同学给我发了一个视频,点击视频就有一群小孩子唱起那首所有人都会唱的童谣《世上只有妈妈好》,喜欢音乐的我也跟着哼唱起了这首不知多久没听过的歌曲,我已经不记得上次听这首歌是什么时候,当然不管多久没听也不影响我对它的旋律的熟悉。还有,《烛光里的妈妈》也一直是我歌单中的一首。


  每年的母亲节我都会给家里打电话,但是长这么大,我却还没对我妈说过我爱您,三个字很短但对于我来说却说不出口,但我想我妈知道我心里想的是什么。


  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最爱的女人,一个只知道为你付出而没想过回报的女人,一个为你失去容颜换来你一身帅气和漂亮的女人——母亲。


  她不懂什么是时尚 ,但却全身散发着最原始、最质朴、最美的光芒,这光像火炉一样温暖,像太阳一样闪亮和耀眼。


  那是一个下雨天,外面还下着倾盆大雨,她披着油纸,挎着一个很大的篮子就出去了,我开始讨厌当时我家的猪,因为采猪食是件不容易的事儿。她的孩子闹着要和她一起去,她说下雨, 会感冒的,而且路上很滑。她就是这样每次都把所有的苦揽在自己一个人的身上。已是傍晚,雨早已经停了,她背着一大筐猪食回来了,与出门时不同的是,整个人都被淋湿了,身上到处是泥巴,我就知道路上有多滑了。而更让人心痛的是,她因为在割猪食的时候,不小心把手割了一个大口子,伤口很大、很深。回到家已经没有再流血, 伤口被雨侵蚀得白白的,她的的脸色更是没有一点血丝,苍白得像一张白纸。我知道在那地里,她肯定流了很多血,心很痛但又有些高兴,高兴的是她的手现在允许她休息个把月了。那深深的伤疤从此像烙印一样一直留在了她的手上,也刻在了我的心里。


  对于她来说 ,地里永远有干不完的活儿,就这样几十年反反复复,那张美丽的脸无时无刻不在面对着黄土。她总是老得太快,看上去比同龄人老太多太多,或许是因为她从来不用化妆品,或者什么护肤品,而我知道她老得太快是因为她的孩子。她从来不打扮自己,也很少给自己买新衣服。她对自己总是这么的吝啬,可是她却时不时地要给她的孩子买一套新衣服 ,把她的孩子打扮得干干净净,清清秀秀。


  人家都说婆媳关系从古至今都是一个大难题,但她和她的婆婆从来都是很和睦的,从来没闹过矛盾,有时候做什么事还要抢着做。她婆婆也很宠她,觉得她是最好的儿媳妇。


  以前,村子里没有电,每天晚上干活回来还要做饭。吃好饭已经很晚了,可是她还要把今天她的孩子弄脏的衣服洗了。洗完后已经是大半夜了,然后又要把明天要吃的青菜挑拣好,然后才准备睡觉。有时候还要把已经破了的衣服拿出来缝缝补补,那时候,果敢的山村没有通电,只能在那油灯下,眯着眼睛,在那乌漆麻黑什么也看不见的微光下,拿着细小的针在那已经破了的衣物上穿插着。尽管这已经很熟练了,可有时候还是会扎到手,就这样要到大半夜才能睡觉, 第二天黎明又得起来做饭,然后到地里干活。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同样的生活,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她的几个孩子,为了能让她的几个孩子能过得更好一点。


  她总是不懂得怎样拒绝别人,每次走着去镇上赶集,邻居总是会叫她帮买东西,哪怕自己可能已经背不了那么多了,她还是会答应。她总说别人没时间去,我们背重一点,帮人“买带”(果敢话 )一下也没什么。下午回到家其实自己家买的东西还没帮别人买的多。


  她就是这样善良而友爱、热情而大方、勤劳而朴实,不懂如何拒绝人的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我的母亲
  岁月总是不饶人,而今我长大了,她却老了,无情岁月在她那张脸上肆意地刻画着,那年轻时美丽的容颜被岁月侵蚀成一条条的皱纹,可尽管如此,她依然是漂亮的。


  愿时光温柔待她,最美丽的人——我的母亲。

  祝所有人的母亲:母亲节快乐!

  5月14日凌晨



作者: 志愿    时间: 2017-5-14 14:28
雨孤 发表于 2017-5-14 14:25
母亲应该就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人吧,

这是必然的,出了妈妈,有谁能全心的对我们好
作者: 华敢怒    时间: 2017-5-14 14:37
看标题,我就想批判下还有更美的人。但是看了文章,我不敢批判了,毕竟谁批判母亲就是没良心。
作者: 十月的雨    时间: 2017-5-14 14:39
雨孤 发表于 2017-5-14 14:25
母亲应该就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人吧,

对于我来说是,母亲节快乐

作者: 十月的雨    时间: 2017-5-14 15:01
华敢怒 发表于 2017-5-14 14:37
看标题,我就想批判下还有更美的人。但是看了文章,我不敢批判了,毕竟谁批判母亲就是没良心。

最美天下父母心
作者: 志愿    时间: 2017-5-14 15:04
雨孤 发表于 2017-5-14 14:32
还有父亲啊

但只有母亲节,没有父亲节吧?
作者: 南国游子    时间: 2017-5-14 16:08
志愿 发表于 2017-5-14 15:04
但只有母亲节,没有父亲节吧?

有滴: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14 16:22
母亲是一个神圣的词,所以上次出现辱母杀人案,我就直接支持杀人者。
作者: 十月的雨    时间: 2017-5-14 16:50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14 16:22
母亲是一个神圣的词,所以上次出现辱母杀人案,我就直接支持杀人者。

母亲是一个人一生中无怨无悔的为自己付出而不求回报的人,假如是我我也会忍无可忍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14 21:47
沐歌 发表于 2017-5-14 16:50
母亲是一个人一生中无怨无悔的为自己付出而不求回报的人,假如是我我也会忍无可忍

嗯,如果一个男人连母亲都不能够保护,就不要谈他会保护国家和民族了。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14 22:25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14 16:22
母亲是一个神圣的词,所以上次出现辱母杀人案,我就直接支持杀人者。

我也支持。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15 08:56
同根相怜 发表于 2017-5-14 22:25
我也支持。

嗯,当一个社会败坏到没有底线,坏人可以横行无忌的时候,暴力无疑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15 16:53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15 08:56
嗯,当一个社会败坏到没有底线,坏人可以横行无忌的时候,暴力无疑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中国的法律很“中庸”,在很多是非问题上都是“和稀泥”的,尤其是那个独门特色的“调解程序”就是个和稀泥程序。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15 17:12
同根相怜 发表于 2017-5-15 16:53
中国的法律很“中庸”,在很多是非问题上都是“和稀泥”的,尤其是那个独门特色的“调解程序”就是 ...

这个国家的法律是完善,可是法治环境却是不堪提啊。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15 21:12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15 17:12
这个国家的法律是完善,可是法治环境却是不堪提啊。

说“完善”,不敢苟同;法治环境“堪忧”倒是事实。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16 08:44
同根相怜 发表于 2017-5-15 21:12
说“完善”,不敢苟同;法治环境“堪忧”倒是事实。

法律条文非常细的,但法不治坏人,专治好人。
作者: 志愿    时间: 2017-5-16 09:43
南国游子 发表于 2017-5-14 16:08
有滴:

搞忘记了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16 21:44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16 08:44
法律条文非常细的,但法不治坏人,专治好人。

      看似很细故意或非故意留的漏洞百出,比如:当事人作了伪证,没有可操作性的处罚措施;财产来源不明罪,不管是百万、千万还是上亿,最高刑期就是5年▪▪▪▪▪▪等等。前者可能是非故意留下的,后者很可能是故意留下的。法不治坏人,专治好人,是政法管理人员和法官的立场有了问题。。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19 09:51
同根相怜 发表于 2017-5-16 21:44
看似很细故意或非故意留的漏洞百出,比如:当事人作了伪证,没有可操作性的处罚措施;财产来源不明 ...

所以一个老太太自力更生摆了个汽枪摊,就可以判三年六个月。这是哪门子道理啊?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21 21:18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19 09:51
所以一个老太太自力更生摆了个汽枪摊,就可以判三年六个月。这是哪门子道理啊?

而且这类气枪不是打铅弹的,而是直径约4毫米的塑料球的所谓“子弹”。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22 00:51
同根相怜 发表于 2017-5-21 21:18
而且这类气枪不是打铅弹的,而是直径约4毫米的塑料球的所谓“子弹”。

嗯,所以消息一出来,全国人民都表示不服。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22 17:02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22 00:51
嗯,所以消息一出来,全国人民都表示不服。

很无奈!!!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22 22:30
同根相怜 发表于 2017-5-22 17:02
很无奈!!!

是啊,这些严重偏离了常识的法律,只会让人感到可恨可笑。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23 17:01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22 22:30
是啊,这些严重偏离了常识的法律,只会让人感到可恨可笑。

而且这些“严重偏离了常识的法律”都是有意而为。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23 21:41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22 22:30
是啊,这些严重偏离了常识的法律,只会让人感到可恨可笑。

对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是否过低,如果把手心堵在BB枪口处,BB弹(即:直径6毫米的塑料球)打在手心上只是有点痛。比起任何一个两三岁玩童随意捡起一块乒乓球大小的石子投出去的力量要小得多。
所以律师界对判案时是否应适用公安部制定的标准一直存在争议,此前有不少争议案例引发广泛关注。
2014年,四川达州青年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货还没有收到,结果以走私武器罪于2015年4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同年8月法院终审维持原判。福建高院于2016年10月做出再审此案的决定后,迄今没有确定开庭日期。
2016年10月12日,天津大妈赵春华在大悲院码头摆摊打气球被抓。两个月后,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处其3年6个月有期徒刑。2017年1月26日,在除夕前一天,天津市一中院二审改判为赵春华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0年,广州玩具小贩王国其因在一德路贩卖仿真枪支,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后案件经过六年七审,2016年年初,这个“卖枪小贩”终于等来了他的一纸无罪认定和34万元的国家赔偿金。
徐昕告诉北京时间“暴风眼”(微信号:btime007),近年来一系列案件充分暴露了枪支认定标准过低。为此,他不断呼吁:1、公安部提高枪支认定标准,先恢复至2001年的标准,枪口比动能大于16焦耳/平方厘米;2、呼吁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将仿真枪的定罪量刑区别于真枪;3、枪支管理应分类分级,仿真枪的管理区别于真枪。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24 08:59
同根相怜 发表于 2017-5-23 21:41
对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是否过低,如果把手心堵在BB枪口处,BB弹(即:直径6毫米的塑料球)打在手心 ...

葫芦僧断葫芦案,为什么可以偏离常识呢?一是因为一些人想立功,所以杀良冒功。二是因为这个国家某些人想杀鸡儆猴。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24 22:00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24 08:59
葫芦僧断葫芦案,为什么可以偏离常识呢?一是因为一些人想立功,所以杀良冒功。二是因为这个国家某些人想 ...

这种法制在中国,老百姓是无可奈何的。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25 09:51
同根相怜 发表于 2017-5-24 22:00
这种法制在中国,老百姓是无可奈何的。

边走边看吧,只能这样了,希望改良成功,如果改良失败,对中国来说就是一大劫数。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25 21:28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25 09:51
边走边看吧,只能这样了,希望改良成功,如果改良失败,对中国来说就是一大劫数。

是啊,走着瞧吧。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5-26 08:42
同根相怜 发表于 2017-5-25 21:28
是啊,走着瞧吧。

万事皆有定数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7-5-26 21:12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5-26 08:42
万事皆有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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