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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盟军总部召开特别会议:下达《军人管理补充规定》教育全军官兵 [打印本页]

作者: 果敢资讯网    时间: 2017-10-27 20:22
标题: 同盟军总部召开特别会议:下达《军人管理补充规定》教育全军官兵
  【果敢资讯网】10月27日讯(记者 文成举)今日早上当地时间9点,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总部召开特别会议,重点宣读了《军人管理补充规定》的相关内容,以此教育全军官兵。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有同盟军总司令彭德仁,副司令杨文洲,政治部主任彭德义,司令部副参谋长金鑫,511旅政委彭坤,政治部副主任李品荣及部分副营级以上干部。会议由政治部副主任李品荣主持。

  根据政治部副主任李品荣向本站提供的部分笔记内容,在会议中下达《军人管理补充规定》大致归纳成以下几点:

  1、武器管理。不论何时何地,不得参与黑市武器弹药的买卖、代购、运送。单位或个人现有的枪支弹药,原先不管是组织装备、领导配给、个人购买的武器现在都属于公物。允许继续使用,但必须登记,不得瞒藏,无个人私枪、私弹一说。各单位要按照条令规定,严格武器弹药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包括战斗结束后要立即进行消耗统计,不得私藏弹药,不得私借武器,不得私批下级打猎,不得私赠友人,更不允许“一枪一弹”流入邻国境内。

  2、毒品问题。积极配合地方打击制毒、贩毒、吸毒活动。在同盟军《禁毒令》的基础上,全军要不定期展开尿检,涉毒者要严肃处理。

  3、军人严禁酗酒,特别前线部队和站岗执勤人员。干部对本单位酗酒成性、有暴力倾向、性格偏激的同志要加倍注意,加强防事故措施。

  4、假期在外时,必须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打架斗殴,不得以军人身份参与民事纠纷恐吓百姓,不得持枪威胁群众。

  5、发现本地区或邻国的“犯罪在逃人员”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6、不得以军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护,不得以组织名义扣押他人,不得以干部身份私设牢房执行私法。

  7、抓捕逃兵前要上报军委领导批准并与地方部门进行沟通,不能私自组织人员对逃兵实施抓捕。

  8、每位同志都要有战备意识,包括机关人员,随时做好战斗准备。保证一声令下,迅速形成战斗力。

  会议上,杨文洲副司令重点就武器管理、毒品管制、执勤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最后彭德仁总司令作了补充说明,并要求在坐干部和全军官兵严格执行《军人管理补充规定》。11点会议结束。

作者: 佰骥    时间: 2017-10-30 07:56
相当地好,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作者: 佰骥    时间: 2017-10-30 07:57
这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地工作与努力,不要半途而废,坚决拥护,坚决支持!
作者: 奋战守孤城    时间: 2017-10-30 09:09
做得好!做得及时!支持!
作者: 技术革命    时间: 2017-11-8 20:18

做得好!做得及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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