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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燃烧的果敢之二、大缅族主义奴役与压迫 [打印本页]
作者: 夫子 时间: 2015-7-24 14:54
标题: 燃烧的果敢之二、大缅族主义奴役与压迫
来源:李华刚
1044年,缅王阿奴律陀王建立了第一个缅族王朝,东征掸邦、南灭孟邦,消灭原住民骠族、羌族、氐族,四邻畏惧臣服。
缅族最后王朝雍籍牙王,一次征战时诱骗孟族和尚与男丁集合一处杀个精光。熟悉缅甸历史的人可以发现一个现象,缅甸的千年历史实际上就是缅族由南往北征伐、由西向东不断征服少数民族、力图实现缅族大一统的历史,而二战时的缅甸历史更是一部联日反华的历史。千年大缅族主义的伐戳战争沉淀了顽固的缅族至上意识,与现代国际社会的民族融合、种族平等、民族自决、自由平等、开放包容的观念意识格格不入。
大缅族主义核心价值观起源于反殖民主义格言“缅甸族、缅甸语、缅佛教”,这在缅甸独立后逐渐形成“一个宗教、一种语言、一个种族”的“基本国策”。由缅族控制的联邦历届政府一直力图建立一个象日本那样的民族单一的同质国家,在此国家内,缅甸语作为唯一的官方语言,佛教作为国教,而这一过程须通过强制同化来进行。缅甸少数民族加起来占缅甸全部国土面积的60%,人口占全国人口40% 强,这样,少数民族必须进行一个选择:要么接受同化,要么武装抵抗。少数民族们都选择了第二种,于是导致了缅甸60 多年内战。
缅政府一谈到缅甸问题,就只强调建立宪政民主,对民族压迫问题避而不谈。缅政府不承认缅族与少数民族在社会、风俗、历史、精神意志等方面存在着不平等;缅政府不愿意倾听少数民族痛诉自1948年独立以来所遭受的种种不平等待遇;当听到缅军在少数民族烧杀抢掠、对少数民族妇女集体强奸时,缅政府就说“缅军内也有其他民族士兵”。
缅族民主人士虽自称反对军事独裁、反对种族压迫,但他们的行动、态度、世界观会不自觉地流露大缅族沙文主义。昂山素姬被西方视为缅甸之花、民主女神,却从来不讲联邦制“民族自决”的内容。既谈民主人权,美国人最推崇的民族自决当属首位,是西式民主的最基本价值,美国独立战争的根本诉求就是“民族自决”,每一个民族都有全民公投加入或脱离联邦的权利,但昂山素姬只关心本党争夺执政权的事业,只关心修改宪法以便让有英国丈夫的自己能参加总统选举。无论昂山素姬、敏昂来、吴登盛各自的政治主张是什么,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三个人都是大缅族主义推行者。
缅甸近年虽实行所谓“民主化”,但整个社会还处于一种原始、野蛮的中世纪非人性状态。比如,缅军炮兵在自己军队还在冲锋的情况下开炮射击,将自己军人与敌军一起消灭掉;缅军不留俘虏,不管敌军有没有武器或是否投降,一律枪杀; 当自己的士兵在战斗中受了伤,他们通常会将重伤兵杀害以减轻负担。在果敢战事中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名37岁的缅军士兵妻子被军官强奸,儿子被军官杀死,他上告军中上司,无人理睬,于是愤而向同盟军投降。在这样一种没有人权和公正的文化下,不要说少数民族权益难以保护,缅族人民权益也难保护。因此,缅军政府遭20多年国际人权制裁也不足为奇了。
1860年,英国的印度总督大贺婿勋爵说:“在东方所有的民族中,没有一个民族比缅甸人更为狂妄自大地表现他们的优越感和更固执地自行其是了。”
1948年独立后,缅甸政府颁布了《缅甸国籍法》和《外侨登记条例》,规定华侨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担任政府公务员。在《不动产转让限制法》中规定,华侨不得将不动产赠予非缅籍子女或出售予外国侨民,非经申请审批不得将外汇汇出。
1962-1988年奈温军政府统治缅甸期间,华人沦为二等或三等公民,政治地位受到来自缅甸“执政官式政体”、“缅甸式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阶级斗争、民族主义的冲击,一步步恶化。
1982年,奈温军政府出台《缅甸公民法》,将原居民和非原居民作了严格区分。把缅甸公民分为三类六等,即真正的缅甸公民、客籍公民和归化公民。只有纯土著血统的人才是真正的缅甸正统公民,拥有100%公民权,客籍公民和归化公民没有被选举权,不能竞选公职和担任政府机构和团体领导。
作者: 夫子 时间: 2015-7-2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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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能体现大缅族主义意识的是《缅甸公民法》“六等级身份证制度”划分:分别为“正缅籍”、“客缅籍”和“新缅籍”,三种国民享受的公民权利不同,“正缅籍”持粉红色身份证,享有正式国民权利,如印度种姓制度的婆罗门;“客缅籍”持蓝色身份证,如印度种姓制度的刹帝利;“新缅籍”持绿色身份证,如印度种姓制度的吠舍。“客缅籍”与“新缅籍”不享有被选举权。三大类又分为六个等级:
1、红色国民身份证(一等国民):持这种身份证者在缅甸地位最高,只有纯种缅族人才能拿到, 一等国民可以读任意学校、从事任何行业,并加入政府,有选举及被选举权, 因为你是“正缅甸人”;
2、红色混血身份证(二等国民):在缅甸地位次之,政府正式承认的国内少数民族可获此证,如掸邦人、克钦人、佤邦人,二等国民在读学校、从事行业、被选举权上有一定限制, 因为你只是“亚缅甸人”;
3、绿色归化者身份证(三等国民):持此证件者父亲是蓝色侨民蓝色身份证,限制程度比四等国民少一些,三等国民可以读一些不重要的学科,但不能在政府部门工作,因为你不过是“亚亚缅甸人”;
4、蓝色侨民身份证(四等国民):持此身份证者出门时不需要申请《通行证》,但却有太多限制,四等国民限制从业行业,限制念书科系, 更不能在政府部门工作, 因为你仅仅只是“亚亚亚缅甸人”;
5、难民居留证(五等国民):《难民居留证》是一张长纸,被缅人戏称为“被子”,五等国民出门时须同时带《通行证》,到另一地时需到当地移民局报到,不能购买房产,因为你不是缅甸国民,是贱民;
6、果敢身份证(六等国民):缅甸政府给果敢居民颁发的身份证背面注明:“一、此证件丢失应向当地移民局申报补办,否则将根椐有关法律处罚;二、持证人不属于本国国民,也不能作为出入政府管辖区的有效证明”。持此证件者不是缅甸国民,连贱民也不是,而是下等贱贱民。
全世界把国民身份证分为6类的仅缅甸一国,但从未见过“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抨击缅甸的“六等国民制度”;无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如何抨击中国的人权问题,至少中国只有一种身份证。
八八事件后,“果敢汪精卫”白所成得意洋洋的将果敢人可以取得身份证作为政绩大肆吹嘘,事实上,缅政府给果敢人发放的身份证依然是过去那个带有歧视性条款和侮辱色彩的身份证,领取该证还要交100元人民币,果敢人对此极为抵触,80%的人未予领取。
一位汉族姑娘嫁给了缅甸丈夫,丈夫既不给她办理户籍登记,也不给她办理社会和医疗保险,每天进行辱骂和毒打。这时,姑娘向娘家求救,姑娘父亲找上门来,缅甸丈夫说,“这是我们家事,她是我妻子,你无权干涉我们家庭纠纷。”然后又接着毒打,直到打死为止。果敢就是这个可怜的姑娘。
如果丈夫给妻子办了户籍登记和社保医保,平日对妻子关爱有加,夫妻在是否送孩子留学问题上争吵起来,这才叫家庭纠纷,妻子之父的确不该过问。现在问题不是这样,而是丈夫想要致妻子于死地。
果敢人生活在缅甸境内,没有国籍身份证,不能自由进入缅甸内陆;果敢人是中华同胞,却不是中国人,不能入中国内陆。他们是中华民族的二战犹太人,没有祖国、没有尊严、没有地位、没有权利、没有依靠、没有保护,只有永远的歧视、驱赶、屠杀、压迫和奴役,就象那个被丈夫毒打的汉族姑娘一样,嫁出去就不是娘家人,婆家也不把她当自家人,这才是果敢问题的本质。
作者: 夫子 时间: 2015-7-24 14:55
本帖最后由 夫子 于 2015-7-24 02:57 PM 编辑
缅甸现代史上对中国多持一种敌对国策,缅甸国父昂山在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为赶走英国殖民者,与打着“大东亚共荣”旗号的日本合作,他接受日本培训,率领缅甸独立军与日军并肩作战,打击驻缅英军和中国远征军。中国远征军之所以在第一次入缅作战中伤亡惨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缅族人看作是英国殖民者的帮凶,缅甸成了中国的敌国、日本的帮凶。
1940年昂山到达东京,为自己取了一个日本名字“面田纹次”,昂山阅览了大量的法西斯读物,他在日记中写道:“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像德国和日本这样的强大国家政权,只需要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领袖,不需要个人主义一类的胡扯。每个人都应该服从国家,国家利益高于个人。”
1941年初昂山被日本人派回缅甸,召集30位年轻人前往海南岛进行军事特训,数月后他们来到轴心成员国泰国组建了缅甸独立军,日本人铃木以南任总司令,昂山为参谋长。
1941年底,缅甸独立军跟随在中国制造了“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军18师团入缅,帮助日军封锁向中国运输物资的滇缅公路,在此后大部分战争时间里,缅甸独立军一直与日军并肩作战,对盟军和中国远征军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缅甸独立军为日军侦察、收集中国远征军情报,为日军筹集根食,缅甸民众欢呼迎接日军,当日军进攻仰光被西汤河所阻时,缅甸人就架起特有的筏桥让日军过河。日军无后顾之忧,一路进攻到仰光。由于昂山出色的反华表现,他被日军授予了上校军衔,被邀请至日本接受天皇授勋。
1943年3月昂山晋升少将,再次觐见天皇,被授予旭日勋章,随后缅甸独立军改编为缅甸国防军,日本扶持了巴默为总理的傀儡政府后,昂山被任命为缅甸国军总司令兼国防部长。
1944年8月,日军在印缅边境的英帕尔战役中大败,中国远征军重新杀进缅北,日军全线撤退。执掌缅甸军队的昂山和奈温见日军大势已去,决定学习三姓家奴吕布,暗中与英军联系,里应外合、反戈一击。昂山联合缅甸共产党和社会党“反法西斯自由联盟”,摇身一变成为反法西斯联盟的领袖。
1948年缅甸独立,在缅甸居住华人达数十万,华文学校两百所,规模最大的仰光华侨中学占地数百亩,每逢春节,仰光华人都要在该校举办规模盛大的游园活动,成为仰光之盛景。
1959年军方政变上台,实施“社会主义”政策,宣布“教育由国家承办,不允许华人办学,任何补习班华人不得超过19人”,在军政府授意下,军人扮作暴徒对华人进行屠杀和洗劫,数十万华人被屠杀迫害,中国远征军战士遗体被缅人挖出来污辱焚毁,与2015年缅人将五星红旗在地下踩踏一样。
1960年,中国和缅甸签订《中缅边界条约》,将果敢和江心坡地区划为缅甸领土,但缅甸却不把果敢汉族华人列为缅甸民族当中的一个民族,1962年果敢代表在缅甸国会上据理力争,提出如果当局不愿把果敢华人列为缅甸合法民族,果敢人民将回归中国。于是,缅当局提出将果敢华人改称为“果敢族”,为保存中华传统文化,果敢人民被迫接受“果敢族”称谓,并将汉语称为果敢语,汉字称为果敢文。而这就如同把北京人叫“北京族”、把东京人叫“东京族”一样荒唐。
作者: 夫子 时间: 2015-7-2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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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缅军政府宣布《缅甸社会主义道路宣言》,1963 年再宣布《国有化法案》,所有工商业都要由民族资本家与外侨手中无偿收归“国有”,仰光一地就有700家华人企业被收归国有,华人倾刻间家破人亡,财产被查收,人被打死打伤。
1964年缅军政府“国有化”所有报纸,华侨经营的人民报、新仰光报、中国日报、中华商报全被无偿没收,中文书报也不准进口; 1965年缅军政府“国有化”所有私立中学,全缅29所华文中学全被无偿没收,教师全被扫地出门;1966年政府再“国有化”私立小学,仰光及其郊区共27所华文小学被无偿没收,教师全被扫地出门。
1967年,缅人对仰光华人居住区实施打、砸、抢、杀,冲击中国驻缅甸大使馆和新华社、中国民航办事处,杀害了中国专家刘逸。缅军警逮捕80多名华侨,旅缅80万华人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冲击。此后缅甸针对华人换证,华人只能拿到绿色证,与红色国民证相比,在从业、购买不动产、外出等诸多领域均受到限制,华人从此成为“三等公民”。
缅甸曾经是华人生存最多的东南亚国家,经过疯狂大屠杀,几十万华人生命默默死去,缅甸排华之血腥可见一斑。如今,生活在缅甸各地的华人仅有百万人,因惧怕缅人报复,大部份人纷纷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缅族或傣族。
缅军清剿果敢的本质就是大缅族主义的“去中国化”,与在仰光的屠华行为如出一辙,不同之处是果敢华人有自治政权和军队,因此,缅政府就要取消果敢自治、改编同盟军、取消汉语教学、推行缅语教育、灭汉兴缅,当果敢人民开始反抗时,反屠杀战争就开始了。
缅族政府奉行的“四一政策”,即“一个宗教、一种语言、一个种族、一个军队”,强迫缅北人民接受,这才是缅甸动乱之源。果敢战争的本质并非缅甸内战,而是果敢华人抵抗大缅族主义者的反民族压迫战争。缅政府军打果敢的架势与日本军队打中国一般,对平民百姓烧杀掠抢,无恶不作,其残忍野蛮不亚于南京大屠杀,根本不像本国政府军队,更像外国侵略军。从一开始,缅甸政府军就未将果敢人看成是本国人民,而是视为异族外番,把他们当作中国人肆意屠杀,因此,斩尽杀绝、不留后患的极端行为就不足为奇了。
1948年缅甸独立后,果敢与缅政府就一直处于压服与反抗、独立与兼并的角力与拉据状态中。果敢的最重要任务就是为争取民族自治而奋斗,最初15年通过宪法的民主渠道来争取,而事实证明此路不通,于是,后面改为武装斗争,果敢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果敢的领袖杨振声、彭家声等民族英雄将个人的一切全部奉献给了争取民族自主的斗争。
缅甸军方用怀疑和戒备的眼光来看待果敢,因此,果敢人民回敬的是愤恨和不满,用对抗方式以牙还牙,从1948年以来,缅军不断践踏人权,用大量军队将果敢和各少数民族置于监视之下,数百次镇压各少数民族,战争使大量难民流入邻近国家,为缅甸赢得了“东南亚贱民”的称号。
纵观历史,一个国家在一元化制度下通常不会繁荣进步,因为旧制度往往要求只有一种统治性文化,最典型的就是“一个宗教、一种语言、一个种族、一个军队”的“缅甸基本国策”,其文化都予以清除,这种做法必然导致永不停止的暴乱、镇压、起义和战争,果敢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全世界都看到,缅甸政府没有能力治理果敢,这是缅政府政治文化与价值观念所决定的结果。缅甸有135个民族,这并不是国家统一的障碍,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没有美国那么多的民族,美国不同民族有2000-3000个,美国人甚至不知道本国到底有多少个民族,缅甸135个民族只是美国民族数量的零头,但美国没有民族问题,只有种族问题,现在连种族问题也很少了。因为一个人只要加入美国籍就是美国公民,所有公民不分三六九等一律平等,“一律平等”的政治文化使美国成为全球最齐心的国家。
缅甸政府向果敢学校强推缅文,事实上,一种语言并不需要强力推行,语言有吸引力自然就开始学习,挪威北部萨米族人并不愿意学习本民族语言,认为此语言麻烦,挪威政府反而担心萨米族语言失传,采用各种努力诱使萨米族学生学习本族语言。日本人是世界上民族性最强的民族,而1986年塞班岛举行公投,表决加入美国还是加入日本,大部份日本人投票加入美国。
从1044年缅王阿奴律陀王开始, 连年的战争使大缅族主义成为缅甸政权的一种政治文化,即便是今天实行西式民主改革,情形也全然一样。我们看一下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一手制定的2008年《缅甸联邦宪法》,全文没有一处提及少数民族原著民的自主权、自决权和自治权,没有关于少数民族区域退出联邦的规定,因此,不过是名义上的联邦制,实际上的东方集权专制。
2014年, 缅甸200万孟加拉裔罗辛亚族人反抗政府种族迫害,罗辛亚族人最大特点是没有军队,反抗只能使用石块, 反抗遭缅军残酷镇压,数千人被屠杀。血的教训告诉果敢人民, 对于缅式东方集权专制的政治文化,放弃武器就等于人头落地,在民主与种族平等未争取到前,跟缅政府打交道手中一定要握紧武器,否则肯定人头落地。
美、英、法等西方国家倡导人权、反对民族压迫,但从未见这些国家议会通过《关于谴责缅军屠杀果敢人民的决议》,也未见这些国家向联合国提交过《关于缅甸政府压迫果敢人民的报告》。
作者: 820514xp 时间: 2015-7-30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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