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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于希望之星公布学子照片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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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儿。
时间:
2018-4-7 20:20
标题:
对于希望之星公布学子照片的看法
有个建议:
不要把受助人照片单独布公出来,集体无妨!
站在希望之星的角度:开诚布公,宣传,民族凝聚力量,爱心,文化,传承。完美的就不细说了
站在捐助人的角度:
我也是做好事,不求什么回报。当然,钱也不是树叶子做的。怎么做无所谓,只要帮助到孩子就行。
站在孩子的角度:
我知道我是被帮助的,我也会竭尽全力做好自己,将来回馈于社会!(注:要是回馈于社会)我知道我的定位。各位叔叔阿姨领导让大家明白知道我的存在没关系,可是照片为什么要放上去呀?不能把最后的一丝隐私留给我么?有问过放照片上去,我的感受么!
客观的角度:
本来他知道自己是这样的情况了,心理上就有自卑感+责任感,就算教育再好,再给他灌输什么,这个“钉子孔”还是永远存在,再加上宣传。。。。!无妨孩子偶尔看到这照片+文字,很容易就会感觉到束缚感,而不是“劫后从生”感,也就是说只是从一个圈圈到另一个圈圈的事情,到头来还不是一样,只是条件好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思想较于成熟早(果敢孩子8-12岁)。我记得12岁嫁娶都有呢!多的是,几年以前。
一个字“爱”
两个字“自由”
当然,这自由也是在一定的规律和规矩之下的,不是说给他自由就让他杀人放火,我觉得这“自由”是基于爱,另一个方面来说是让他(她)感觉到她(他)是自由的!然而并不是放纵式的自由,只可是放松式的自由!放松是心灵,放纵是肉体!
就提个建议,好就采纳,不行就当我纸上谈兵了!抱歉!
作者:
默笙
时间:
2018-4-7 20:29
可能这个问题,希望之星工作人员也考虑过,但如果不公布受助学子的照片这样的宣传貌似就少了真实感,
作者:
华敢怒
时间:
2018-4-7 21:18
有理有理。慈善的境界是做好事不留名。
作者:
凤凰山上无凤凰
时间:
2018-4-7 22:13
我很早就有和楼主一样的想法,只是没有说出口。楼主想的很周到。从捐助者的角度看,他们是信任这个助学平台的,也相信所捐款物用得其所,不会有乱七八糟的事,所以自愿捐赠。公布受助者的名姓照片,我也认为不太妥当,希望保护他们的隐私保护他们的自尊,进而培养他们的自信心。毕竟有些人也不是小小孩了,需要尊重并保护他们的自尊心。
作者:
能文能武
时间:
2018-4-8 00:24
这样做有这样做的好处,可以增加真实感 ,本来发布的目的就是为了制造舆论上的正面形象。否则又会有人诟病,说什么不真实之类的话,甚至又会有人造谣。类似这样的网络谣言多的很,为了把这件事情做的更好,还是需要发布的。 而且也不存在什么伤自尊之类的事情,果敢的小孩儿没有那么脆弱。
作者:
回眸一笑百媚生
时间:
2018-4-8 08:32
公布照片的时候,也需要取得当事人同意,这样才能在网站公示出来,不然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权
作者:
默笙
时间:
2018-4-8 13:41
回眸一笑百媚生 发表于 2018-4-8 08:32
公布照片的时候,也需要取得当事人同意,这样才能在网站公示出来,不然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权
这自然是沟通好的
作者:
南国游子
时间:
2018-4-8 13:59
如果这点事就让他们心里那样、这样,那么以后呢???
作者:
能文能武
时间:
2018-4-8 15:18
本帖最后由 能文能武 于 2018-4-8 15:20 编辑
回眸一笑百媚生 发表于 2018-4-8 08:32
公布照片的时候,也需要取得当事人同意,这样才能在网站公示出来,不然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权
1,不侵犯肖像权,肖像权是不经本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的发布照片,这才叫侵犯肖像权。果敢希望之星是公益性质,不盈利。2,还有,肖像权那是中国的法律,在缅北的特区也不适用中国法律。
3,那些照片都是学生主动上交的一寸照片,捐助之前的捐助合同已经签了,有这一项也就是说学生和学生家长签了合同就是同意了。
作者:
杨国强
时间:
2018-4-9 01:19
果敢希望之星资助读书的孩子,都是以培养为主,资助只是其次。培养的都是有潜力的人,都是我们心目中的未来栋梁之材,而不是因为学生贫困的资助。贫困是其中一个小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受到果敢希望之星的资助,应该是一种优越感,而不需要有什么负担。关于我们资助的学生基本资料都会公布,这点每个学生都知道,如果接受不了这一点,也就不会接受我们的资助。因为我们的助学不是一个人私下做,而是面对社会,我们需要社会各方面人士 的资助,所以我们必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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