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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病态的国家》:环球时报,这次你真的错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5-8-9 00:05
标题: 《病态的国家》:环球时报,这次你真的错了!
  今天看到《环球时报》刊登的一篇文章《周立波,这次你错了!》,单看标题就吓了我一跳,还以为周立波犯了黄海波和房祖名之类的错误,不是嫖娼了就是吸毒了。结果看到的新闻却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在小时候因为家贫被父母送给了别人,最近她陪姐姐参加浙江卫视的《中国梦想秀》节目。但她不知道的是,姐姐背着她和节目组私下安排,将女孩的亲生父母请到了节目现场!结果,在姐姐的才艺表演结束后,突然表示希望妹妹和亲生父母相认。可妹妹选择了拒绝,因为在过去20多年里,亲生父母和她就生活在同一个镇子上,却一直没来看过她一眼。她说,她认定的父母,就是这过去20多年里,在她最需要亲情的时候,给了她亲情的养父母,而不是迟迟没有现身的亲生父母。在这种情况下,主持人周立波却指责她心胸狭隘,说她应该换位思考,想想当年父母的难处,应该学会原谅,否则“你永远不可能幸福”。

  于是,《环球时报》便著文指出周立波是在“道德绑架”,唾弃其用迂腐的“道德”绑架女性,且直呼:周立波,你错了!在文章的结尾颂扬该女子是“随着物质基础的进步,我们的社会意识,妇女的权益意识,正在快速的觉醒,甚至已经开始发生一些要与过去那些腐朽传统彻底决裂的‘质变’”。

  看到这里,我只觉得这传统的道德之墙随着礼崩乐坏之后却是沙石俱下,就连影响力如此之大的《环球时报》都忍不住要来踹上一脚,以哗众取宠,标榜自己的标新立异。愚以为,一个社会的进步和稳定,离不开的是伦理、道德和秩序的约束,而法律则是维持社会功能的最后一道无奈的手段。否则,还真的是无法无天了。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基石,并由此产生一系列对家庭、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和责任。人,首先是由父精母血孕育而成,并出生于世,他第一接触人必然是父母(在母肚中就开始了)。没有天,哪有地;没有父母,哪有你?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孙猴子一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倘若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都不够好,那么,你很难想象他还会对别人好!这就是我老欧一向看人识人的准则。

  该女子说父母没有养育她,我只想问,难道那十月怀胎养的是一只臭虫或是一只蟑螂?因为国家政策和贫困的原因,父母确实是把她送人了。但至少父母是给她找了一户人家,让她能够健康地成长,而没有在她可以鉴定出性别的时候把她人工流产掉,更没有把她生下来之后用胎衣蹋死、用尿桶溺死。当然,二十多年不曾相认,更多的原因可能是出于对其养父母的约定(绝大多数养父母在接收孩子的时候,都会约定亲生父母不能相见的)。在我年少之时,我的家乡也因为计划生育的原因而出现过很多起女婴被弃或送人的事情,甚至有些过激的人把女婴直接掐死,或者扔到尿桶里溺死。这是历史的悲哀!莫言在他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品《蛙》里面就把计划生育的惨烈很具体形象地写出来了,讲述了一代农民为传宗接代而产生的一部苦难史,深深地透露出作者对生命(生殖和繁衍)的由衷敬意和顶礼膜拜。

  在农村,传统的观念非常重,如果家里不生一个男孩子,那么会被歧视性地称为“绝蔸户”,意思是这个家庭像树一样连根都绝了。况且,基于农村的实际情况,没有男孩子就意味着缺失劳动力,缺失养老的希望。我曾接触过一个老年人,他年轻的时候是有国家正式工作的,只生了一个女孩子就响应国家号召不再生了。女儿读完大学之后,便在外找了个男朋友,嫁到远方去了。他到了退休之后,在云集镇买了一排门面,人家说:“您老好富有呀!”他却说:“我有甲吗咯喽?我屋里卵都冇一条!”他常跟别人讲,最后悔的就是年轻的时候没生一个儿子,如果能够重来,他宁愿不要那份工作。特别是过年的时候,看到别人家儿孙绕膝热热闹闹地过年,自己两夫妻却冷冷清清的,那滋味特别不好受。于是,他甚至要认街上那个烧不锈钢的小伙子做儿子,只要他能带着妻儿到自己家里过年就行了。

  再戏说一件历史之事。那个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称帝”且改国号为“大有”的曾应龙,起因就是因为当地老百姓强烈抵制计划生育政策,所以才拥护他当了“皇帝”。他竟然“御驾亲征”,带领几百人杀入县城,攻陷县医院,俘全部医生、女护士,将所有计划生育用品搜出并销毁。后人民解放军迅速发动反击并围困了县医院,“皇帝”率军顽强抵抗后兵败被俘。本应判该曾应龙死刑,后政府念其无知,判处无期。

  这个断子绝孙的政策让许多人绝了子孙不说,还产生了成千上万的失独家庭。在逐渐失去人口红利、国家奔向老龄化的今天,这个政策却还在孜孜不倦、津津有味地执行下去,为何?只为如果断了这个政策,就意味着可能会端了某些人的饭碗。也就难怪李总理说了: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且看看这个被《环球时报》极度厌恶的传统文明到底是什么?古人教育我们要懂礼义廉耻,要孝悌忠信,如果这也是错误的,那么我很难理解该作者的价值观是什么?难道真的走向反面,寡廉鲜耻,失礼无义,不孝不悌,无忠无信?哦,我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社会道德败坏、唯利是图,大概是因为该作者(网名耿直哥)这样的人太多,以致扭曲的价值观成为盛行的主流,而传统文明却只好被排斥到一边去了。正是传统的价值观在这些人眼里成了“腐朽、迂腐”的代名词,所以笑贫不笑娼也就成了大家的常识和共识。有些人一遇到问题就骂传统文明,似乎是传统文明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老欧只想说,如果大家都能够按传统文明行事,只怕这个社会还不至于这么混乱,环境不至于这么糟,人心不至于这么自私自利。传统文明还教育我们要“爱国”呢,难道这也是腐朽的?莫非只有当汉奸才是真正的时尚?

  为什么我们必须遵守传统的伦理和道德,以及由此约定俗成的秩序?就是因为,我们的自由必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这就好比江河之水必须得到河岸的约束一样,否则就会泛滥成灾。倘若一个社会成了一个失序的社会,人人都成了不讲规矩的人,那么这个社会必然会走向崩溃,走向黑暗。绝对的自由,将产生不负责任的价值观。看到许多人为美国以法律的形式承认同性恋婚姻而大加赞赏的时候,我就在想,人类的文明正在走向堕落与无耻。如果同性恋也可以以自由的名义而合法的话,那么,父女、母子、兄妹之间的乱伦为什么不可以合法?今天承认了同性婚姻,那么明天是不是可以承认跨物种的婚姻?由此看来,王思聪的“日狗大法”也完全可以推广了。

  该女子还说:“她最想不懂的事情,还是为什么过去20多年不来相认,非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拆散她和养父母的关系,弄得一点隐私都没有了。”因此,她决不会相认。看到这里,我感到深深的寒意,一个人竟然可以自私、偏激、狭隘到这种地步!姑娘,你先去问问你的养父母吧,在此之前,他们可同意你的亲生父母来看你?难道你的亲生父母与你相认,是想要你承担义务吗?我想,是没有的,他们只不过是舍不下自己的骨肉之情,而来相认罢了,所图的不过是一个心理上的慰藉罢了,完全是出于自己内心那种深沉的父母之爱以及那份深深的愧疚,并不是来你养父母家里“抢人”!一个人,如果每天怀着仇恨生活,又怎么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何况她所恨的却是给了她生命的亲生父母!

  我深深悲哀于我们的社会伦理错乱、没有底线,正是因为传统文明的缺失。且说这个被父母送人的女子,你可知道,父母对你思念而不敢相见是多么的痛苦!他们把自己的骨肉送出去的时候,那一份锥心之痛又有谁人可知?当众多网友群起而攻之的时候,可有谁为这对可怜的父母换位思考过?许多人只是把自己的价值观限定在自己的思考方位上,自私而固执地坚守着自己的狭隘思维,把自己的“小聪明”当成了天才一般的“大智慧”。故,老欧要说:耿直哥,你少鼓点掌,当心将来无后!

  正是因为这个社会上有许多像“耿直哥”这样的文化流氓,有许多像《环球时报》这样诲淫诲盗的媒体,所以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才会在偏离传统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物质文明以垄断的方式掌控了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和角角落落,精神文明则完全异化成了短视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众网友们,你们千万别用“道德暴力”来革“传统文明”的命,因为你们也要为人子女和为人父母,别让吐出来的痰再度回到自己的嘴巴里。在此,我要儆告那位女子:你恨错人了,要恨只能恨马寅初。同时,我也要对《环球时报》说一声:这次,你真的错了!而且错的很远很远!

  在野孤鸿欧肇斌作于2015年8月8日



作者: 南书    时间: 2015-8-9 12:49
写的不错{:soso_e179:}{:soso_e179:}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5-8-9 16:45
愿得一人心 发表于 2015-8-9 12:49 PM
写的不错

谢谢夸奖!一般一般,湖南第三。呵呵。
作者: 南书    时间: 2015-8-9 16:48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5-8-9 04:45 PM
谢谢夸奖!一般一般,湖南第三。呵呵。

呵呵!!
作者: 独钓寒江    时间: 2015-8-9 17:09
都很无奈!但周立波事先应该做好各方工作。突然相认,女孩和养父母都没思想准备是造成这次相认的尴尬的主要原因。
作者: 呵呵    时间: 2015-8-9 18:57
看醉了......通篇看下来可能只有百善孝为先一句能够认可。
质疑计划生育政策——任何一个政策都有利弊两个方面,有不同的受益方,只能说为了长远或者更大的利益做出的选择。如果不执行计划生育,庞大的人口压力、资源压力和薄弱的经济基础,国家何时能够复兴?就像印度的人口压力就已经拖累了他们的发展。而我国的生育政策也是因地制宜的,对于少数民族、农村家庭、特区本来就有不同的政策,现在老龄化加快,调整人口结构和生育政策也一直都在进行。这些都看不到,都不理解,还能大放厥词。不想想当初马寅初他们是冒了违背几千年的封建观念,冒着违背权威领袖的危险执言,才有了今年的中国。

说人家女孩自私狭隘,说父母认亲只是为了思念——先不说生父母的动机和立场,我愿意相信他们还是有亲情的,但这就构成女孩一定要认回生父母的理由?从法律上讲收养关系构成,她需要赡养,有父母子女义务的只有现在的父母,从情感上讲,她不欠父母什么,父母把她送走,就像你说的,应该也有约定,而且还在她两岁时去找养父母要了几千块钱,以不再纠缠为理由!那么,出尔反尔算什么?要钱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对女儿的思念了?送走女儿又生儿生女,考虑过女儿的感受吗?

还列举了农村的落后观念和陋习,你自己也会说这是落后的,摆在这里想说明什么?女儿没被父母掐死流产就应该阿弥陀佛了?还应该感谢?不知所谓,逻辑混乱!落后观念不是父母这样做的理由和借口,正因为不对才要反抗和唾弃,难道你觉得送走女儿生儿子是应该的?不是生了她就有决定她生死命运的权利!父母没有杀死她不是父母仁慈,那样做是违法的!法律观念单薄!

质疑环球时报“诲淫诲盗”——你究竟有没有看清楚人家在说什么,再说妇女权利意识的觉醒,和以道德绑架的恶劣现象。我不觉得别人说的有什么错,是劝被拐妇女回归家庭是对的,还是劝女儿接受父亲QJ是对的?

我觉得通篇看下来,你更像为了标新立异博眼球,罔顾事实,罔顾法理,罔顾人情,继续占据道德高点,以传统道德为名,却行的根本不道德之事。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舆论一边倒的时候,本来就应该有所反思。病态的不是国家,而可能只是自己。
作者: 打败缅狗    时间: 2015-8-10 09:09
成年人范的错误何必让孩子承担?孩子有任的权利也有不认的权利,希望大家尊重孩子的选择,不要妄加评论再次伤害!
作者: lzb111222    时间: 2015-8-10 11:23
呵呵 发表于 2015-8-9 06:57 PM
看醉了......通篇看下来可能只有百善孝为先一句能够认可。
质疑计划生育政策——任何一个政策都有利弊两个 ...

呵呵,整个事件人人都标榜道德,其实都是闹剧,娱人娱己娱先人娱政治,娱乐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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