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3月2日,奈温发动军事政变,违背各族意志,打乱国家机器,缅甸联邦事实上已经解体。如果说,让缅甸联邦各族人民摆脱殖民统治,获得联合独立的《缅甸联邦宪法》(47年宪法)是具有尊严的、是受国际社会尊重的、并且可以依照《联合国宪章》裁判的话,那么,缅军政府从 1962年3月2日起到今天,所有的行为都是违宪行为!如果联合国裁定《缅甸联邦宪法》(1947年)无效的话,那么,克钦邦、掸邦、瓦邦、克伦邦和钦邦等民族邦与缅邦(甸)原本就不是一个国家!所以,现驻缅北各民族邦的缅军就是侵略军,依法应当无条件撤回缅甸本土,以维护《联合国宪章》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