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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论坛:话说2008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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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起龙襄
时间:
2015-8-17 09:44
标题:
红星论坛:话说2008年宪法
话说2008年宪法
红星论坛
为修改08年宪法缅甸国内以民主联盟为主的反对党,缅甸民主人士、各少数民族组织进行了数年的抗争,但由于制宪者设立了非常高的门槛和防火墙,修宪和反修宪的斗争于7月分尘埃落定修宪失败,昂山素季无条件竟选下一届总统,各少数民族继续当二等公民任大缅族主义摆布、军人利益集团继续强奸国家。为此我们有必要仔细研究08年宪法揭开其真面目。
一、名为缅甸联邦共和国实为大缅族主义统治的国家
宪法第一章国家基本原则第8条:国家实行联邦制。第9条:(1)原来的7个专区改称大区,原来的7个邦仍称邦,7个大区与7个邦地位相等。第10条:国家范围的任何一个大区、邦、联邦、直辖区或自治行政区域,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从国家分裂出去。
当今世界国家制度基本就是两种形成:一、是联邦制、二、是中央集权制,联邦制是一个国家民族众多并占有相当比例,在一个大范围内共同生存、为了和谐发展、共同生活、各民族组成一个国家以各民族居住地命名组成联邦。像这样的国家很多如英联邦、美利坚和众国、德意志联邦、前苏联、、、、等等。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政府首脑在外交上、军事上是由政府首脑领导、其他权利基本是由各邦掌握,并且不管人口多少、地区大小,只要是邦各邦权利一律平等。就像联合国不管国家大小权利是平等的。各个邦只要邦内公民公投就可以决定去留,象前苏联就是这样的例子。但宪法第9条第(1)条7个大区7个邦地位平等。在这里大缅族主义就欺骗了各民族。7个大区只能一为个邦,组成有8个邦的缅甸联邦,至于你缅邦要如何划分是你缅邦的事。既然7个大区和7个邦地位平等那就叫14个大区就行了何必叫邦,这只不过是画饼充饥,哄哄少数民族而已。
以“彬龙会议”精神制定的1947年宪法明确规定各邦都有自愿退出联邦的权利。第10条:任何时候都不能从国家分裂出去。这就违背了国父昂山和各民族制定的联邦国家原则。议会设有人民院、民族院。第109条人民院最多由440名议会代表以下列方式组成:
(1)以镇区或以人口为单位,、、、330个镇区,选举产生不超过330个人的人民院代表。
(2)军队总司令依法提名的不超过110人的军人代表,第141条:民族院最多由224名议会代表由以下方式组成:
(1)由选举产生的民族院代表168名,其中包括每个自治州或自治区各一名代表,以及包括联邦区在内的每个大区或邦各12名代表。
(2)军队总司令依法提名的军人民族院代表56名,其中包括联邦区在内的每个大区或邦的代表各4名:人民院以人口和基层行政单位镇区选举议员合呼情理,但民族院既然是民族组成的民族院就应该以民族为参考系数而不能以大区和邦为基数。
这样选举缅族就占了绝对多数,并且每个自治州、区各有一个代表,但这个代表还占了邦的名额,象掸邦有5个自治单位,这样掸族只能选7个代表,其余5个是自治单位的代表,名誉上照顾了自治单位,而掸邦的掸族就吃亏了。各军人代表在两院440:110、224:56各占25%,并且不是经选举产生而是由军队总司令直接任命(总司令可以随时撤换军人代表)。在理论上保证了总司令最少操控着25%以上的两院代表。而宪法规定要修政修法最低门槛要75%以上的议员通过,所以只要总司令不愿意修改宪法就修改不了。总司令的权利比总统还大,这叫什么联邦国家。通观宪法根本没有一条关于邦的条款,这样的国家能叫联邦国家吗?只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欺骗各民族而已,实质上是大缅族主义统治的国家。
二、总统大还是三军总司令大?
提出这个问题可能有很多网友会说总统是民众选出来通过两院任可的,当然是总统的权利大!事实上非也!
请看宪法:基本原则第6条(6)始终坚持军队能参对国家民族政治的领导作用。条文明确制定了始终坚持、领导作用。第20条:(3)军队总司令是所有武装组织的最高统帅,世界上那个正常的国家,总统、主席不是军队的统帅?奥巴马、习近平、普京等等,所以他们说话才作数。不掌控军队的登盛总统放屁都不响,还随时担心那一天会政变。国防和安全委员会的组成;第201条:为了承担宪法和某项法律赋予的责任,国家总统领导的国家国防和安全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1)国家总统
(2)副总统
(3)副总统
(4)人民院主席
(5)民族院主席
(6)军队总司令
(7)军队副总司令
(8)国防部长
(9)外交部长
(10)内政部长
(11)边境事务部长
联邦部长的任命
第232条:(2)国防部、内政部和边境事务部的部长得由军队总司令提出的合适的军人人选名单;国家、国防部和安全民族委员会是缅甸国家的最高权利和机构由11人组成,其中只有外交部长是总统提名,加总统仅有两票。而军队总司令掌握:1名副总统、副总司令、3名部长(国防部、内政部、边境事务部)加总司令有6票,这个国家最高机构由谁掌控不是显而易见吗?总统5年任期到时下台,而军队总司令无任期只是到60岁退休,像现在总司令敏昂莱到明年才退休,到时现任总统、副总统、两院主席、各部长都已下台,唯独总司令还稳坐钓台,局势不是明显的偏朝军方吗?第342条:国家总统必须依据国防安全部的提名任命国防军总司令,就是说到明年敏昂莱要退休时,新的国防军总司令人选不是新总统的意向,而大权在敏昂莱的手中,所以从08年宪法看来,总统的权利远远没有军队总司令的大,总统只是花瓶而已,所以总统命令部队停战而军队不听指挥也就不足为奇了!
现在已经进入下一届总统的选战,目前再谈修改宪法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本来丹瑞先生放弃政权让缅甸走向民主社会,避免了大规模的流血斗争,对缅甸的进步无疑是有贡献的,但在他的主导下制定了08年宪法不但在各邦引发了多少战争给双方都带来不能弥补的牺牲和经济损失,更主要是阻碍了缅甸的民主进程。
近5年的进程、无数的事实证明了08年宪法是缅甸民主进程的拦路虎,是破坏民族人民向前发展、维护民族尊严的罪魁祸首。08年宪法一天不修改,缅甸就无一日安宁的日子,当然要修政宪法主要是靠缅甸反对党、觉醒的缅族民众和真正要走民主道路的缅甸上层、精英,所以各民族要尽力支持帮助缅甸的修宪运动,而各民族要平等权利,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只有靠自己,在现阶段决不能放下武器,谁放下武器谁就准备做二等公民。依照目前的局势恐怕到下一届政府的后期才会有修宪的动作,可能还会拖延到第三届政府。所以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60余年的战争证明军人集团用武力是解决不了民族问题的,各民族武装的垮台主要是自身的内部分裂造成的。大缅族主义就是看到了这一点就千方百计的用打进去拉出来,用高官层禄拉拢各民族中的高层使其内部分裂瓦解,达到其统治各民族的野心。克伦族是缅甸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力量最强、文化水平最高的民族武装力量,但被军人政府和现任政府分化瓦解了,领地散失连总部都丢了,武装力量四分五裂,“光头司令”已投入缅政府的怀抱,其下属武装也成了军人集团的鹰犬,大肆枪杀自己的同胞,克伦武装短期难于再振,但是克钦独立军越战越强、果敢同欲火重生、崩龙民族解放军迅速发展壮大、若开民族解放军激战沙场、民族联邦军北方军区已经在克钦邦、掸邦、若开邦立足。缅北的民族武装是缅甸各族武装的榜样和中坚,各少数民族只有团结起来共同对敌,才能保住家园、求得生存发展。陈立功老师说得好:各少数民族要求以‘彬龙协议’精神建立真正的缅甸联邦为之奋斗了60余年,各族人民愿意和缅族共同平等的发展、和睦相处。如果大缅族主义者一再置之不理,妄图欺压在各族人民头上那各族人民只能弃而求之,为生存、为发展、为平等而建立‘彬龙联邦’了,这也是无奈的选择。
20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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