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在线报道】8月26日,缅甸联邦国会通过了电视广播法。该法案涉及广播媒体执照和建立九人委员会制定相关地方法规等问题。
九人委员会将由总统、民族院、人民院各选取3人组建。
电视广播法规定在执照过期前45天必须更新,否则将被撤销。该法43条规定,对公众服务和私有(收费)的广播媒体将根据委员会的规定收取不同的执照费用。其他规定还包括,对委员会决议不满的媒体,可以在30天内向总统府申诉。
目前该法案已经提交总统登盛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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