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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COVID-19措施是否限制缅甸的人权? [打印本页]

作者: 现果敢    时间: 2020-4-25 19:41
标题: COVID-19措施是否限制缅甸的人权?

通过选择留在家中,我们愿意放弃我们的自由,因此我们将在COVID-19中讨论人权问题。人权培训者和缅甸平等事务执行主任U Aung Myo Min和政治犯援助协会联合秘书长以及前政治犯U Bo Kyi一起讨论了这一问题。




高昂敏敏(Ko Aung Myo Min),自从在该国发现COVID-19案件以来,我们一直无法享有流动和集会权等人权。作为一名人权培训师,您是否认为人权规范已经服从了COVID-19回应的要求?您对此有何看法?


Aung Myo Min:我们不能这样说。人权是人的天生权利。没有人可以剥夺人们的这些权利,也没有人可以侵犯他们。但是鉴于目前的情况,由于担心COVID-19,我们必须呆在家里,并进行锁定。一些国家已经实施法规和限制,例如禁止聚会。但这并不侵犯人权。国际法说,在紧急情况下某些人权必须受到损害。这不同于侵犯或无法行使人权。人们应该理解,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可以限制或暂停某些权利。





但是我们不能说在COVID-19期间人们被剥夺了权利。国际法说,在健康危机,公共紧急情况以及可能扰乱公共道德和法治的情况下,某些人权可能受到限制和中止。因此,由于健康危机,一些权利被暂停了。


但是,[政府]不能随心所欲地中止这些权利。必须向公众提供有关如何以及为什么限制权利的充分信息。只有这样,人们才能理解风险并进行合作。同样,限制不应超过必要。例如,只能在受严重影响的地区实施行动限制,而不应在整个国家/地区实施行动限制。这样做时,订单必须清晰明确,并且发出订单的人员必须有权这样做。





该限制也应仅在一定时期内施加。[政府]必须确保人们以后可以再次享有其权利。尽管在此期间可以限制某些权利,但是有些权利是不可侵犯的。这包括折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折磨人。不得有非法待遇和非法拘留人员。如果要拘留个人,则必须仅依法拘留他们。宗教自由决不能受到限制。[政府]可以限制或中止某些权利。但是,如果这样做,它还有责任确保这些限制不影响人民的其他权利。


YN:我们愿意根据公共卫生状况放弃自己的权利。这里的许多人都知道,政府发布的命令是为了公共卫生,因此遵循政府的指示。但是,纵观我国的历史,只有在为争取民主和人权反对独裁制而进行的艰苦斗争之后,我们才开始享有这些权利。但是,由于我们现在必须放弃这些权利,这已经引起一些人的关注。Ko Bo Kyi,您是否担心这种大流行结束后,我们的国家将不会走向民主,而是会转向独裁统治?





Bo Kyi:这取决于个人,政府和国防军。一个国家的政府和国防军有两件事要保证:免于恐惧和免于匮乏。正如高昂敏敏(Ko Aung Myo Min)指出的那样,履行这一职责必须明确,准确,因此有必要对国防军人员或分配给该职责的人员进行监视,以查看其履行职责是否与法律相符;以及看看如果他们的表现与法律不符,该如何解决。必须有相应的程序。


假设对街道实施了封锁:我们应该从第一阶段的要求开始,要求人们不要外出。如果人们不同意,那就最好依法对他们采取行动,而不是对损害人的尊严的惩罚。例如,强迫他们公开蹲下并殴打他们,例如在印度和孟加拉国。这种惩罚构成了酷刑,损害了人的尊严。领导者应系统地进行监督,以防止这种惩罚,并对付给这种惩罚的人采取行动。[领导]还需要明确告诉当班人员,这种惩罚是违反法律的。


同时,[政府]需要更加注重教育人民和要求人民合作。为此,[政府]需要赢得人民的信任并保证安全感。这个非常重要。如果人们有信任和安全感,他们将合作。但是,如果[政府]将重点放在惩罚上,那么该国可能会有更多的混乱。这将为国防军介入提供更大的机会。在这里,我想引用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话:“政府不对维护自由负责,但公民也应负责。所以人们必须合作。如果我们不能保护自由,独裁者可能会取代这种自由。” 因此,重要的是我们不要让独裁取代自由。





人们自己必须维护自由。政府必须正确解释人们只是因为健康或公共健康而暂时失去了权利。民间社会组织,卫生组织和国防部队机构还必须继续向公众保证,提醒他们这种情况只是暂时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就不会掉头转向独裁。


YN:在某些地区实施了《刑事诉讼程序》第144节[宵禁]。对于经历了1988年民主运动的人们来说,他们对这一部分的理解是可怕的。高昂敏敏(Ko Aung Myo Min),您能在针对COVID-19大流行采取更严格的限制的同时定义人权的作用吗?


AMM:人权有助于法治。它是政府和人民为了法治而承担责任与承担责任的平衡组合。政府负责教育人民,防止病毒传播。政府需要提供清晰,准确的指示和注意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必须相同。出于对公共卫生的考虑,人们有责任遵循政府的指示。负责法治和安全的当局应清楚地了解其职权范围,而不应超越职权。我还建议建立一种机制,使人们在公然侵犯其权利时能够提出申诉。这将保证他们的权利符合法治。政府和人民应该共同承担这一责任。





YN:您还想指出Ko Bo Kyi吗?


BK:正如高昂敏敏(Ko Aung Myo Min)所说,权利与责任并存。仅获得权利对我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个人应分担责任。只有伴随责任的权利才能长期维持。我希望每个人都清楚,权利伴随着责任。我希望他们尝试理解这一点。


YN:谢谢您的贡献!


作者: QYHU1936    时间: 2020-4-26 13:13
权利和责任并存!必要时可以、也应该暂停某些权利、暂时限制某些权利!这不是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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