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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首府邦康举行公判大会 两名故意杀人犯被宣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打印本页]

作者: 果敢林枫    时间: 2016-3-13 20:23
标题: 首府邦康举行公判大会 两名故意杀人犯被宣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新闻局邦康3月13日电(记者桑阮、周晓连、阿球、刘昂星)3月13日上午,佤邦司法委在飞机场举行宣判大会,佤邦高级法院依法对岩录、李建国两名故意杀人犯进行公开宣判,并判处死刑。判决后,岩录、李建国两名罪犯当即被法警押赴刑场,已于今天上午被执行了枪决。
    今天上午,参加全邦年度工作总结大会的各单位代表亲临宣判大会。首府邦康社会各届数千群众自发参加并围观参观公判现场。

    公诉方佤邦高级检察院提起的公诉认为:故意杀人犯岩录,男、佤族现年50岁;籍贯勐冒县联合区永龙乡芒广村人,因吸食非法药品后,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一大一小两名妻子;故意杀人犯李建国,男、爱伲族,现年33岁;原籍系中国云南省澜沧县发展河乡小南边村寨人。在嗜酒并吸食非法药品后,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在妻子老家邦康特区南帕乡莫海寨家中,残忍地杀害其一岁半的儿子。
   
    以上两名犯罪人员因犯罪事实证据确凿,犯罪行为恶劣、手段残忍、目无邦法、灭绝人性,其性质已对佤邦社会秩序、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最后,根据《佤邦基本法》的相关条例,佤邦高级法院依法对岩录、李建国两名罪犯作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现场观众无不拍手称快。
     
    今天上午,岩录、李建国两名罪犯被法警押赴刑场,已执行了枪决。


来源:佤邦新闻局

作者: 果敢南天门    时间: 2016-3-14 10:07
本帖最后由 果敢南天门 于 2016-3-14 10:09 AM 编辑

因吸食非法药品后,非法药品是不是毒品???
作者: 新语    时间: 2016-3-14 12:40
这样的人应该严惩,判出死刑是为社会除害!!!
作者: 南书    时间: 2016-3-14 14:52
佤邦好样的,为社会除害。毒品害人又害己,家破人亡,望大家珍爱生命,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后悔。。。
作者: 果敢林枫    时间: 2016-3-15 13:53
愿得一人心 发表于 2016-3-14 02:52 PM
佤邦好样的,为社会除害。毒品害人又害己,家破人亡,望大家珍爱生命,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后悔。。。

是啊!对于杀人犯绝不能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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