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行申请人付衍民与缅甸某机构代表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
12月19日,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的中国公民付衍民得知,缅甸某机构终于履行合同纠纷案的还款义务,将所欠250万元违约金给付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经过10年的不懈努力,由于中国法官的不放弃,这起跨国执行案件终于在昆明中院圆满结案。
十多年前,付衍民在与缅甸接壤的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与缅甸某机构商谈木材买卖生意,双方签订了合作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的履行受中国法律保护。此后,付衍民按照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对方却迟迟未履行合同义务。在多次沟通无果后,2005年12月,付衍民向昆明中院提起了诉讼。2006年11月17日,昆明中院依法判决被告方缅甸某机构应向付衍民赔偿违约金1755640.40元人民币及利息。
官司打赢后,付衍民拿着判决书找到对方,要求按判决赔偿。结果数年之中,该机构人事变动频繁,这一纸判决竟无人理睬。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对方不在中国境内,执行变得非常困难。
“看到法官多次努力都没有结果,慢慢地我也萌生了放弃的念头,心里认定这笔钱是追不回来了。”付衍民描述自己当时的心境。
“中国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要维护。”昆明中院法官郑云表示,这是他和他的同事们一直坚守的信念。10年间,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换了好几茬,但这个信念从不曾在心中动摇。
为了完成这个信念,昆明中院的执行法官开始了漫长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次调查取证中,法官们意外发现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某公司持有股份。得知消息后,法官们迅速查封冻结了对方在中国境内所持股权,力图迫使对方出面解决赔偿事项。然而,对方似乎对股权的查封无动于衷,并未主动与法院联系。但是昆明中院的执行法官没有放弃,每年都到某公司所在地续封当年查封的股权,并年复一年坚持了下来。
2016年的一天,缅甸某机构终于坐不住了,其代表主动打电话联系法官,愿意就案件履行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接到电话后,案件承办法官郑云、任杨昆倍感振奋,马不停蹄地赶到了边境小城盈江县,与缅甸某机构代表进行商谈,双方约定10月份见面签署还款协议。60多岁的付衍民在漫长的等待中一度绝望,此刻更是欣喜不已。
2016年10月24日,郑云、任杨昆两位法官飞赴芒市,之后驱车赶到盈江县。第二天一早,在盈江县政府外事办,郑云、任杨昆两位法官及当事人付衍民与缅甸某机构代表、翻译见了面。经协商,双方就具体还款数额、方式及时间达成一致,并现场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缅甸某机构代表承诺,将尽快筹款支付给付衍民。
经过漫长的10年的追讨,这起跨国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我没有想到,历时10年后还能拿到这笔违约金。感谢法官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他们的坚守让我见证了祖国法律的尊严。”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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