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印太局势观察
2006年,现已解散的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SPDC)的领导人:(从左至右)瑞曼将军、丹瑞大将和貌埃副大将。/ 钦貌温(Khin Maung Win)
【仰光】——星期五,缅甸执政的全民盟(NLD)提出的一项旨在结束前军政府成员不受宪法惩罚的提案未能通过,未能获得议会75%以上议员的必要支持。
2008年,当时的军政府起草了宪法,有效地保护了将军们及其军政府的所有成员,使他们今后不会因侵犯人权而受到法律起诉。
宪法的《过渡时期条款》这章中第445条规定:“不得对上述委员会(国家法律和秩序恢复委员会和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任何委员或政府任何成员在履行各自职责时所做的任何行为提起诉讼。”
缅甸军政府最初被称为国家法律和秩序恢复委员会(SLORC),后来又被称为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SPDC),从1988年到2011年统治缅甸,在这段时间里,西方因缅甸军政府糟糕的人权记录对其实施制裁。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于2011年3月30日正式解散,由前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兼总理吴登盛(U TheinSein)领导的新一届政府就职。
3月11日,军方任命的议员就宪法修正案投票。/《伊洛瓦底》
在2月底和3月初的议会关于修宪的辩论中,军方任命的议员强烈反对全民盟取消第445条的提案。
星期五(20日),当议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时,408名议员(占62.3%)投了赞成票,218人投了反对票。在议会中,军方支持的前执政党巩发党(USDP)拥有41个席位,按照宪法规定,军方拥有166个席位。
为补充宪法第445条,2016年1月,时任总统吴登盛在任期即将结束之际颁布了《总统安全法》,保证他终身人身安全,并对他在任期内的任何行为享有法律豁免权。
全国民主联盟要求改变国旗和取消《过渡时期条款》这章所有条款的提案也在星期五被否决。
全民盟建议的新国旗(左)。现行国旗(右)是根据2008年宪法制订的。/《伊洛瓦底》
从3月10日到20日,联邦议会对135项宪法修正案进行了投票,其中114项修正案由全民盟和各少数民族政党提出,主要是为了减少宪法赋予军队的特殊权力和特权。几乎所有的修宪议案都未能通过,只有4项小的修宪获得了75%以上的议员,或至少491名议员的支持。
经批准的修正案将改变3个条款中有关“残疾军官”的缅甸语,并从宪法中的关于任命邦和省首席部长的条款中删除被认为不必要的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