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没有如果》果敢民族的族群意识与身份认同 作者:王子瑜
第一章 纠结的民族身份定位 第七节 有些羞辱其实是自找的 ——观果敢自治区在会议字幕中避讳汉字有感
近几年(2013-2017)看到果敢当地的新闻图片感慨颇深,尤其是对“自治区”召开正式会议所制作的会场布标隐讳的情形甚感意外和不解。不知道这是当地行政部门的规定,还是当地首领自发的媚缅之举?笔者没有经过实地考察和采访,不知其中原由。但是,当下的缅甸已经是第二届民选政府执政了,民主转型之路已经走过6年,是一个正在实行宪政民主的国家,当局不可能会公开发布“禁止果敢人使用华文”这种侵犯民族权利的政令。因为,这有悖于民主精神,违背联合国人权公约,而且也不符合当今世界奉行的民主价值观。
假如缅族当权者不能接受果敢人使用汉字,不愿看到果敢人举办传统民族节日活动,那么他就是不折不扣的大民族主义者,而且违反了联合国关于人权及民族权利的公约。反之,当权者就应该理解并尊重果敢民族使用本民族母语的权利。
综上,果敢自治区在会议字幕中避讳或刻意减少使用汉字的行为,既是一种自宫的行为,同时也是向大缅族主义者献媚之举,仅此一点就将该主政集体的媚骨媚态暴露无遗。虽然果敢自治区委员会里有空降的缅族干部参政,但是,由果敢籍人士组成的班子和当地群众他们的母语是汉语,他们能识的字是汉字,因此,会议布标上的缅文他们大多不懂,这种皇帝新衣式的“集体性故意失明”除了取悦缅人和自我阉割之外毫无正面意义。
联合国人权公约规定:“无论任何民族都有保留发扬自己民族语言、文化、风俗传统的权利。” 所谓的果敢“自治”区首领们难道仅仅为了“担心刺激到大缅族主义者”而主动配合缅族对本民族文字进行减化吗?
主动弱化或减少在官方场合对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这样的领导团队对大缅族旒者来说可谓绝佳的缅族利益代理人,但对传承中华文化的果敢人而言,这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化灾难,这样的举措必将使果敢民族引向消亡,古训有云:“欲灭其国先灭其史,欲灭其族先灭其文”,身为领导人放弃文化权利罪莫大于此。
人类史表明,一个民族的消亡莫不是从其文化消亡开始的。一个没有自己文字、语言;没有完善保留传统风俗和信仰的民族必然面临消亡的命运。相反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强盛莫不是以其语言文字被广泛使用当中体现出来,比如十七世纪的西班牙语、十八世纪的法语、十九、二十世纪的英语,都曾在当时掀起广泛学习的热潮,并被很多国家列为官方文字和语言。
当下的汉语热,与中国综合国力的兴盛密不可分。果敢“自治”区领导团队或许未曾意识到“他们刻意回避使用汉字的行为”对当地后世子孙传承本民族文化负面影响究竟有多么巨大?假如继续这样自我设限下去,二三十年之后,他们的接班人就胆敢以“国家名义”明令禁止果敢人在官方会议中使用汉语和汉字,到时,恐怕为了所谓的融入缅甸主流社会而连同父母给他们取的汉人名字也会被他们一并给舍弃。
为了生存而自我矮化、自我阉割乃至放弃本属自己的权利,这已经不能称之为属于委屈求全的策略了,而是赤裸裸地为了苟延残喘、苟且偷安而自戕。这样的举措与中国古代贫困人家为了活下去而选择自宫当太监属于同样的性质;无异于武侠小说中的挥刀自宫,即便日后称霸武林亦会因自绝而后继无人。
这种“自隐汉字”、“避讳汉字”的行径不应该被当作谋生存的策略,所谓“融入缅甸主流社会”不应该是以“牺牲本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传统”为代价。何况这种行为根本就不能算是“融入”只能说是“配合被同化”。同化是什么,那就是从精神上、文化上、语言上彻底被替换。民族区域的自治权,本来就包含着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及发展的权利;将本民族语言文字作为官方语言文字的权利,根本无需回避或减化。
全国各民族组织为了自身的民族文化传承与发扬的权利而不惜跟当局进行对抗,并采取各种形式的艰苦斗争,所谓的果敢“自治区”居然主动将本民族的文字当成一种避讳!请问,我亲爱的果敢同胞们:传承优秀中华文明,并受中华文化精神滋养的果敢人需要这样的领头羊吗?失去中华文化底蕴与传承的果敢人还能算是果敢人吗?
果敢地区在2004年之前各种公共标识只见中文不见缅文;在国境之内不见官方文字的做法,也是另一种极端,那种不见“国文”的特区,既不利于融入入籍国,又有损国家对特区的信任。
笔者认为,果敢自治区大可堂而皇之的宣布“除缅文之外,果敢人的母语——汉语汉字也是果敢自治区的官方语言文字。”因为说汉语、写汉字是果敢人的民族权利,没有必要回避;说汉语用汉字是果敢领导人的责任不应该避讳或减化,不仅不能避讳或减化,而且还要奋力去传承和发扬,因为那是果敢人的根,一旦失去这条根,果敢民族的后辈子孙,就只能做无根的浮萍族群了。
(成稿于2017年1月)
说明:自2020年以来,本文所述“隐讳中文”现象已经有所改观,从当地的新闻图片中可以看到双语会议布标渐渐成为主流。
对语言文字使用的态度可以管窥,主政者观念和政治路线对一个族群的影响何其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