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缅甸联合法案委员会表示,联邦议会批准了对有争议的《隐私法》修正案,此举将终止以个人为目标的诉讼以及当局试图压制批评者而对立法的滥用。
8月26日,缅甸联邦议会修订了《隐私法》,正式将其更名为《保护公民隐私和安全法》,以充分确保对个人隐私和安全的保护,回归了该法的初衷。
《隐私法》于2017年3月颁布,旨在为普通公民提供法律保护,允许他们在被跟踪或侵犯隐私的情况下对当局提起诉讼,包括国家安全机构成员在内。
该法律禁止无故进入公民家中进行逮捕或检查,以及用损害隐私或尊严的方式监视个人及其私人通讯,除非获得总统或联邦部长的批准。此外还指出,没有人可以要求或提供由电信运营商记录的私人通信、开封私人信件和包裹、侵犯个人的私人事务和家庭生活以及没收或摧毁公民的动产和不动产。然而该法又模糊地规定“任何人”违反法律都将面临长达三年的监禁从而被滥用,例如其中最具争议性的第8条(f)款将诽谤定为刑事犯罪,在过去的三年中被广泛用来压制对当局、国家领导人和个人的批评。
根据联合法案委员会的说法,依照此项法律已经提起了900多次诉讼,包括公民之间以及当局对批评者提起的诉讼。
该委员会秘书兼民盟议员苗年索博士说:“那不是法律的初衷,我们制定了这项法律以保护公民免受包括立法者在内的当局滥用职权的侵害,以及免受军事情报人员或特工的跟踪或其他侵扰行为的侵害。”
倡导言论自由的人士一直呼吁对该法进行审查,他们要求废除第8条(f)款,或将诽谤罪改为可保释。
苗年索博士表示,联邦议会最终在法律中保留了该条款和严厉的判决,但用“任何公职人员”替代了原本的“任何人”一词,这样一来在公众批评当局的案件中根据法律提出的起诉将只针对当局,而继续保留最高三年的监禁是为了便于对虐待普通公民的公职人员进行判处。他说:“我们对其进行了修订,使之符合最初的目标。”
苗年索博士同时指出,这些条款的修改本应由内政部发起,因为该部门负责实施法律。然而由于内政部没有这样做,联邦议会的司法和法律事务委员会于2月份提交了一项法案,以对法律进行修改。
尽管缅甸自2011年开启了民主改革,民盟也于2016年上台执政,但缅甸军方仍保留了国防部、内政部和边境事务部,其中就包括很多监视和镇压机构。一直以来,政治异见人士、公民社会活动家和新闻工作者仍面临入户检查,经常受到特别部门和军事情报官员的密切关注,这类公职人员经常拍摄照片、录制录像带和通讯录音,或收集可用于诉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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