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军再延长“停火期限”的声明截图
今日(6月30日),是缅军此前宣布的停火期限结束之日,缅军再次发布声明称将“停火期限”延长两个月,直至8月31日结束。
2018年12月21日,缅军发布声明,称即日起将暂停北部军区、东北军区、东部军区、东中部军区以及三角军区五个军区一切军事行动,直至2019年4月30日。在4月30日停火期限结束当天,缅军再次发表声明,称为促使目前尚未签署《全国停火协议》(NCA)的少数民族武装组织尽快参与签署该协议,因此决定将“停火期限”再延长两个月,至6月30日结束。在未签署NCA的民族革命武装组织中,缅军特意提及了克钦独立军、德昂军以及同盟军三家武装组织,但并未提及若开军。
而至今日(6月30日),缅军又再宣布将停火期限延长至8月31日,其所宣布的此次延期的理由是顺应各少数民族以及相关组织的和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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