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外交部长温纳貌伦2015年7月9日在 海牙召开的 第79次执委会上宣布,缅甸已于7月8日在纽约递交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批准文书,正式成为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成员国,并将携手世界各国致力于根除化学武器。他表示,缅甸在1993年1月14日公约开放签署当日即已签署公约。
既然缅甸正式成为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成员国,就应该履行它应该承担的责任!根据公约: 第一条(一般义务)禁止发展、生产、获取、保有、储存、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它要求每一缔约国销毁其管辖和控制下的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以及可能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缔约国不得为使用化学武器进行任何军事准备;不得协助或鼓励他人从事《公约》禁止的任何活动;并且不得使用控暴剂作为战争手段。
第二条(定义和标准)将“化学武器”定义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
的以外使用的所有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其中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包括和平目的、有毒化学品的防护、不涉及将有毒化学品作为战争手段的军事目的、以及执法目的。“化学武器”的定义还包括经过专门设计用于释放有毒化学品的弹药和装置以及任何“专门设计的设备”。
第三条(宣布)规定,每一缔约国应至迟于本《公约》对其生效后30天,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交有关化学武器以及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详细宣布,其中应列明其准确地点和数量,并提供有关其销毁的总体计划。各缔约国还应宣布它为控暴目的保有的化学品。等等
这说明缅甸没有履行自己作为一个成员国应该履行的义务,我们应该向该组织提供缅军使用毒气弹的证据,受害人的照片,医院的诊断材料,对他们在全世界进行控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