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军事委员会 ( 通 知 ) 关于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司、政、后、各旅、各县、警卫营:
为认真配合中方及第四特区严厉打击制毒贩毒、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非法偷越国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维护好第四特区和缅中边境的社会安宁,严防他人冒充同盟军官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经同盟军军事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贩毒、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非法偷越国境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同盟军官兵参与任何形式的毒品活动、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按我军军法严惩。
二、严禁任何人冒用同盟军名义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一经查实,按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三、要求全体官兵严格管教好家属和非军籍人员,严禁军属冒用同盟军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从重处理。
四、凡是未经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的非军籍人员,一律不允许配带武器。
五、同盟军官兵必须按部队相关武器管理规定配带枪支,违者视情节轻重按同盟军条令条例处理。
六、由于常在第四特区生活工作的果敢籍人士众多,分别有来自果敢本土的、有定居第四特区的、有已经移民佤邦的、也有来自果敢境外腊戌和下缅甸的,大家虽同为果敢人,但户籍所隶属的政府各有不同,为防止敌特恶意栽赃,阻止有人冒充同盟军官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群众向我军举报,举报电话:15368813320。
七、要求各村委会管教好所属果敢籍移民和流动人员,认真遵纪守法,维护好果敢籍人民的正面形象。
特此通知
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军事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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