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缅甸劳工部门官员近日表示,他们将继续敦促起草并颁布一项针对家政工人的专门法律,给予家政工人与其他工人平等的权利。
来自帮助家政工人组织的奈温奈(Nay Win Naing)说:“实际上,家政工人没有得到法律赋予的任何权利。此外,他们不能享有每天4800缅币的最低工资的权利,因为《最低工资法》不适用于雇用不到10名工人的工作。”
奈温奈表示,对于每个工人来说,工作时间、休假和假期是首要问题。所有这些权利都受到《休假法》的保障。家政工人没有假期,他们的工作时间没有限制。对他们的工作时间没有规定。他们一年365天从早到晚的工作。这些问题应该得到纠正。
10月18日,在曼德勒市的樱花公主酒店中举行的一次由法律援助和家政工人保护小组发起的家政相关法律介绍和审查分析会上,奈温奈发表了上述言论。
该组织的一名法律救济负责人员表示,他们通过比较缅甸法律和国际劳工组织第189号公约关于家政工人体面劳动的建议201中规定的国际准则,对有关家政工人法律的审查和分析编写了本文件。在2011年通过,赋予他们和其他工人平等的权利。
参与分析的缅甸劳工部门相关官员表示,他们将继续敦促根据家政工人保护小组的汇编以及从菲律宾、南非和其他国家收集的事实和数据,起草和颁布针对家政工人的具体法律。
为家政工人工作的组织发表声明称,由于没有专门针对家政工人的法律,这些工人面临着剥削、迫害,而且他们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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