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以前的缅甸是一个被英国统治者殖民的地区,在日本的侵略下还经历了二战。在这之前缅甸没有国家的概念,在山地地区,均由英殖民统治下的土司自我管理,果敢也是如此,但在行政、司法、经济等方面有着高度的自主性。随着1945年日本战败,缅甸战场得以平息。在此空当,有着缅甸国父之称的昂山将军游说各地土司共同脱离英国殖民独立建国。在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于1947年,拼凑出缅甸联邦版图的《彬龙协议》诞生,自1948年起,缅甸联邦这个具有国家概念的实体才得以存在。
在本民族能够得到高度自治的保障之下,果敢民族连同世代生存的版图一起加入了缅甸联邦这个大家庭。可以说,果敢民族就是缅甸联邦的建立者之一。根据《杨家》一书记载:“1948年颁布的缅甸联邦《公民法》第三章第一条表述,果敢人成为缅甸土生土长的国民”。这里说明,果敢民族是缅甸公民的合法性是不容质疑的,是有法律条款依据的。即使是有歧义的现行宪法——《08宪法》中的第八章第345条第1款也指出:“父母双方均系缅甸联邦共和国公民的人员即为公民。”站在建国者的角度来说,果敢民族自然是缅甸的公民。如果这一观点都不成立,那么又何来的国呢?然而,在数次政变政权更迭之下,地处山地的少数民族的公民权却被剥夺,从“马崩丁”,即公民身份证的办理问题上就可见一斑,包括果敢民族在内,普遍存在身份证办理难的问题,且被分成了三六九等。如,代表纯国民的粉红色卡、客籍国民的蓝色卡、入籍国民的绿色卡、审查中的准国民的三折卡、身份有质疑者,有特印符号的三折卡和外侨证长身份证FRC。
果敢民族是一个被政治需要的民族!身份证办理问题上就可以说明这一点。根据《果敢志》记载,缅甸政府首次进入果敢各地进行人口户籍登记并颁发身份证是在1958年4月1日,期间也曾进行过户口簿,果敢人习称的“门牌”登记,但最终没有下文,不了了之。至2009年,再次派员为果敢人办理身份证。在这一年,很多果敢人如愿以偿拿到了所谓的“马崩丁”,但遗憾的是,此“马崩丁”并非真正的公民身份证,为三折绿卡及粉红色卡。它的定义是“特殊身份证”,与客籍身份证无异,与真正的国民身份证差着多个等级。在这里,针对果敢民族的身份歧视就体现出来了,说明缅甸政府从根本人就不承认果敢人是真正意义上的缅甸国民。而这一年时值“果敢88事件”的爆发,选在这样的时间节点给果敢人办公身份证也不得不让人深思,难道这不是一次针对果敢战事的人口排查吗?难道这不是一次笼络人心的做法吗?
2015年同盟军打响“光复之战”后,缅甸政府再一次大规模给果敢人办理身份证。这一次办证颇为顺利,大多都拿到了一折红卡,即真正的公民身份证。但要拿到此卡还有一个限制,即须先办理一张白卡,它不属于身份证,只是一种临时证明身份的卡片。该卡的有效期是2年,到期后各项审查合格就发正式身份证。这种限制也是一种变相的捞钱手段,因为只要你出钱,白卡马上就能变红卡。这一次办证也是一种政治需要,因为同盟军革命的目标就是实现民族自治,争取公民平等权利,所谓公民权利就包括身份证一项。在同盟军革命热潮期为果敢人民办理身份证间接向外界及果敢民众传达一个信息,同盟军争取的身份证问题我已办理,让你同盟军无出师之名,继而分化果敢民众对同盟军的支持。
同样,缅军政权近几个月来开展的“花园计划”也是出于政治需要。现在控制国家政权的缅军方是通过政变夺取的权利,在每个领域无不急于证明自己是一个合法政权。在“花园计划”即身份证办理问题上,民众前往办理时就间接的承认了缅军政权的合法性,因为缅军政权的“执法”得到了民众的认可与配合。政权的合法性之一是基于人民,一个民众认可的政府又怎么能说不合法呢?而缅军政权就很好的利用了这一点。
果敢民族是一个政治称谓!从狭义的角度来说是指果敢境内的7个民族,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是指缅甸的汉族。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果敢境内的部分果敢人在“办证难”的缅甸得到了“马崩丁”总归是好的。而没有被政治需要的其他果敢人则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在缅北乃至其他地区生活的果敢人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依然不能得到身份证。这就说明了缅军政权对少数民族的歧视仍然存在,包括果敢民族在内的各民族的公民权利依然被剥夺。而在这样一个公民身份都被分为等级的国度里,在政治上也很难获得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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