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馨
自果敢“8· 8”缅军侵犯果敢事件和“2· 9”光复战争以及“11· 20”勐古解放之战以来,缅军残杀平民的事件层出不穷,手段也越来越残忍,态度更是越来越嚣张。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们不禁要问:缅军为什么要这样做?是谁给予他们滥杀无辜的权利?他们究竟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
在这里,我们主要谈谈缅军的心理特征。 2015年2月9日果敢爆发战争后被缅军屠杀的果敢平民
诚然,我们都知道,当一个国家因外强入侵爆发战争的时候,也就没有什么军人和百姓的分别了,在战争中对于军人来说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战友,一种是敌人。从哲学上来说,仁慈和善良是战争完全胜利后的附属品,而在战争中,这些都是奢侈品;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对平民的有限伤害可以降低敌人的作战能力和破坏敌人的战争潜力,另外还能对敌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当然这是指“有限”的,区别于日本和德国在二战时的种族屠杀。不过随着现代社会的信息化和透明化,大规模的屠杀老百姓这种是事情已经很少发生了,即便是有,很多也不是有组织的,而是士兵自己因为一些心理上的原因造成的,比如比较有名的伊拉克的哈迪赛镇惨案和阿富汗屠村等等。现在,这些惨案毕竟已经远去,我们天真的认为,人之初,性本善,相信这种类似的惨案再以不会发生。但是,现实总是和人开着残忍的玩笑。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现在又出来一个缅甸勐古南庆河惨案,而这起惨案的制造者,各种证据指向缅军417营士兵。
按理说,这些士兵都是虔诚的佛教徒,以慈悲为怀,为何会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事?再说,这根本就不是战争,而是少数民族武装在维权而已,缅军为何就以战争的姿态来对待? 2015年2月9日果敢爆发战争后被缅军屠杀的果敢平民
那么,在这些冲突中缅军肆意屠杀平民究竟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
一般说来,屠杀主要有九种目的或原因:
第一种是为了掠夺财富,这种屠杀的目标主要为财富,而一座城市最多的财富在城市的平民,平民不可能交出全部财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杀害平民百姓是为了抢钱;
第二种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占领区如果有太多对方的民众,那么暴动的可能性就更大,就需要更多军队来维稳,就会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为了节省这些人力物力,就先把民众杀死来防止暴动;
第三种是为了震慑敌城,如果在攻击时遇到民众的较大抵抗,就会选择屠杀来震慑敌人,让其他地方的民众不敢帮助守军;
第四种是清野政策,防守方在防守不住时杀死民众并焚烧物资,不给攻击方留下半点补给品和人力;
第五种是民族仇恨,两个彼此强烈敌对的民族爆发冲突时,彼此攻击时就不会分军队或者平民只要是对方民族的都杀死; 2015年2月9日果敢爆发战争后被缅军屠杀的果敢平民
第六种是为了攻击游击队,这是近代特有的,因为游击队常常躲在普通百姓中无法分辨,于是只有连同百姓一起杀死来防止游击队的攻击。
第七种是杀百姓充军功,这在古代极为常见,现代已灭绝;
第八种是泯灭人性(日军就是典型例子);
第九种是大范围攻击的误伤(空投燃烧弹.原子弹等)等。
在这九种屠杀原因中,缅军占了几种?笔者认为,缅军占了第一种掠夺财富、第五种民族仇恨和第八种泯灭人性。
众所周知,缅军士兵待遇极低,军粮极差,升迁不易。为了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和得到上司的赏识,大规模屠杀平民以掠夺他们的财物充实自己的腰包和贡献给上司无疑是最快速最有效的途径。
接下来是民族仇恨。这是因为缅族有一种狭隘自私的心理,总认为自己的缅族血统最高贵,文化最正宗,信仰是正统,再加之人口众多,大概是65%的比例。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同化一切,其他的民族占35%,就应该俯首听命。这些缅族士兵不好好的想想,缅族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从事着各种行业谋生,就根本没有出现其他民族欺负缅族的现象发生。相反,这些缅族还得到了在本民族中得不到的尊重和帮助。因此就在这种自认为是仇恨的畸形心理支配下,缅军向平民高高举起了屠刀。
当然,造成缅军屠杀平民的最主要的一种原因应该还是因为缅军的泯灭人性。据不完全统计,自缅军进驻果敢、勐古等地区以来,制造的大大小小的惨案,有据可查的达100多起,杀戮人数上千!这些并不遥远的民族耻辱,成为其他民族心中永远的痛。
我们有不少人应该去过下缅甸,对缅甸印象最深的是:社会秩序井然,国民谦卑有礼,碰面或分别时频频互道问好和再见。据缅甸友人介绍,这是缅甸的传统习惯。
由此,笔者疑窦丛生:按这位友人的说法,既然是传统习惯,就是说缅族一直都是如此。然而,追溯缅甸军队与其他少族民族武装的冲突历史,都是缅军先挑起战端,并且几乎就是一部罪恶史,每一次冲突,总是犯下屠杀、奸淫、抢夺等等极其残忍的罪行。这样一个注重秩序礼仪、信仰佛教的国家,为什么一次次破坏和平、挑起对本国其他民族的战端?这样一群在下缅甸谦卑有礼的人,为什么到了其他地区就如此残忍、如此人伦尽丧,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这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民族心理?
带着这些疑问,我查阅资料,拜访一些当地的老人,也向一些资深的专家请教,从而得到了这样一种观点:“落后就要挨打”、“懦弱必定受欺”,这是历史规律,而缅军正是遵行这样的历史规律来对待本国的其他民族,不是打就是欺。 2015年2月9日果敢爆发战争后被缅军屠杀的果敢平民
为了从深层次的了解缅军的心理以及民族武装为了争取民族权益、不断寻求民族和解道路所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我拜读了欧肇斌先生的多篇文章,可以说,“明羞知耻,鉴往知来;忆昔知福,励志知责。”这十六个字既体现了欧肇斌先生这些文章的社会价值,也寄托了欧老师的殷切期望。
同时,一些亲眼目睹缅军暴行的记者和在缅甸经商的外籍人士曾经这样评价:缅军“绝对是文明外衣遮掩着的野性放纵地发泄出来”;随着“权力的失控”,便造成了“野性失控”;“缅族在内心深处却是一个野蛮民族,同时还是一个让人无法相信的军政权,尽管它控制着全国的生灵和已经文明化了的那部分人的财富”;“缅族是蒙文明皮肤,具野蛮筋骨之怪兽”。尽管用词和句法稍有不同,但表达出的意思是一致的。“文明”与“野蛮”,如此强烈排斥的一对矛盾,为什么会在缅军身上如此高度统一?
其实,研究一下缅甸的历史,便能发现,缅甸在1824年至1885年间曾先后经历了英国发动的3次侵缅战争并最终占领了缅甸,于是在1886年缅甸成为英属印度的一个省。当英国统治缅甸后,缅甸急遽进入了资本主义体制,但仍残存诸多的中世纪黑暗落后的封建意识,缅甸的资本主义发育不成熟,封建性、野蛮性却保留颇多,天赋人权、平等、自由、博爱等在缅甸国内十分陌生,正因为“文明”仅仅是“皮肤”和披上的“外衣”,所以,野兽的筋骨和实质,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和其他民族武装中表现出来,且暴露得淋漓尽致,毫无遗漏。
绝大部分地区的缅甸人士习惯上把缅族人称之为“大黑老缅”、“大黑皮子”。这里的“黑”不仅指缅甸肥沃的黑土和缅族的皮肤,而且还包含了非“君子”意义上的“黑心”。
应该说,这种说法最为切合实际。因为纵观缅军在各地区犯下的累累罪行,确实是只有“黑心”人才能做得出来,也确实是只有泯灭人性的人才做得出来。因此,缅军当之无愧一个“黑”字,也只有这个“黑”字才能对缅军一言而概之。
所以,这就是缅军屠杀平民的心理,这种心理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要改变,除非大家都心底无私的团结起来,杠枪上战场,把黑心的缅军赶出缅北,也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被屠杀的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