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八项政策”以及对待缅北民地武装各派别“策略”上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关于“三不政策”,各位关心缅北局势的网友应该需要了解一下,中国对待缅北地方武装和政治组织的国家政策是在上世纪80年代胡耀邦和赵紫阳时代形成的,就是“政治上不承认、经济上不支持、军事上不参与”,正是这两任总书记的这种政策,才导致了缅甸共产党的最终垮台,掸邦和克钦邦的独立势力的削减弱。 进入90年代后期,中国与缅甸在国家战略利益上的互相需要,才使中国重新审视胡、赵时代实行的“三不政策”,虽然一直没有明确宣布废止,但实际上已经形同废纸。中国对缅北地区的地方武装和政治组织采取了更加务实和灵活的态度,加大了在该地区的经济投入,实现了地方层级的官方往来,对各个派别实行区别对待。 2008年年初,正式开始实行对缅北地区的“八项政策”,对中国官方派出的机构、人员都进行了“八项政策”的培训,以供中方机构和人员在与缅北地方武装、政治组织和民间机构交往中所要严格掌握的政治底线。因为目前的“八项政策”是属于中国的官方政策底线,不对外公布,只供相关人员掌握,所以,非相关上述人员是无法从正常渠道得知具体条款的。 关心缅北局势的网友们,谁了解中国的“八项政策”以及对待缅北民地武装各个派别策略上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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