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8宪法”是缅军用来箍在全国人民头上的“紧箍咒”,它的主要内容是保护缅军人集团的利益,如按照宪法第436条之规定去修改宪法,那是永远都做不到的事。因此争取民族平等、人民当家作主的各民族武装组织和政党都必须异口同声,呼出废除“2008宪法”的声音。照此宪法(2008)执行下去,各民族必将被缅化或灭绝。
(二)“NCA”(National Cease Agree Ment)
“全国停火协议”,是一个“政治和军事”陷阱,如无条件签署了该协议就等于掉进了陷阱里。人进了圈套,想谈什么就都不可能了。试想,缅军不签署,自己被逼签字又怎么会是公平呢?签了,你就被动了,他可以打你,而你又不可打他。他不签,在任何时候都能对你发起攻击你,打了还不犯错,谁又会去签这种不公平的停火协议?
(三)“NCA”的签署方式
首先由民选联邦总统代表全国民众,颁布一道“全国停火停令”,要求联邦内的一切武装组织(包括缅军和少数民族武装组织)在所规定的日期里,并在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中、美、英、法、俄)等五国的代表的监督和作证下,大家共同签署NCA。签了协议后再作政治谈判,这样做才公平合理。
时至今日,数次和谈失败的原因就是不按照这样去做的结果。
老一辈的掸、景颇和钦族代表因签署了“彬龙协议”,导致丧失了自己民族的固有权利、民尊严和领地。因此,愿当代各民族有关组织,在NCA问题上,不要再上当受骗了。
(四)如果大缅族和缅军以诚意、平等、民主的方式对待各少数民族的话,那么联邦就不会分裂,民族团结也不会破裂。可是,大缅族主义思想是永远都不会被剔除的,因此,他们也不会如此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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