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7-1-3 17:55 编辑
缅甸各民族行动起来,践行佤邦提出的自治主张
佤邦提出了自治条款,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把国防权和外交权交给缅甸政府,其余自治;缅甸各民族地区武装都表示同意。这就是说:各民族地区武装都不打算独立,在不独立的条件下保持高度自治。但军方还是不答应,非要消失不独立、愿意在一个国家生活的人民。岂有此理!这充分表现了缅甸军方的霸道行径! 从当今的西方民主政治来看,民族独立是允许的。从中国历史来看,符合中国历代王朝的羁縻府州和土司自治政策。佤邦的自治条款面对中国历代的中央王朝来说的话,都行的通。 为什么在此行不通,在于大缅民族主义在作怪!缅甸自立国以来就发生了的矛盾冲突来看:自立国以来就一直未能统治缅北来看:民族和解、民族信任一直没有实现。还出现了耸人听闻的“黑勐龙事件”。在这样的条件下如何能把军队交出去!交出军权就是自杀!这是缅军你自己造的孽,你自己还不清楚吗? 军方应该想清楚,你们想继续穷兵黩武、一意孤行,昂敏莱式的讨伐战争只能导致分裂,分裂只是时间问题。 现在各少数民族为了生存联合起来,联军模式已经形成,佤邦和四特的加入,联合其他民族武装,将会发展成为一支强大的力量。联军一方要与缅军谈判:一定要共同坚守佤邦提出了自治条款!否则,如果交出自己武装,可能得到“黑勐龙事件”的下场。 缅甸把人们分为三六九等,当今世界谁给了你们这样的权力?你们进行战争的目的还是将人分为等级,继续镇压、奴役少数民族,还实行民族灭绝政策;谁给了你们这样的权力?“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所以才激起了缅北人民长期不断的反抗战争!说明在世界范围内,由上世纪殖民主义者遗留下来的民族独立、民族解放、民族自治的政治权利一直没有实现。缅军集团是新式的殖民主义者。在此想我问问那些理论家们:事实是否如此! 为了彻底打破军队的这些非法权力,要求军方交出行使国家行政的权力,规规距距当一个行政体制下的军人,远离军人干政的传统。要求制订新的符合“彬龙协议”的宪法! 正因为如此,缅北人民反军方的战争是正义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每一个正义之士,都会支持正义的战争!正义的战争是不可战胜的,缅北人民为民族平等、民族生存而坚持,坚持的是一种崇高的、无畏的英雄精神,是一种史册留名的精神。你们一定会得到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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