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发党议员昂登林表示,联邦大法官由总统提名,致使行政部门对于司法部门影响过大。
在国会讨论修宪时,他说:“由于总统提名联邦大法官,司法部门被行政部门所主导。因此,公众仍然怀疑在政府的这两个机构中有不健康的关系。这意味着征用土地的案件是在行政部门意愿的主导下进行的裁决,而不是由司法部门独立进行的。”
他说,修改宪法的299(b)是必要的,因为该条款还允许大法官选定两名副手。
宪法的299(b)规定,总统向国会提名大法官的人选,之后由国会批准。
他说:“根据宪法11(a),政府的3个分支机构应该相互独立,通过相互监督达到平衡。因此,司法部门的领导不应该由总统选择。”
昂登林呼吁国会修改宪法299(b)和299(c)。 (来源:缅甸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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