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缅甸在线 7月22日,仰光市南奥加拉巴区警局传唤了哥哥基等人。原因是,去年他们举行了示威活动,抗议在当地的活动场地修建公寓。
警方的传唤几乎是在哥哥基宣布代表全民盟参选后的同时作出的。
哥哥基和其他4人在警局待了半个小时,与警察局长等见了面后,前往了镇区法院。
南奥加拉巴区法官以和平集会和示威法第19条判处每人21天监禁或者罚款1万缅币。
88代学生组织领袖明哥乃在判决后说:“一些艺术家、学者和知名人士将参加大选,尤其是代表全民盟。全民盟已经赢得了少数民族的支持。这对百姓来说,是鼓舞人心的。政府在借机威胁我们。我们必须在大选中小心谨慎。我相信大家不会因为这些威胁而裹足不前。我们将继续为理想而战!”
在判决后,哥哥基在88代学生组织办公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他说他很好,罚款已经被一位不知名的人付了。
哥哥基说:“当我们到达警局的时候,警察向法院起诉了我们。法官问了我们的姓名、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之后进行了确认,他问我们是否没有经过允许擅自示威。我说是这样的。我们抗议的地点不在允许范围之内。但是如果他问我们是否有罪,答案肯定是没有。作为公民,宪法赋予我们和平集会的权利。实际上,在没有违反和平集会和示威法的情况下,政府需要通过一项地方法律才能阻止我们示威。在我们看来,和平集会是在一个人们可以听见和看见的地方举行的抗议活动。政府破坏了宪法中的规定,让我们在四面都是围墙的地方进行抗议。所以,我不认为我们有罪。另一个问题是,在法庭上,我们没有得到辩护的机会。我不会交罚款的,因为这是个政治阴谋。我听说,有人给我付了罚款。对此我要说,我没有罪,我不会交罚款。”
哥哥基的律师罗伯特山昂说:“今天的判决是事先设计好的。在法官宣读了事件经过后,他问他们是否在限制区域进行抗议活动,之后他就对他们作出了判罚。我要求法官出示法庭庭谕,但是他没有给。法官必须问当事人是否有罪。如果当事人说他是无罪的,案件还需继续审理。法院需要对原告、原告的目击证人、被告、被告的目击证人提问。之后,他才可以判决。现在,我看到的是,判决是预定的。另一件事情是,监禁时间正好是提交大选候选人的最后期限。我们在法庭上说,我们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法官回复说,如果我们对判决不满,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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