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消息:6月7日,昂山素季在法庭听证会上向她的法律团队表示,她和其他拘留者在被拘留期间缺乏钱购买食物以及其他生活用品,为此昂山素季请求她的法律团队为她和另外八名被拘留者提供食物。
代表昂山素季的5人法律小组成员之一敏敏梭(Daw Min Min Soe)表示:“阿梅(昂山素季)说,她和其他一起被拘留的人每两周需要自费购买食物和物资。”
军方夺取政权推翻民选政府全国民主联盟(NLD)期间,昂山素季被圈禁,此后被缅军政权秘密移至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她告诉自己的团队,她不需要那些将她拘留的人支持,并请律师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帮助。
昂山素季说那些拘留她的人告诉她会提供帮助,但她想自己安排。她还补充说,目前她需要500万缅币(合3050美元)和其他生活用品及物资。
军政府对昂山素季提出了六项指控,其中两项是根据《自然灾害管理法》第25条提出的;一项是根据《进出口法》第8条,此外还有《电信法》第67条、《煽动叛乱刑法典》第505条和《机密法》。
昂山素季、吴温敏总统和内比都理事会主席吴敏昂博士于5月24日和6月7日出庭,而此前的听证会是通过视频会议举行的。6月7日,法官同意在昂山素季被捕后的180天内,审理对她的六项指控中的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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