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夫子 于 2017-8-26 04:55 编辑
据佤邦新闻局邦康8月25日下午消息,8月25日上午,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简称“FPNCC”)与来访的民族联合联邦委员会(简称“UNFC”)代表团在邦康举行会谈。会谈由FPNCC常务副秘书长赵国安主持。
此次来访并出席座谈的UNFC代表团由该组织主席奈汉达率队,一行四人。
受FPNCC主席鲍有祥和第二主席恩版腊的共同委托,FPNCC常务委员会常委、佤邦政府副主席肖明亮,FPNCC常务副秘书长赵国安出席会谈并发言。
鲍有良常委和其他六家组织在FPNCC常务委员会担任常委职务的领导出席会谈。FPNCC秘书处、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谈。
会谈由FPNCC常务副秘书长赵国安主持。 FPNCC常委、佤邦政府副主席肖明亮代表FPNCC首先向来访的UNFC主席奈汉达一行致欢迎词。
肖明亮常委在致词中说:“我代表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主席鲍有祥和第二主席恩版腊,欢迎奈汉达主席一行来到邦康。我们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愿意与民族联合联邦委员会加强各方面的务实合作。奈汉达主席率代表团来到邦康,我们表示欢迎和高兴。我们也愿意就有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 随后进行的会谈中,奈汉达主席首先回顾了UNFC成立政治目标与原则和发展历程,并分别就UNFC在这期间所走的和平路线在与政府多次谈判中遇到的问题包括下一步将如何走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陈述。
认真聆听了奈汉达主席的发言后,FPNCC常务副秘书长赵国安代表FPNCC感谢UNFC奈汉达主席对UNFC与缅甸政府历次谈判的过程和遇到的矛盾进行的全面介绍;感谢奈汉达主席对目前UNFC要走的和平路线进行的全面阐述。并使FPNCC对UNFC的路线、原则、与政府谈判中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如何走有了进一步的全面了解。
FPNCC常务副秘书长赵国安表示说,为了使FPNCC与UNFC两家组织今后在信息上要多方面加强沟通。为此,受鲍有祥和恩版腊两位主席的委托,他代表FPNCC就两家政治组织所共同关心的问题,与奈汉达主席及UNFC做出一些沟通。
接下来的会谈中,FPNCC常务副秘书长赵国安分别就FPNCC与UNFC在和平路线上的区别等七大项包括细节现场与奈汉达主席及在座的UNFC代表团成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 沟通交流期间,FPNCC常务副秘书长赵国安会谈现场发言说:
一、我们FPNCC的和平路线与UNFC和平路线的区别 1、FPNCC的全面停火协议必须与《政治会谈框架》文件进行切割,即我们与政府签订的全面停火协议不能按照缅方的要求自动与《政治会谈框架》文件进行捆绑;
2、我们与政府签订全面停火协议后,就进入直接与政府方面“一对一”进行政治谈判程序。而不是进入联邦政治和谈联合委员会(UPDJC)机构中,然后再进入21世纪彬龙会议上对提交的条款进行表决。这是我们与你们UNFC目前的和平路线最关键的分歧所在。
二、对UNFC坚持的和平路线,FPNCC方面对这个路线的利弊分析 1、UNFC要求先修改NCA,这个与FPNCC立场上是一致的,只是FPNCC修改NCA的内容比UNFC提出的修改内容多。从UNFC要求修改的9条意见,绝大部分在FPNCC要求修改的NCA条款上都已经反映;
2、UNFC只是提出了对NCA的修改,但没有提出对与NCA捆绑的《政治会谈框架》文件进行修改。而这个,FPNCC方面认为才是核心问题;
3、所以,如果UNFC只是提出对NCA修改,那么,即使缅方最终同意UNFC提出的9条修改意见。下一步,就是根据《政治会谈框架》文件,进入UPDJC机构,开始提出政治谈判的条款,UNFC的9条修改意见就会细化成各个条款。但是,《政治会谈框架》文件中,对UPDJC代表比例构成的设计,UNFC方面提出的条款几乎是很难通过的。即便是在UPDJC里艰难通过。到21世纪彬龙会议上表决时,也是因为代表比例构成的原因,会再次面临更高的通过门槛;
4、因此,FPNCC方面认为:目前UNFC与缅甸和平委员会的关于NCA的修改争执,还不是主要矛盾,更大更尖锐的矛盾还在签署NCA之后;
5、已经签署NCA的8家组织,在进入UPDJC的环节后,就因为缅军提出的条款能全部通过。而签字8家组织所提出的条款几乎难于通过而矛盾不断,进入第二次21世纪彬龙会议的表决程序后,从已经通过的30多条联邦政治条款来看,重要的核心的条款都是缅军所提出,签字的8家组织提出的稍微重要的条款都没有通过。结果,21世纪彬龙会议一结束,双方的矛盾就公开爆发,已经签字的8家组织在走了这一遭程序后才意识到,NCA以及绑定的《政治会谈框架》文件的议题限制设计和表决机制设计对少数民族组织一方的严重不利,公开要提出修改。所以,UNFC的各成员组织如果签署NCA,按照NCA路线图进入UPDJC机构后,将同之前8家签字组织面临着这一样的问题;
6、UNFC各成员组织在签订NCA后,还面临另一个重要而且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将会与之前的8家组织在UPDJC内部,各组织之间的代表重新分配问题。按照《政治会谈框架》文件的表决机制程序设计,所有的签字民革武组织,都只是其中的一方,代表总比例是不变的。因此,UNFC各成员组织签订NCA,进入UPDJC机构后,就必然要与之前的8家组织重新分配代表和职位。结果就是签字的民革武之间会产生内斗,而政府一方、缅军一方、议会一方、其他政党代表一方,坐山观虎斗,从而使缅方渔翁得利。
因此,我们真诚希望UNFC组织能客观、透彻地看到缅版NCA路线图的程序设计的严重缺陷,清醒地认识到缅版NCA对我们少数民族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和平路线图。应该彻底放弃对缅版NCA和平路线图能带来真正和平的任何幻想。
我们各少数民族应该团结在一起,这也是我们成立FPNCC的初衷。实际上,FPNCC的成立,也有奈汉达主席的重要贡献。奈汉达主席上次以UNFC副主席、新孟邦党副主席身份访问佤邦,提出召开新的邦康峰会,并提出了代表所属组织的政治团结主张。根据奈汉达主席的提议,我们随即召开了邦康峰会。在峰会上,我们对奈汉达主席提出的政治团结主张和我们的政治主张,在峰会上进行了充分讨论,吸收合并,形成了《政治谈判总原则》纲领性文件,并以此为基础,成立了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FPNCC),以共同一致地立场,整体对缅谈判。所以,我们FPNCC在争取少数民族权利的核心利益上是完全相同的,没有任何冲突,只是FPNCC选择的和平谈判路线与UNFC目前有以上区别。
如果UNFC方面能对缅版NCA和平路线图的利弊进行全面分析,相信奈汉达主席会做出选择我们FPNCC和平谈判路线的。在这个问题上,FPNCC愿意与UNFC进行更多地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