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包括自己在内的缅军成员退休后被民选政府清算,让缅军继续捆绑在一起忠实地执行大缅族主义,2008年缅军军政独裁寡头丹瑞处心积虑的制定了臭名昭著的08宪法。 这部被所有反对军人独裁政治的各界人士视为缅甸建国以来最不民主的宪法,从出台那天起就不断遭到批判。昂山素季领导的民盟(NLD)在2015年竞选期间就承诺修改08宪法是本届政府义不容辞的使命,当时各族人民纷纷给予厚望。
实际上,很多人以为民选政府上台就意味着缅甸民主斗争取得初步胜利,殊不知这是缅军面对国内外的舆论有意为之,民选政府只是缅军前台执政的一个幌子,为其抵挡唇枪舌剑舆论谴责的盾牌罢了。
仔细阅读08宪法就会发现,这部宪法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确立了缅军享有立法、行政及司法特权,民选政府在这些条款下根本无法有效施政,不但无力制约缅军的军事暴行也无法避免缅军对民选政府的掣肘。
从3月10日开始,缅甸国会开始对所有关于08宪法的修正提案进行表决,果不其然,所有涉及到缅军利益的条款不出所料无一通过,所谓宪法修正在缅军天然拥有的一票否决权力下惨遭失败。
其中包括执政党民盟(NLD)提出的一项结束前军政府成员不受宪法制裁的提案在3月19日国会的投票中被否决,该条款为08宪法第445条,原文为:缅甸联邦共和国继承国家治安建设委员会和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命令、公告,继承国家治安建设委员会和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的措施、职责和权限。不得以上述委员会委员或政府成员的职务行为为由对其提起诉讼或追究责任。该条款有效地保护了缅军将军们和军政府的任何成员,使其免于今后因侵犯人权行为而受到法律起诉。
此后,第一任军人出身的“民选政府总统”吴登盛在此基础上做了补充,于2016年1月在任期即将结束之际颁布了《总统安全法案》,保证他终身人身安全,并对他在任期内的任何行为享有法律豁免权。
本来就嚣张跋扈的缅军在08宪法的保护下,如同脱缰的猛兽,完全沦为受特殊法律保护的法外之徒,开始了有恃无恐的挑起、升级内战,将缅甸的民主法治完全践踏,成为军人政治新型的统治方式。
这种将特权建立在剥夺、践踏其他民族合理政治权利上的宪法正日益成为阻碍缅甸和平民主进程的桎梏,最终将在缅甸各族人民掀起全国民主政治斗争的浪潮中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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