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果敢资讯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亚细亚的孤儿愿金三角地区的民众生活安康幸福      彭少林2.9战争距现在已经三年多了,希望果敢同盟军早日实现理想!      亚细亚的孤儿願金三角無戰事      如来过段时间就是春节了,我在此提前祝福果敢人民新年快乐,愿缅北早日结束战争,祝愿缅北人民早日过上和谐、平静、安居乐业的生活。      铁甲宝宝新的一年祝同盟军万事如意,远离弱智和骗子!      齐天大圣祝果敢资讯网全体员工新年快乐      齐天大圣祝果敢同盟军全体官兵新年快乐!      果敢精英将士们,天冷了,注意保暖。祝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早日光复果敢,恢复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施政权利,还果敢百姓一个太平、安逸的生活。      果敢精英祝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全体同志身体健康,天冷了,你们要照顾好自己。祝你们在2018年拿得更好的战绩,愿早日光复果敢,还果敢百姓一个太平、安逸的生活。      野人胜利永远属于正义的一方      林枫祝愿:果敢资讯网的全体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感谢你们提供这个资源丰富的平台。      华敢怒寒流来临,注意保暖。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言语愿同盟军早日胜利,带领果敢百姓走入新的时代      缅北风马牛祝贺《果敢咨询网》现在影响力越来越大了,因此也成为了缅匪汉奸水军的眼中钉肉中刺,要时刻提高警惕。      AK7N33祝愿缅北地区早日结束战争 安居乐业      果敢那点事儿祝各民族大团结万岁,加强法治,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小枫的使命你们还好吗?我尊敬的同盟军战士们,入冬了记得照顾好自己哦!      缅北山鹰希望同盟军日益强大,尽早将缅寇逐出果敢,实现汉人汉果。也希望缅伪水军谣棍能被依法惩治,还我网络清静。      奋战守孤城果敢加油!同盟军加油!      奋战守孤城果敢加油!同盟军加油!      中文注册坚持就是胜利!      任剑挥果敢加油!同盟军加油!      如来在中秋节来临之际,我谨以一个普通中国人的身份,向缅北果敢地区的普通百姓送去真心祝福;祝愿缅北地区早日结束战争,祝福缅北百姓早日当家做主,祝福你们身体健康,安居乐业、      野马还我果敢河山。      长风破浪还我果敢河山。      剑指外戚相信中军,各路英雄,正在行动中.好好配合就是.我圆了我的从军梦,我算是个军人了.给你们敬礼了      野子成功大易,而获实丰于斯所期,浅人喜焉,而深识者方以为吊。      齐天大圣祝缅北的各民族武装早日取得胜利      果敢资讯网心若在,梦就成!      果梦心若在,梦就在!相信我们果敢会有梦想实现的那一天!      能文能武战士们加油      彭少林湖南人民永远支持果敢同盟军!!!      凤凰山上无凤凰内地新学期开始了,不知果敢学制可与内地同步?希望果敢的学生们能在没有枪炮声的环境中多多读书,读各种各样的书。长身体,长知识,长见识。      华敢怒考完了,改放松下了 ,下学期加油。      务农我们会走过去的,一切的困难都会过去,我喜欢一个国外人写的词: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愿与风尘附感谢大家关注果敢,对果敢难民提供帮助!      夫子果敢民族是勤劳勇敢的民族,在伟大的民族民主革命过程中将铸就不一样的历史新闻篇章。      夫子果敢民族是勤劳勇敢的民族,在伟大的民族民主革命过程必将铸就不一样的历史新篇章。      凌靖相信民族革命会取得最终胜利,相信同盟军在建辉煌!      务农你们是汉族人民族也是华人、果敢人们的英雄,你们是果敢这个地区最伟大的革命主义部队。      务农我知道果敢民族一定不会被缅军集团所控制,还有那么几个在奋斗中,说明果敢民族总有一天会从世界跳出来。相信收复果敢不是一个梦,它将会成为果敢民族的信仰。      务农你们的努力不会白白浪费的,相信人在做天在看,缅甸大缅主义的实行实在是不复合他们的信仰。      果敢资讯网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对祝福台的使用,祝福台更新重装过后,又上线了!     
查看: 516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传播新冠病毒最高可判死刑,中共中央政法委

[复制链接]

2

主题

9

帖子

6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6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3-27 21:2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size=0.8]原标题:法院紧急通知:最高死刑!严打新冠病毒“战疫”9类36种犯罪
[size=0.8]    来源: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size=0.8]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得以顺利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对全省法院依法稳妥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罪。
[size=0.8]一、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
[size=0.8]1。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触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size=0.8]二、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size=0.8]2。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
[size=0.8]3。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的,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七年。
[size=0.8]4。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最高判刑死刑。
[size=0.8]三、危害公共卫生类犯罪
[size=0.8]5。作为已经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应该无条件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隔离治疗,拒绝配合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刑七年。
[size=0.8]6。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已被感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非法行医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size=0.8]四、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
[size=0.8]7。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触犯“妨害公务罪”,最高判刑三年。
[size=0.8]8。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size=0.8]9。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触犯“寻衅滋事罪”,最高判刑十年。
[size=0.8]10。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最高判刑死刑。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触犯“抢劫罪”,最高判刑死刑。
[size=0.8]五、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
[size=0.8]11。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最高判刑死刑。
[size=0.8]12。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前款规定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最高判刑无期。
[size=0.8]六、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
[size=0.8]13。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触犯“非法经营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size=0.8]14。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触犯“虚假广告罪”,最高判刑二年。
[size=0.8]七、贪污、侵犯财产类犯罪
[size=0.8]15。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触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刑死刑。
[size=0.8]16。挪用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触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最高判刑七年。
[size=0.8]17。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触犯“诈骗罪”,最高判刑无期。
[size=0.8]18。利用已被感染、疑似病人或亲密接触者被隔离期间,入户盗窃公私财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触犯“盗窃罪”,最高判刑无期。
[size=0.8]八、渎职类犯罪
[size=0.8]19。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触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最高判刑十年。
[size=0.8]20。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触犯“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最高判刑七年。
[size=0.8]21。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触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最高判刑三年。
[size=0.8]在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上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size=0.8](一)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地区或者新型冠状病毒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size=0.8](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size=0.8](三)拒不执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size=0.8](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size=0.8]九、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
[size=0.8]22。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触犯“污染环境罪”,最高判刑七年。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其他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size=0.8]责任编辑:杨杰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show

打赏列表共打赏了0次

cry
还木有人打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89

主题

1726

帖子

1万

积分

特邀嘉宾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积分
12469
沙发
发表于 2020-3-28 14:12:33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果敢资讯网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12-22 11:30 , Processed in 0.264413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