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悲剧的主角原来如此可敬 ——评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踏上革命征程
自新浪博主“缅甸华人小苏”于2014年4月29日下午发布“果敢同盟军向缅军发动进攻”的消息以来,果敢民族再次成为缅甸人民及广大华人网友关注的焦点。此后数日,同盟军与缅军的战况几乎牵动着所有果敢人的心。从果敢籍网友所表现出来的兴奋与关切程度来看,显然在果敢人心中有一个共识,那就是——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这支由果敢华裔为主所组成的人民军队,他的存在和行动关系着果敢民族的前途命运。至少,这支部队的成败,与众多果敢人的命运紧密相联。 “战争的动机越大,战争与整个民族的生存关系就越大”;“战争总是在某种政治形势下产生的,或由政治动机引起的;因此,一切战争都可以看作是政治行为。”这是德国军事家克劳塞维茨在其著作《战争论》中的观点。对于持这种观点的果敢人而言,武装革命就是该民族争取政治权利的唯一出路。就像俄罗斯作家索尔仁尼琴曾经说过的:“当武力是唯一的希望所在,武力就是神圣的。”缅甸的众多民族武装似乎也都是抱着这样的观念在进行武装革命。但令人担忧的是,虽然缅甸各民族组织的革命事业吸引越来越多的参与者,但不知有多少革命者意识到阿伦特.汉娜在《革命论》中强调的理念:“革命不仅仅是成功的暴动,而是为了构建自由,通过革命产生对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权利保障的宪法。”按此理念,缅甸的所有问题最终仍将回到宪法上去寻求解决。
宪法的修订须权衡和涵盖全国各族、各阶层人民的公共权利,而民族自身存在的问题,却只能靠本民族精英去寻求良策。克劳塞维茨认为:“一个民族,只有它的民族性格和战争锻炼不断地相互促进,才能指望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占有巩固的地位。”果敢民族长期遭受排挤至今能在缅甸占有一席之地,不就是因为这个民族在缅甸近代军事史上的表现吗? 历史证明,一个民族往往会在其面临危亡的时刻,激发出非凡的凝聚力。但是,面对缅政府对待果敢人的“双重标准”,以及果敢人天生的“双重身份”(即汉族和果敢族),民族危亡的切身感受便不会产生。因为,每当果敢民族遭受缅方打压的时候,他们可以说自己是汉族;当果敢民族身份能在缅甸获得某些权益的时候,他们会说自己是果敢族。身份的自由转换使得果敢人几乎没有机会沉痛地感受到“民族危亡”的切肤忧伤。 果敢人在切身利益上和意识形态上早已不再是一个整体,根据主要族群分布情况,可以划分为四个群体: 第一、生活在下缅甸,由缅政府直接统辖的果敢人; 第二、生活在果敢地区,由联邦政府和果敢“自治区”管制下的果敢人;
第三、追随同盟军为民族尊严和自主权而奋斗的果敢人; 第四、散居在世界各地用双重身份为生计而奔波的果敢人。 根据上述情况来看,以上四种群体虽然各有自身的利益诉求。但前三种他们都是以“果敢民族”这一法定民族身份获得在缅甸生存的诸多便利。换言之,“果敢民族”是他们赖以获取缅甸合法身份及相关政治权利的庇护所。可不幸的是,这些人之中,对这个庇护所添砖加瓦者极少,于是,导致这个庇护所的庇护力越来越弱。
《独裁者手册》一书的核心观点是:“只有当联盟人数足够多,成功的民主政治才有可能实现。如果联盟人数少,哪怕在民主国家也会发生独裁式的腐败。”缅甸二十多支民族武装奋斗半个多世纪仍然成不了气候的原因,不就是因为“联盟人数不够多”吗?同样的道理,果敢民族一路行来,越走越弱,越弱越不团结,不也是因为本民族发展理念、价值观和政治路线严重分歧导致的“联盟人数不够多”吗? “人天生就是一种群居动物,不管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你一定是属于一种共同体的,你所在的共同体,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的身份和情感,而你也不可避免地对这个共同体有团结和忠诚的义务。”(此语引自何帆的《假如中国大学生听了公正课》)可叹的是,“团结”和“忠诚”一直是果敢人历来就缺失的德育课。 本文上节提到的“四个果敢人群体”当中,后者因太过分散,没有形成一个整体或组织体系。前三者均各自组建有多个不同性质的组织,但却互不承认其他群体能够完全代表果敢民族。也就是说,果敢民族尚无真正的民族凝聚力和民族团结可言。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就是:目前还没有哪一个组织或团体,能够实现果敢民族大多数果敢人的福利最大化。获得全体果敢人民或大多数果敢人民的支持与拥护,正取决于此。如果不能实现果敢民族利益最大化,成功的革命者,有朝一日终将被他人革其命。 革命不是攻城略地,更不是报仇雪恨或行侠仗义;革命也不是纯粹的推翻,更不是城头变换大王旗。推翻乃是为了重建新的政治秩序与共公福利制度,倘若革命者不能重建可以保障共公福利的政治制度,那么革命对广大平民百姓而言就只能是灾难。无论是暴君还是暴民,不管是苛政还是强权,所造成的伤害并没有什么差别;不管是老虎把狼群驱走,还是狼群将老虎赶跑,举凡暴动成功后不能重建有利于公共福利的政治秩序的革命,都不是真正的革命。只能算是利益集团争权夺利的闹剧、是党争、是战祸、是人为的灾难。 笔者曾写过多篇造成果敢民族悲剧的文章,但却从未真正意识到“悲剧”的力量,直到最近读到英国学者斯马特在《悲剧》里的精辟见解。其原义是这样表述的:如果苦难落在一个生性懦弱的人的头上,他逆来顺受地接受了苦难,那就不是真正的悲剧。只有当他表现出坚毅和斗争的时候,才有真正的悲剧。哪怕表现出的是仅仅片刻的活力、激情和灵感,使他超越平时的自己。悲剧全在于对灾难的反抗。陷入命运罗网中的悲剧人物奋力抗争,拼命想冲破越来越紧的罗网的包围而奔逃,即使他的努力不能成功,但在心中却总有一种反抗。” 读完以上文字,笔者才终于明白这么一个道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者”,不是“无知”,而是“无畏”;“面对困难而遥遥止步者”,不是“明智”,而是“怯懦”。透过斯马特,笔者开始对果敢民族儿女之中那些被反对者嘲笑为“以卵击石”、“不自量力”、“异想天开”的维权者、革命者肃然起敬!
(成稿于201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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