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以来,每一次果敢地区发生政局动荡或战争,缅甸全国各地的果敢人都会受到或多或少的牵连。自从今年2月9日果敢民族革命武装为争取民族区域高度自治而与缅军诉诸武力,全国各地的果敢籍知名人士闻讯后几乎人人自危,为避免成为缅军的怀疑和打击对象,许多果敢社团纷纷与果敢民族革命武装人员保持距离、划清界线,并表明效忠缅政府的政治立场。然而,对大缅族主义者而言“果敢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因此,无论果敢人在缅族军政官员面前表现得多么地温驯、多么地诚惶诚恐、多么地低声下气和态度忠诚。只要是果敢人当中还有一个人敢于站起来抗争,所有果敢人就都会被缅军列为潜在的敌人。那些“识时务”的果敢籍苟合者,则被缅军当作消灭反对者的工具。对于不合作者则会遭到威胁、恐吓、排挤和打压;对于维权者和抗争者则会被缅军当作“国家敌人”而动用国家机器予以打击或逐杀。这样的手段,自果敢杨氏土司以来缅方一直反复使用至今,已然成为缅甸当局“制果”的不二法门,并且屡试不爽。
在缅华社会颇有名望、广结善缘且倍受好评的富商李某泉仅因其姻亲关系,而于3月4日惨遭缅甸“神秘部门人员”逮捕虐待而亡,消息传出后整个缅华社会无不为之震惊和愤慨。然而,不幸的是,李某的缅甸华人同胞、同学、同乡乃至其身在缅控区的亲属,获悉其悲惨遭遇却不知如何应对,也不敢有所应对。大家只是默默地在私下里为受害人哀悼伤怀和愤恨。没有司法控诉、没有公开抗议和谴责,就连向媒体反映真实情况也不敢……而这,就是缅甸华人在高压统治下苟且偷安半个多世纪以来形成的逆来顺受、自认倒霉、不敢怒不敢言、明哲保身的生存方式。
虽然说“富不与官斗、民不与官争”是老百姓积累的宝贵生活经验,自有那么几分道理,但缅甸华人生活得如此战战兢兢、如此小心翼翼,如此唯唯诺诺,想必每一个在缅华人内心深处都曾为这般活着而感到窝囊和羞愤。然而,李某泉惨遭迫害到底会对缅甸华人的内心有多大触动呢?这份触动的强度能否扭转缅甸华人的政治观念或从此唤醒缅甸华人沉睡的政治自觉呢?
在缅华社会多个民间团体中被推举为要职的李某泉,是缅华社会中的先进。然而,这样一位堪称缅华社会模范级人物的商业巨子遭受野蛮迫害,缅华社会对其所受冤屈和死因却只能选择避而不谈,只能默默地为其忽然亡故而悲凄、惶恐和惋惜。如果不是互联网时代,如果不是“缅甸在线”这个微信公众号的爆料,恐怕缅军方秘密迫害李某人的事件真的就会被封锁得不见天日了。
生活在这种欠缺法治保障的环境中,谁也不敢担保下一把屠刀不会无缘无故地就落在自己的头上。假如,像李某泉这等身份、地位、成就、财力和名望都非同一般的缅籍华裔公民被害,尚且不能引起缅华社会的深刻反省,那么,缅甸华人的麻木和懦弱也就堪称“炼到家了”!用果敢话来说这种麻木应该属于“死猪不怕开水烫”,当然这“死了的”不是指肉体,而是“尊严”和“勇气”。
自1962年排华事件之后,缅华社会各大民间组织领导为了避免成为被打压和排挤的对象,采取的生存策略就是反复要求所有在缅华人“要低调、要隐忍、要妥协”,可是,这种委曲求全的生存之道,并没有为缅甸华人赢得尊重和怜爱。
笔者以为,李某泉惨遭缅甸神秘部门人员迫害最起码应该对缅华社会有四点启示:
一、李某之死又一次让缅甸华人深切感受到——由缅军人统治下的缅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毫无保障”并非一句危言耸听的话,而是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在自己和亲友身上的恐怖事件。
二、李某之死让缅甸华人终于意识到,也真真切切见识到——在军权不受民选政府节制的冷酷现实之下,所谓的民主、法治、人权,只不过是军头们用以欺世盗名的遮羞布。缅甸人民若想获得真正的公民权、享有天赋人权、平等和自由,指望那些以杀人为能事、视生命如蝼蚁的大缅族主义军人,无异于缘木求鱼。
三、李某之死让缅甸华人再次发现——缅甸表面上虽已步入民主时代,但08宪法赋予军方的特权使得军方的权力依然凌驾于人权和司法之上!可见,缅甸少数民族反政府武装组织之所以长期存在,实属被迫无奈的自卫之举。所以,民选政府或国家政治制度必须将权力过大的军人束缚在法制的铁缰铜绳之下,缅甸国家才能步入真正的民主法治社会,缅甸人民才能享有真正的平等和自由。否则,缅甸人民永远只能生活在军人利益集团为所欲为的恐怖阴影当中。
四、李某之死让缅甸果敢华人重新深刻领悟到——果敢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从果敢境内爆发战争到战区平民被屠杀;从战区蔗园和房屋被焚毁到果敢境外的果敢人被秘密审讯、被搜家封屋、被非法逮捕、被毒打至死等一连串缅军人压迫果敢人的手段已充分证明“果敢民族就是一个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倘若彼此仇视和对抗,只会让这个族群承受无穷的灾难与恐惧。因此,无论境内境外的果敢人,只要是他们的缅甸国民身份证上填写的是“果敢族”,就必须为果敢这一族群的前途命运和自主权利耗精费神、劳心劳力。果敢人需要建立广泛共识、统一思想、明确族群的定位和核心价值追求。当果敢精英们能够着眼大局、团结互助、构建起深刻的族群意识,果敢人方能跳出一系列的恶性循环之中,彻底摆脱该民族“三年一小乱、五年一大乱”的魔咒。以抱紧缅军官大腿方式或者以狠狠打压自己同胞方式谋求大缅族的信任和被利用,并非上策,而是下下之策,于整体民族事业的发展不利,对争取民族自主权亦不利。
李某泉被害事件,也让世界再次真真切切看到缅甸华人夹着尾巴做人、视政治如同洪水猛兽的残酷原由,毕竟大家都知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但是话说回来,难道就只能任由匪兵长期横行霸道下去吗?如果没有勇气投身武装革命斗争,难道就不能采取政治斗争吗?至少,可以通过政治文明手段,对横行的霸权进行道德谴责和舆论监督。
倘若,李某之死能让缅甸华人终于意识到——一味地逆来顺受、讨好迎合或置身事外、回避政治,反而会导致在自己和亲友遭受不法分子阴谋陷害、邪恶迫害时,无人胆敢站出来为之讨公道、求正义。因此,李某之死或许会促成果敢人的政治自觉,从此学会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参与争取民族权益、公民权益等政治活动,为有实力的正义力量诞生创造条件,继而让有正义力量的政治组织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免受霸权的野蛮侵犯和无端迫害。
众所周知,缅华社会目前尚不存在有能力保护弱势群体、保护无辜平民、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华裔公民正当权益的政治组织。假如李某之死能够引起缅甸华人的政治思想革命,并在若干年后间接摧生出能够维护缅华社会正义、保护弱者、为无辜受害者主持公道的政治力量,那么,李某泉先生就是缅华社会思想革命的首位助产士,其亡,则可谓重如泰山!
(成稿于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