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温州晚报
为谋取生计,缅甸籍男子阿某铤而走险非法组织多名亲友来温州打工。12月30日,瓯海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犯罪嫌疑人阿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前年5月初,阿某在缅甸老家向妻子与弟弟提议到中国打工赚钱,两人表示同意。经过一番谋划,前年5月5日,阿某先带着妻子、弟弟来到中缅边境某镇办好“边民证”进入我国云南省瑞丽市。几年前,阿某曾经来过中国,且对中缅边境至温州交通比较熟悉,于是,三人不顾“边民证”的时限、活动范围的规定,在阿某的带领下,途经昆明辗转至温州市,到达温州后,三人在瓯海区安顿下来,并在该区某眼镜加工厂找到了工作。
阿某和妻子上班第一个月就拿到了8200元的工资。稳定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让阿某想到让亲友过来一起“发财”。去年8月初,阿某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在缅甸的妹妹、弟弟、外甥,鼓动三人来中国务工,在阿某的描述下,三人心动不已,当即同意了阿某的提议。在阿某的安排下,三人通过同样的方式来到中国境内,并辗转来到温州务工。
据阿某交代,他在2010年的时候来过中国,2012年被遣送回国。因为家里实在太穷,所以才想到带家里人来中国赚点钱。由于之前在瓯海娄桥一带干过活,对这一带比较熟悉,所以才会直奔温州。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阿某组织多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故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同时,检察官提醒,用人单位在招工时应严格遵守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凡雇佣外国人务工的,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许可,不得私自雇佣外国人就业。
果敢小熊 发表于 2017-1-2 15:04
他们是做什么工作工资这么高
鹤喻 发表于 2017-1-2 16:35
为什么不在缅甸开厂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1-2 16:56
何不食肉糜?
鹤喻 发表于 2017-1-2 17:10
额,缅甸开厂确实可以争钱啊
果敢小熊 发表于 2017-1-2 15:04
他们是做什么工作工资这么高
果敢小熊 发表于 2017-1-2 15:04
他们是做什么工作工资这么高
相伴 发表于 2017-1-2 21:15
8000还算是高工资
好朋友88 发表于 2017-1-2 21:44
很多国家,都有非法工。马来西亚最多。印尼工大大方方进出,缅甸咯星亚人满街都是。政府假假看不到。因为同 ...
大王巡山 发表于 2017-1-2 22:33
关键是有没有被逮到
好朋友88 发表于 2017-1-2 23:16
如果被逮,给些小费警察就可了。除非是大行扫荡,在集中营等待送回。下次再来。咯星亚人就没送,做样子警 ...
相伴 发表于 2017-1-3 06:34
就是打苦工在中国8000月工资不是高的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1-2 16:03
他妈的!一群法盲在搞执法!我们看看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条罪的认定标准:
(三)本罪与偷越 ...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1-2 16:03
他妈的!一群法盲在搞执法!我们看看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条罪的认定标准:
(三)本罪与偷越 ...
相伴 发表于 2017-1-2 21:15
8000还算是高工资
潮人走天下 发表于 2017-1-2 19:33
眼镜加工厂 技术活 工资当然高咯。如果是打杂的 拉货的 也就2000左右。
牛头角 发表于 2017-1-2 17:35
现在深圳一名高中学历以上三年经验的熟练工人,而公司包食住的,薪酬大约四千至六千左右加勤工奬!而黑工相 ...
潮人走天下 发表于 2017-1-3 13:34
不要混淆视听。边民证过期了,还拉拢他国人员过来。这行为就可以定义了。现在不是同情老棉人的时刻!
潮人走天下 发表于 2017-1-3 21:42
对于法律来讲,这种性质就算是华人也要判!如果法律纯属摆设 将会有更多的外来人员 随意拉拢他国人员过来 ...
大王巡山 发表于 2017-1-3 09:19
现在这社会怕是没集中营了吧
果敢小熊 发表于 2017-1-3 14:01
可能是两个人加起来一起算的吧
汉人同胞 发表于 2017-1-3 11:47
也不属于偷越国(边)境,只是“边民证”使用上不够规范
欢迎光临 果敢资讯网 (https://kokang888.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