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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缅甸夫妻上班首月工资达八千 非法组织亲友来温打工“发财”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王巡山    时间: 2017-1-2 14:27
标题: 缅甸夫妻上班首月工资达八千 非法组织亲友来温打工“发财”
本帖最后由 大王巡山 于 2017-1-2 14:56 编辑

来源: 温州晚报




  为谋取生计,缅甸籍男子阿某铤而走险非法组织多名亲友来温州打工。12月30日,瓯海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犯罪嫌疑人阿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前年5月初,阿某在缅甸老家向妻子与弟弟提议到中国打工赚钱,两人表示同意。经过一番谋划,前年5月5日,阿某先带着妻子、弟弟来到中缅边境某镇办好“边民证”进入我国云南省瑞丽市。几年前,阿某曾经来过中国,且对中缅边境至温州交通比较熟悉,于是,三人不顾“边民证”的时限、活动范围的规定,在阿某的带领下,途经昆明辗转至温州市,到达温州后,三人在瓯海区安顿下来,并在该区某眼镜加工厂找到了工作。

  阿某和妻子上班第一个月就拿到了8200元的工资。稳定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让阿某想到让亲友过来一起“发财”。去年8月初,阿某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在缅甸的妹妹、弟弟、外甥,鼓动三人来中国务工,在阿某的描述下,三人心动不已,当即同意了阿某的提议。在阿某的安排下,三人通过同样的方式来到中国境内,并辗转来到温州务工。

  据阿某交代,他在2010年的时候来过中国,2012年被遣送回国。因为家里实在太穷,所以才想到带家里人来中国赚点钱。由于之前在瓯海娄桥一带干过活,对这一带比较熟悉,所以才会直奔温州。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阿某组织多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故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同时,检察官提醒,用人单位在招工时应严格遵守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凡雇佣外国人务工的,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许可,不得私自雇佣外国人就业。




作者: 果敢小熊    时间: 2017-1-2 15:04
他们是做什么工作工资这么高
作者: 大王巡山    时间: 2017-1-2 15:28
果敢小熊 发表于 2017-1-2 15:04
他们是做什么工作工资这么高

沿海工资普遍都高些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1-2 16:03
他妈的!一群法盲在搞执法!我们看看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条罪的认定标准:
  (三)本罪与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尽管是一般主体,但实际上、只有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即从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蛇头”,才能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在立法上无任何特殊要求,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自然人,均可成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所以,如果不是从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蛇头”有组织、有计划地煽动、拉拢、串连、动员、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而是在共同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出于江湖义气或亲友私情,为个别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提供有关帮助的行为,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其中情节严重者,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处理。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总是在欺压良民,那么这样的法律实际上还不如黑道上的江湖规矩!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2 16:35
为什么不在缅甸开厂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1-2 16:56
鹤喻 发表于 2017-1-2 16:35
为什么不在缅甸开厂

何不食肉糜?
作者: 鹤喻    时间: 2017-1-2 17:10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1-2 16:56
何不食肉糜?

额,缅甸开厂确实可以争钱啊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1-2 17:13
鹤喻 发表于 2017-1-2 17:10
额,缅甸开厂确实可以争钱啊

何不食肉糜?
作者: 奋战守孤城    时间: 2017-1-2 17:35
果敢小熊 发表于 2017-1-2 15:04
他们是做什么工作工资这么高

现在深圳一名高中学历以上三年经验的熟练工人,而公司包食住的,薪酬大约四千至六千左右加勤工奬!而黑工相信只会有二千五至三千左右,我不相信黑工会有八千如此高薪!如真有如此高薪,何愁招不到工人,何须用黑工!!
作者: 潮人走天下    时间: 2017-1-2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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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潮人走天下    时间: 2017-1-2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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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千年过客    时间: 2017-1-2 19:36
果敢小熊 发表于 2017-1-2 15:04
他们是做什么工作工资这么高

两个人的工资。加加班,三,四千是没问题的。
作者: 相伴    时间: 2017-1-2 21:15
8000还算是高工资
作者: 好朋友88    时间: 2017-1-2 21:44
本帖最后由 好朋友88 于 2017-1-2 22:15 编辑

很多国家,都有非法工。马来西亚最多。印尼工大大方方进出,缅甸咯星亚人满街都是。政府假假看不到。因为同是 《宗教》一家人,猛加拉人的大多数是合法。越南,尼泊尔。
作者: 大王巡山    时间: 2017-1-2 22:32
相伴 发表于 2017-1-2 21:15
8000还算是高工资

换成缅币绝对是高工资了,能换一百多万。
作者: 大王巡山    时间: 2017-1-2 22:33
好朋友88 发表于 2017-1-2 21:44
很多国家,都有非法工。马来西亚最多。印尼工大大方方进出,缅甸咯星亚人满街都是。政府假假看不到。因为同 ...

关键是有没有被逮到
作者: 好朋友88    时间: 2017-1-2 23:16
大王巡山 发表于 2017-1-2 22:33
关键是有没有被逮到

如果被逮,给些小费警察就可了。除非是大行扫荡,在集中营等待送回。下次再来。咯星亚人就没送,做样子警告就放了。
作者: 相伴    时间: 2017-1-3 06:34
就是打苦工在中国8000月工资不是高的

作者: 大王巡山    时间: 2017-1-3 09:19
好朋友88 发表于 2017-1-2 23:16
如果被逮,给些小费警察就可了。除非是大行扫荡,在集中营等待送回。下次再来。咯星亚人就没送,做样子警 ...

现在这社会怕是没集中营了吧
作者: 大王巡山    时间: 2017-1-3 09:20
相伴 发表于 2017-1-3 06:34
就是打苦工在中国8000月工资不是高的

这就好比中国人在日本美国打工,普通工资换成人民币都是高工资,缅甸也类似这样。
作者: 汉人同胞    时间: 2017-1-3 11:20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1-2 16:03
他妈的!一群法盲在搞执法!我们看看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条罪的认定标准:
  (三)本罪与偷越 ...

的确不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作者: 汉人同胞    时间: 2017-1-3 11:47
在野孤鸿 发表于 2017-1-2 16:03
他妈的!一群法盲在搞执法!我们看看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条罪的认定标准:
  (三)本罪与偷越 ...

也不属于偷越国(边)境,只是“边民证”使用上不够规范
作者: 潮人走天下    时间: 2017-1-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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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果敢小熊    时间: 2017-1-3 13:55
相伴 发表于 2017-1-2 21:15
8000还算是高工资

对老缅来说以经很高了
作者: 果敢小熊    时间: 2017-1-3 13:57
潮人走天下 发表于 2017-1-2 19:33
眼镜加工厂 技术活 工资当然高咯。如果是打杂的 拉货的 也就2000左右。

不过可惜了、被抓了
作者: 果敢小熊    时间: 2017-1-3 14:01
牛头角 发表于 2017-1-2 17:35
现在深圳一名高中学历以上三年经验的熟练工人,而公司包食住的,薪酬大约四千至六千左右加勤工奬!而黑工相 ...

可能是两个人加起来一起算的吧
作者: 汉人同胞    时间: 2017-1-3 14:47
潮人走天下 发表于 2017-1-3 13:34
不要混淆视听。边民证过期了,还拉拢他国人员过来。这行为就可以定义了。现在不是同情老棉人的时刻!

应该是汉人吧!
作者: 潮人走天下    时间: 2017-1-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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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汉人同胞    时间: 2017-1-4 07:53
潮人走天下 发表于 2017-1-3 21:42
对于法律来讲,这种性质就算是华人也要判!如果法律纯属摆设 将会有更多的外来人员 随意拉拢他国人员过来 ...

是自然属性上的血统上也就是广义上的中国人。
作者: 好朋友88    时间: 2017-1-4 08:21
大王巡山 发表于 2017-1-3 09:19
现在这社会怕是没集中营了吧

还有,
作者: 奋战守孤城    时间: 2017-1-4 09:35
果敢小熊 发表于 2017-1-3 14:01
可能是两个人加起来一起算的吧


作者: 奋战守孤城    时间: 2017-1-4 09:37
好朋友88 发表于 2017-1-4 08:21
还有,

在那里???????
作者: 好朋友88    时间: 2017-1-4 10:23
在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北干那那村。
作者: 在野孤鸿    时间: 2017-1-15 16:31
汉人同胞 发表于 2017-1-3 11:47
也不属于偷越国(边)境,只是“边民证”使用上不够规范

正是如此。但执法机关这样对同胞下杀手,真的是没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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