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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构建国际政治学写给王沪宁同志的一封信 [打印本页]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8 09:33
标题: 关于构建国际政治学写给王沪宁同志的一封信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11-5 11:48 编辑
关于构建国际政治学写给王沪宁同志的一封信
白显云
尊敬的王常委:您好!
习主席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次人大也将人类命运共同体写进了宪法。我以为我们当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时应该采用大手笔,从国际政治基础理论入手,在此基础上建立国际政治学,从此主导国际政治理论,可谓是对世界和平稳定的贡献!
当今世界,西方在个体人文明基础上构建的人权理论已经无法适应时代要求,原因在于国际政治运作的基础理论不扎实。对面临的恐怖 主义,难民危机,冷战思维等广泛的各种问题束手无策。
现在传统形而上学已经破解,哲学的超验理性已经显现。我们用形而上的超验之理为基准,来构建国际政治理论,是个很好的选择。这个理论扎根于超越经验的地方,具有普遍性和真理性[1],运用于现实存在时,又具有与现实相符合的具体合理性要求。国际关系理论应该在本体论深处的超验理性上建构,正由于超越经验,不为经验领域的各种变化而左右,才在深度与广度上远远超过了以往的人权理论。这在制定国际体制规范时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前的哲学从未超越经验领域,由于哲学的无法超越经验,也就无法从更广阔的超验领域看到真理性。而这个真理性正是破解传统形而上学之后发现的理论,有“以一统多”的作用。
下面我就谈一谈新的国际政治理论和旧的国际政治理论在基础层次上的区别。
新的国际政治学基础理论从超越经验的地方开始,有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之分。第一层次以三项基准理论构成:
一、从超验基准上开始的真理性理论。
二、从社会共同体基准上开始的人道理论。
三、从个体基准上开始的人权理论。
第二层次是界定主权国家的基本理论,以三项基本理论构成:
一、构建主权国家必须要有合法性。
二、主权国家给予国内所有的公民以政治权利和经济福利权利。
三、主权国家不论内政与外交,都要践行合乎于正义的事业。
第三层次是主权国家之间和国际组织之间运行的关系理论,以尊重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维护世界和平原则等构成。
三个层次是提纲挈领的东西,在三个层次之下,新的国际政治学理论体系结构框架可以建立起来。这个国际政治学理论体系完全不同于旧的国际政治学理论体系,基础理论的方面比较彻底,必将给国际社会带来制度化规范!
这里主要说明一下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第三层次虽然也有变动,在此不必讨论。您是政治学专家,待完成书稿之后再议。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8 09:39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5-30 09:55 编辑
第一层次的第一项是超验基准上开始的真理性理论,分为三部分:
1、从超验真理性第一基准规定开始,构建国际政治基础理论
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一种既保证起点平等,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结果平等,才能充当人们生活的标准样式。因为从超验理性出发,才能表现出一个纯粹理性的标准样式,这是坚持社会公正平等的主要根据。构建国际政治学理论基础非常重要。我们这个理论基础从那里开始?从形而上之理开始,从最大普遍性之善开始。在此我们只规定对错!
人们只有首先知道对错,才能做好正确的事业。形而上之理在超验静观中确定了理论上的对错,并且以此标准做实际工作,才能不偏离方向。所以,超验的形而上之理是一种真理性运作的揭示,用这种超验性去做一切实际工作,不会偏离公正、正义的方向。
从超验理性创建普遍性的国际关系理论,才表现了纯粹理性,不为各种非理性所左右。
2、社会要践行价值大序理论
所谓“价值大序”,就是“最大的价值序列”规范。所内涵的基准概念有正义、平等、理性、德性、善良、快乐、幸福、智慧、勇敢、节制、权利、义务、自由、民主、负责、礼让、廉洁等等。与此相反的概念叫反价值大序,如非正义、不平等、非理性、缺德、恶行、痛苦、受罪、愚蠢、怯懦、不自制、没有权利、不尽义务、不自由、不负责、专横、贪腐等等。一个国家或社会共同体如果治理得当,总是正向接近正价值大序,趋向合理性社会。如果治理不当、则趋于反向接近负价值大序,趋向非理性社会。人们对自己社会的治理不能松懈,假如松懈了,不正之风就会上演、混乱就会出现。要时刻保持正向价值大序是合伦理性、合法制性的基本要求。
3、社会运行要以基本善为基础
社会管理需要基本善,而不是至善;是从社会效率上着眼的。 至善往往成为无偿给予,不属于公平交换,在一定的条件下,一般人很难做到;在普遍社会现实生活中,这种要求太高,无法普遍地实现。至善已超越了公正原则,不再属于平时要求的公正原则之列。至善相对于宗教意义上的修道成仙成佛,从道德意义的立德、立功、立言、成就圣人的要求来说是表现了自己的追求。但这样的人终究是极少数。公正原则的基本善和最高原则的至善要区别开来,不能混为一谈。现实社会的绝大多数人适用于基本善,管理国家和社会也需要基本善。基本善的特点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致性。
二、第一层次的第二项基准是人道理论。
人类离不开大大小小的社会共同体,人类只能在大大小小的社会共同体中生活,对大大小小的社会共同体的政治管理就叫政治学。不同的政治传统、文化传统、思想传统都是特定的社会共同体中形成的。在中国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共同体的人道文明,而西方形成了独特的个人主体的人权文明。
1、中国的文化哲学传统是社会共同体价值取向
世界公正平等从超验理性构建,维护和发展这种社会合理性,正是社会共同体优先的目标上开始才有可能。从社会共同体内部来看:人与人平等是无差别的,在实际运作中是有差别的,例如各种职务和职责所代替的不平等。从个体人出发的人权理论无法达到这个要求。这就是社会共同体理论优越于个体人理论的地方。
就此而言,公正是一切社会共同体的内在要求,也是每一个在社会中生活的人的要求。只要一个人与其他社会成员产生联系,那么社会公正就必须成为他们之间相互关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公正原则出自于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致性。行使公正原则是社会共同体和谐的内在要求。公正原则的继续发展,最终获得了社会保障体系的进步,社会保障体系的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从社会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来看:社会公正会减少社会冲突。反过来看,一个严重违背了社会公正原则的社会必定会导致大量的矛盾与冲突,从而使所有人遭到动乱带来的损失!
2、在共同体上构建政治学才是合理的
人类在大小不同的社会共同体中生活。不同的文化传统、政治传统、思想传统等等表现了管理共同体的特色。社会公正是社会共同体的内在要求。人类社会是从小共同体向大共同体发展形成的,小共同体是大共同体的内在因素或者基础构件,由此理解,没有国内小共同体的稳定性,也没有国家大共同体的稳定性,如果国内的民族共同体遭到外部力量人为地造成分裂,应有回归的权利。在这一点上,台湾和克里米亚的性质是一样的,因为二者都是人为分离的,特别是外部势力干预的情况下造成的分裂。国家共同体是个比较紧密的顶级共同体,在国家共同体之上才有国际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这个关系也表现为独立的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国际共同体行为正是在独立的主权国家关系上行使的。
社会公正是作为任何一个人类共同的群体内在要求,也是该群体能够维续其共同体存在与发展的基本条件。然而,在高科技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国际之间的运作行为已经不等于国家内部的运作。国家内部在经济方面可以“通过再分配实现社会公正目标”,而国际社会却无可能。在国际社会,穷国和富国之间的差距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富国将会有巨大的优越性,穷国变成富国的难度越来越大。这里需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帮助!
3、国际政治学是规范国际共同体关系的
由国际政治主导下的国际关系由国际政治学在主权国家原则上规定和规范的,这是国际社会运作的依据。在人类共同体中,国际共同体是最大的共同体,人类既然生活在一个最大的共同体之中生存,构建国际政治学规则就在必然性之中。在此的目的是要规定和规范好这个最大的共同体,为全人类的安全和幸福服务!
国际社会的混乱无序状态从来未能得到解决,我以为我们有“形而上之理”的基础上构建国际政治学,将会是一个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三、第一层次的第三项基准是人权理论。
就当代国际政治理论而言,是从西方的公正、正义的人权理论开始的,联合国宪章正是这样。人权理论是从个体人的个人自由、权利出发的,但是忽略了社会共同体的作用。当个人与社会共同体出现矛盾时,人权理论首先选择个人的基础上再选择集体,这与传统中国的首先选择集体再选择个人的原则相反。当然这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如果要刨根问底也会刨到这里。在“人权理论”看来,国家与国际社会共同体出现矛盾时:国家优先,美国现任总统特郎普的政策正是美国优先,放弃国际责任于不顾。
二战之后的发展变化,出现了不同于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的新的事实和内容,国际秩序、国际格局、国际力量对比、地缘政治关系等呈现出异常复杂的形态。因而“人权理论”已经不适应要求了。西方社会想用单一的“人权理论”来治理世界已经力不从心了。
单从国际政治理论的全面性来说,仅仅一个人权理论不夠全面,存在着严重缺陷。我们经过补充让人权理论作为整体理论体系的一个部分才是必要的。比如社会共同体中生活着个人,从维护个人的权利来看:人权理论有着不可或缺的存在价值,而且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原来的第一个立地顶天的基准变成了基础理论的第三,也等于给“人权理论”作了定位。
第二层次是界定主权国家的基本理论,以三项基本规定构成:
一、构建主权国家的合法性。
对建立新国家来说:构建主权国家必须要有合法性,是否走了合法性的必要途经,标志着建国程序是否合法。建国程序就是证明是否得到了全国各个地区多数人的同意?是否进行了合法代表人的签字?组建国家的章程是否平等,是否其中有欺诈和武力镇压现象。
二、主权国家应该给予国内所有的公民予以福利待遇权。
主权国家除了给予公民政治权利,还应给予所有的公民给予福利待遇的权利,应该作为主权国家内部施政的基本要求。如果作为主权国家的公民不具备政治权利,又不具备基本生活水平的福利待遇权利,这个主权国家就没有尽到责任。是否享受到国家统一的按不同地区分类的基本生活福利待遇,以此衡量国家是否具有管理这个地区的合法性。在这一方面我们中国做的很到位,以中央财政的能力支援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有些国家是难以做到的!
三、主权国家不论内政与外交,都要践行合乎价值大序的事业。
主权国家是个政治、经济、法治以及波及人民生活方面紧密联系的最大社会共同体,有着稳定一方的作用,是国际共同体的基本成员。这个基本成员运作上时刻行使价值大序事业,按照国际公认的章程办事,不寻私舞弊,不无事找事,不搞冷战思维,遵循正当规则是构建国际社会整体走向和平稳定的基本条件。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8 09:42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5-30 10:00 编辑
根据上述说明,现在可以比较新旧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的差别,经过比较就会发现:旧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合理性严重不足,新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有充足的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下列方面:
1、在第一层次上:旧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只有公正、正义的表述,没有其他内容。而且公正、正义的表述经常受到西方国家有意无意的歪曲!
新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来看,在超验真理性理论基准上有提纲挈领的意义。
a、超验形而上之理是一种真理性揭示,用于经验领域的一切实际工作,要求不偏离价值大序的方向。
b、超验真理性理论以绝对的普遍性散布于经验具体的各种相对性之中,是以一统多的方式统一着一切具体工作,各项具体工作都要求符合善的目的。遵循符合善的运作是每个国家的基本要求!
c、最重要的在于“真理性理论”是超越经验的、是永恒的,在真理性问题上没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余地。
2、国际社会是人类最大的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理论必须要登上这个位置。在社会共同体基准上才能处理好个人问题。所以社会共同体基准第一,个人基准第二,否则解决社会问题就会形成偏差!
3、把旧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人权理论放到第三项,以说明第一项和第二项的重要性。人权理论归结到个人上必不可少,只是总体的地位作用降低了。
4、旧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在此只有国家、土地、地域的表述,没有其他内容,在政治性界定方面什么都没说。这就成了西方国家随意改变国际规则、国际章程,干预别国的理由创造了条件。也就是说,西方国家钻了没有完整基础理论的空子。例如西方国家总是以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从来没有看到过比人权更重要的第一基准和第二基准。西方国家行事不仅没有基准,而且还经常随心所欲,投其所好。例如美国随意改变《波斯坦公告》拟定的对日本领土的规定,私授琉球群岛给日本,还将我国钓鱼岛也授予日本管辖。这些的例子不胜枚举。
5、新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在此界定主权国家的基本理论,提出了构建主权国家的合法性,主权国家应给予国内所有的公民以福利待遇权,主权国家不论内政与外交,都要践行合乎价值大序的事业。这三项要求对主权国家有了界定!改变了以前没有主权国家基准的不确定性。从此主权国家有了施政的规定性,每个国家都安定了,国际社会才稳定了!
6、提出构建主权国家的合法性本质上反对侵略战争,反对霸权,确定按照历史传统、按照民意建立国家。使建立的国家有了合法性程序,才能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员。
7、主权国家应给予国内所有的公民福利待遇权,这是国内施政的基本要求,当有了这一要求时:一些国家只想剥削别人,不想给予付出的想法破灭了。将会导致一些国家扩张的野心大大收缩,甚至于从此可能不再扩张了。这样的界定确定了扩张是有代价的,依据每个国家共同体都有自私的状况,代价太大会限制扩张。对于那些自不量力、盲目扩张的碎片式国家来说,有自动解体的可能性。国际社会对于这样的解体应当给予支持,因为这样做有利于国际社会的稳定。
殖民主义国家主动放弃殖民化是殖民地瓦解的主要原因。在殖民主义历史上,欧洲殖民主义国家主动放弃殖民地才彻底导致了殖民地消失。因为殖民主义者出于自私目的,只想剥削殖民地地区的人民,不愿给殖民地地区的人民给予公民福利待遇,正由于这个主要原因,才主动放弃了殖民地。
现在人们只知道殖民地人民经过斗争获得了国家独立,而不知道殖民主义者为了自私、为了不给殖民地人民福利而主动放弃了殖民地的事实。二战以后,由美国主导的国际新秩序建立,经济全球化拉开序幕,老牌殖民主义国家发现对殖民地的剥削已表现为不夠道义。加上宗主国工业发达,为了不给殖民地人民享受宗主国独有的公众福利,从而主动放弃了殖民地。但是在没有人和人口极少的地方决不放弃,例如英国的福克兰群岛,丹美的格陵兰岛等。
8、关于不干涉内政问题。我们以前在没有主权国家的界定下实行不干涉内政,产生了是否合理的不确定性。不干涉内政实际上是有前提的,行使不干涉内政要在主权国家基准和国家行为基准上审视才是合理的。
“不干涉内政”本身有存在的价值,在维护弱势国家的正当权益时当然是必须的。但是只有符合了主权国家和国家行使正当权力”两个要求时,不干涉内政的政策才是合理的。如果没有主权国家的界定,没有国家行使正当权力的界定,就无法确定公正正义性质,不干涉内政的政策也就失去了依据。
例如缅甸是真正的主权国家妈?如果按上述三项基本规定来看,全部不达标,而我们一直奉行着不干涉内政的政策。由此可见,在未能界定主权国家和国家行使正当权力的情况下,我们的外交政策是否存在问题?上述情况说明了在界定主权国家和国家行使正当权力的情况下,我们使用不干涉内政政策,才有合理性!
9、全球治理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界定主权国家的要求是必须要走的一步。国际关系在主权国家基础上运作,没有主权国家的规定,就没有正常的国际关系运作,就无法确定国际运行准则。
10、以新的国际政治理论来变更旧的国际政治理论,有助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助于践行正确的理性。
建立新的国际体系,主要是从超验理性出发去限制一切不合理性,来规范国际政治、经济以及运行的各种关系,使强权的不合理性转向有规则的合理性,界定主权国家是必须的;这是确立国际共同体合理运行基础的。在这个基础上终结西方列强长时间形成的西方霸权主义和冷战思维,终结西方列强经常做的不是维护世界和平,而是挑起战争,制造混乱的事情。例如美国入侵伊拉克、利比亚,最后搞的一团糟之后却抽身而去,实际上是典型的破坏行为。新的国际政治理论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良方!再例如西方投资非洲几十年,非洲依然未能走出摆脱贫困的第一步,正是中国投资让他们走出了第一步。
要推进现代国际体系进入合理化运作,让各国的权力规范在主权国家的基准上运作。一定要纠正西方任意解释国际政治理论的不合理性,才能根本上保证国际社会运作向正向发展。
王常委:从超验真理性出发的超验部分的发现,意味着哲学理论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几千年以来,中国和西方力图解释的形而上学理论终于出现了。在此的超验真理性不为经验实践所左右,而始终如一地为实践运作作正方导向。在真理性导向之下,与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具有相对性,也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解决的相对性。超验部分的绝对性和经验实践部分的相对性相结合,就是破解传统形而上学之后获得的“形而上之理”的全部内容。我以为在目前旧的国际治理理论已经无效的情况下,以此以“形而上之理”构建新的国际政治学势在必行,并且当仁不让!在此我们在发现形而上之理的基础上构建国际政治学,超验理性论证的普遍性远远超出了西方人权理论的普遍性。
我们在超验哲学的真理性上构建新的国际政治学时不可待、我愿毛遂自荐,构建新的国际政治学的初稿就交给我吧,初稿完成之前无须资助。初稿完成之后交给您,您和其他专家再进行修改、您看如何?
祝您工作愉快!
此致
2018年4月8日
[1]、关于破解形而上学之后哲学获得的超验理性,我在给《给全世界哲学家、哲学工作者和哲学爱好者的公开信续篇》一文里作了简要说明。正式论证在《思辨存在论》一书中,待出版。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8 12:53
各民地武地区应该认真研究这篇文章,在对缅斗争中有用!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9 07:45
有一个故事写道:“1991年北京曾经召开过一次有关国际关系理论的国际研讨会。因为中国学者提出要建立有中国特色国际关系理论,‘顿时引起了西方(主要是美国和英国)学者的强烈反对’,其理由是国际关系理论具有‘普遍性’。中国学者一方面难以接受西方学者这种‘不容置疑’的说法,‘一方面又底气不足,因为实际上到那时为止,这个领域中国学者的工作引进多而创新少是述而不著’。事实上,岂是‘到此为止’,即使现在,除了‘中国为什么没有理论’之类的捶胸顿足和‘中国应该有自己的理论’等摇旗呐喊,与津津乐道西方理论、国际合作熙熙攘攘以及崇拜国际大师、垂涎国际资助相比,具有主体性自觉的中国…的理论构建不还是冷清寂寞的吗?”(刘建平著,《战后东亚的国际传播与地区秩序》2015年世界知识出版社第208-209页)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9 08:01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4-9 08:09 编辑
在这里构建国际关系理论为什么要提出超越经验的理性,因为在这里只有‘普遍性理论,而不是特色理论。因为超越经验的理性才具有最大普遍性理论,才能担当如此重任。可以说:从超越经验的理性出发,任何经验理性是无法憾动的,所以才有了真理性!
如果西方人真正吃透了这个理论,这次无话可说了!再没有驳斥的能力了!上述故事的那个神气劲头复不存在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10 11:11
根据本文第二层次是界定主权国家的基本理论,三项基本规定的第一项构建主权国家的合法性来看:缅甸建国有欺骗行为,武力镇压行为。
缅甸本部与克钦、钦邦、郸邦1947年签订《彬龙协定》,规定10年后再次认可,但10年后缅甸反悔不与承认,存在欺诈行为,随即开始武力镇压。其他各邦与《彬龙协定》无关,也没有合法性的条款明确界定。在此之前,缅甸本部从来没有实际统治过今天的各邦地区,说明缅甸建国是不合法的。
关于构建主权国家的合法性问题,国际社会从来没有一个准确规定。如果国际社会今后补充上一个准确规定的话,本文的规定应该是首选!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13 08:00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4-13 15:08 编辑
按照此超验理性行事,混乱的国际社会才能步入大治。
对于超验理性有了理解,才达到了真理性把握。真理理论的绝对性在超越经验的地方,也叫超验理性。一旦进入社会现实领域,只有相对性。真理性的界定来自于破解传统形而上学之迷以后,才得到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15 16:58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4-16 11:33 编辑
缅甸和印度继承英国衣钵建国,既不像西方国家,也不像东方国家。如果要求国家给全体国民以福利待遇的话,估计是做不到的。别看这两个国家气势不小,其实则是内部空无,说明这两个国家是严重脆弱的国家!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16 11:24
现在,美国要清退外来移民,就是限制外来移民拿走美国福利有关!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18 09:18
所谓超验,就是超越经验的意思。超越经验的的理论是怎样发现的?是解决了传统形而上学问题之后才发现的。超验理论有那些优越性?因为它首先指出了人们工作方向的正确性!在这个意义上说:西方当前的国际政治——“人权理论”未能达到超验,因为它无法超越东西方政治思想和政治格局;无法超越各种社会制度的局限;又无法超越所有民族和国家的普遍性运作;其理论局限性很明显,不能具备全世界统一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
而超验理论则相反,它是超越东西方政治思想和政治格局的;是超越社会制度的局限的;又是超越所有民族和国家普遍性运作的;才具备了全世界统一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既然这样,用新的国际政治学代替西方旧的国际政治“人权理论”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超验理论是个新理论,当今学者都难以理解。难以理解的原因是当今学者不理解形而上学。由于几千年来,传统形而上学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释,现在突然给予了解释,人们还不适应!不过不理解形而上学不要紧,只要学者有能力比较该理论与西方当今运用的理论谁更好就可以了。如果学者们连这个能力都没有,我看就不要当学者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24 11:32
根据本文第二层次界定的主权国家理论,特别是要求国家给全体国民以福利待遇的理论。按照这个要求,缅甸要达到中等生活水平,必须全力发展经济。如果要达到高等生活水平,缅甸本部要学习老祖宗英国,甩掉其他部分才有可能!照此看来,军方打了60多年的战争还有意义吗?还要继续打下去,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8-4-24 21:25
“白显云”就是个“白折腾”,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25 12:00
你搞不懂这些东西,搞不懂也就算了,不要胡说!
作者: 同根相怜 时间: 2018-4-25 20:58
你把“超越经验的的理论”奉若神灵。你认为:该理论对目前缅北华人民族武装确立正确的政治策略和战略战术,有多少参考价值?虽然白显云在信中一个劲的跟王沪宁套近乎,你说王沪宁搭理他的可能性有几成?要好好动动脑子,不要盲目当人家的“粉丝”。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26 13:04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4-26 13:37 编辑
这里说的很清楚:“超越经验的理论”是破解传统形而上学之后得到的。人类为了获得这个真理,已经花费了近三千年时间,“超验理论”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得到的。简单地说:所谓“超验理论”,只是指明了最大普遍性的方向,这个方向就是“善”,这个“善”是无须经验的!
当形而上学开显之后,超验理性具备了真理性特征,超验理性一直是趋向于“善”的事业,趋向于“善”是所有社会共同体都不可缺少的,因而真理性就从此生发了。在超验领域,真理性具有绝对性,在经验领域,真理性具有相对性;所以真理又表现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绝对性的目的是趋向于“善”无可非议,相对性的目的是根据具体情况趋向于“善”,包括国际共同体、国家共同体在内的一切社会共同体都在相对性中存在。在此,绝对性只表示了一个最大普遍性的出发点,这个出发点已经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所以才称为绝对性。相对性内涵了所有的包罗万象!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26 13:32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4-26 13:39 编辑
至于白显云跟王沪宁套近乎,人家不怕,你怕什么?
至于说王沪宁搭不搭理,是一个关系到方方面面决策问题,作者不一定要求搭理。
但是一点可以肯定:它作为一个历史性文献已经存在了!
在此之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人提出彻底推翻西方的“人权理论”,这是第一人。
况且西方的“人权理论”远远落后于现在提出的理论,例如:现在提出的理论第一层次的第一基准是“超验真理性”,第二基准是“人道理论”,第三基准才是“人权理论”。
这里提出的理论有三个层次,第二层次是主权国家理论,第三层次未能展开。西方的“人权理论”只有一个层次,比单纯的西方“人权理论”强多了!。
这个理论不仅你不懂,学者们也很难搞懂。不过我相信,国际社会运用这个理论只是时间问题!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26 14:08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4-28 11:11 编辑
关于该文章对目前缅北华人民族武装有多少参考价值?文中提到的缅甸是不是真正的主权国家?提出疑问的原因是当今运用的国际政治理论没有这项规定。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4-28 11:27
当今运用的国际政治理论对主权国家没有规定,才出现了缅甸这样的国家持续了60多年内战的情形!更不要说新出现的难民问题和恐怖主义了。说明当今运用的国际政治理论已经不合时宜,需要用新的理论代替。
如果按照这里所提出的新的理论观点的话,不符合建国程序、不符合历史传统、不符合建国民意的缅甸国早就应该解体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3 10:47
几个世纪以来,西方笃信他们的价值观念是正确的,视为世界政治民主的典范。根据本文的论证:西方的价值观念并不完全正确,而且存在着失误。从此西方的笃信就失去作用!西方的行动也就失去了理性。因为这里进行了严密的论证,西方人也可以进入辨论,如果有反驳意见的话尽管反驳。
以美国为首的以西方价值取向到世界各处去发动战争,目的是按他们的目标改造世界。现在发现其基础理论还不完备,是否该停一停了。构建合理的国际政治运作理论必须是正确的、完备的,只有在此理论基础上构建合法的体制才是根本的。构建国际社会合理合法的秩序是从国际社会的管理中得到的,而不是到处发动的战争中得到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7 07:43
一个社会制度是否正确,不仅仅是个体人基础上的“人权”就能决定的,而是由“超验真理性”、社会共同体的“人道”和个体人基础上的“人权”组合而成的。美国人的行动在人类社会基础理论还未能成熟的条件下盲目行事,例如“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美国到处干预一些的国家,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向他认为正确的民主制指引,就力主发动战争,或者代理人战争,发生了战争动荡。都违背了人类社会基础理论的第一条“超验真理性”的规定。“超验真理性”认为不论是谁,不论是实行的那一种社会制度,都必须向善。所以“超验真理性”的向善有“最大普遍性”,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不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向善包括所有的人。然而美国的行动导致世界动乱,就不符合这一条。
社会共同体的组成根据文化、宗教、习俗有多样性。美国总是把自己的模式加到别国头上,看谁谁不顺眼,则违背了社会共同体存在的多样性这一条,也形成了失误!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8 14:29
西方说“人权高于主权”,中国有些人不认同,如果我们把“人权高于主权”改称为“普遍地没有人权也就没有主权”,二者都会认同的。
现在缅甸军头对待少数民族的手段是“普遍地不给人权”,那么,它在什么程度上体现了主权呢?主权是人民给的,然而在普遍地没有人权的情况下主权也不存在了!
所以,制裁缅甸是理所当然的、正义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9 07:29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5-9 07:31 编辑
真理性的善是一个以“一”统“多”的理论,在“最大普遍性”的“一”上来统一“多”;也就是说善是“一”,各个国家的具体政治体制是“多”。
自从计划经济失败之后,全球都在走市场经济之路,导致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全球经济一体化又需要全球政治管理的一体化来管理,以达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和谐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在此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为全球政治管理作准备的。
然而,每个国家的具体政治体制是“多”,现在习主席提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创造性地构建中国政治体制,是个非常重要的值得肯定的举动。每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可有所不同,我们创造性地构建新的适用于自己要求的最佳政治体制,是对世界的贡献!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创造性地构建中国政治体制与计划经济时期有本质的不同,是个纯政治体制。
回顾以前就会发现,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体制在革命斗争中发挥出的作用中证实了具有强大的力量,在今天建设强大国家的道路上同样可以期待发挥作用。
与此同时:各国政治体制的竞争也拉开了序幕,一个国家的强盛不仅是个经济运作的成就,也是个政治运作的成就!就建设强大国家的要求来看:创造性地构建中国政治体制是完全必要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14 10:32
新的国际政治学在超验理性的“善的最大普遍性”之上产生,在此之上建立国家之间的新型关系,特别是大国之间的新型关系,是促进国际社会走向和平稳定的必由之路。
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导致各国人民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的同时,也会出现一些分歧。合理的国际政治理论正是处理这些分歧的依据。目前西方主导的“人权理论”已经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了,需要更新换代。新的国际政治学出现正当其时。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15 08:15
西方的“人权理论”是从个体人开始的,中国的“人道理论”是从社会共同体开始的。根据社会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社会共同体的权威高于个人的权威,但社会共同体必须给予个人普遍的权利,当社会共同体给予个人的权利与社会运作相适应时:社会共同体的权力和个人权利相一致了。因为每个个人的生活状况都离不社会共同体,当社会共同体的权力保障的同时也保障了个人的权利,其中权力和权利是互相对应的。一旦只强调个人的权利而忽视共同体的权力时: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
简单地说:一个国家如果普遍地不给人民人权,一定会人权影响主权,说明其主权是不合法的。例如缅甸普遍地不给少数民族人权,说明这个主权国家是不合法的!从这里让我们去理解社会正义,行使社会正义,我们就能在处理国际事物中赢得道义至上的话语权!
西方说“人权高于主权”,中国也些人不认同,如果我们把“人权高于主权”改称为“普遍地没有人权也就没有主权”,二者都会认同的。如果说,西方把“人权”与西方式民主体制挂钩,颠覆其他国家政权,在理论上还得越过社会共同体这一关。无法越过社会共同体这一关,正是西方“人权”理论的局限性。因此,我们不必但心“人权理论”对我们形成的攻击。我们的超验真理性理论位居第一,“人道理论”位居第二,仅仅位居第三的“人权理论”则无可奈何!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16 08:20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5-16 08:21 编辑
中国想全面深入参与全球治理进程,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是必然选择。构建国际政治治理理论,和由此理论形成的国际政治治理制度是最重要的环节。如果我们没有这样强大的国际政治治理理论,我们会轻而易举地进入由西方垄断了几百年的世界舞台中央吗?其艰难过程可想而知!当我们有了远远高于西方“人权理论”的国际政治治理理论时,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可能性容易多了!
当我们携带国际政治治理理论进入世界舞台中央时,有了国际规则的制定权,也有了国际规则的主导权,这一种权力几乎是别国无法撼动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20 07:26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5-20 10:00 编辑
5.12事件之后,中方占尽了解决缅北和平问题的天时、地利、人和局面。如果把这个局面应用好了,再加上相对应的方法手段,可以一举解决缅北的和平问题!
长期以来中方政策对于缅军军头们过于忍让,甚至表现出了无奈。今天的这个局面假如让康雍乾来应对的话,按照他们的思路并不复杂,只有派兵干预。不过现在时代不同,要具体做好缅北的事情,必须首先要做到理论应对。
长期以来,如何应对缅北的理论问题:学者们的研究一直不到位。据我看来,学者们如果研究到位的话,必须要搞清楚中国历史上与政体有关的三个问题:一是“松散大一统”与“紧密大一统”,二是“内天下”与“外天下”,三是“省县制”与“土司制”。当今的中国版图就是从“省县制”与“土司制”基础上构建起来的。
关于“内天下”与“外天下”的问题,没有人搞得清楚。当今中国有名的学者许继霖,美国大名鼎鼎的基辛格也一无所知。给予“内天下”与“外天下”区分的理论依据是《诗经》,《诗经》上说:“普天之下莫为王土,率土之滨莫为王臣”,这句话指的是周天子面对的诸侯国。周天子作为诸侯国的共主来说的,在诸侯国组成的华夏之内有效,在华夏之外无效。一旦超出了华夏地域,也就是“外天下”了,“外天下”与“王土”和“王臣”没有关系,上述的界定复不存在了。
大清时期的天朝王权只行使到藩属国区域之内,在此之内“普天之下莫为王土,率土之滨莫为王臣”是有效的。在此之外是无效的。有些时候,天朝的君臣经常“打肿脸充胖子”,把“外天下”也当作“内天下”来吹捧,所以人们就信以为真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23 09:15
中国学者之中缺少大师级人物,对创新基础理论来说:问题非常严重!基础理论是一切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例如形而上学是哲学神庙里的至神(黑格尔语),超验哲学正是如此。社会政治基础理论也是社会科学中最重要的理论,是经过超验哲学启发形成的。现在摆放在我国学者面前根本无法理解!
如果有世界哲学家级别的朱熹、康德和黑格尔等人存在的话:这些都是容易理解的!
如果我们全面行使这些基础理论,是超越西方理论,实现国际政治主导权的最佳途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25 12:44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5-25 12:53 编辑
真理性的“一”与“多”是哲学思考,在哲学的“以一统多”的层次上思考的。在涉及到具体时就要适应具体存在理论,例如管理国际政治需要国际政治学,管理国内政治需要国内政治学。又有在政治学中还要渗入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等等。这些学说可以弥补政治学的不足,以增强合理性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在此可以看到:“牵一发而动全局”,一个深层次学说不是一个学科构成的,而是多个学科结合的。现在我们把学科分的越来越细,这样的细只能在具体性上,而不是在普遍性上。出现学术大师的水平在普遍性上,而不在具体性上。
一个人能不能成为学术大师?也就是说能不能在“以一统多”的层次上思考全面、统一全面!学术界很多人渴望成为大师,成为大师也必须要在基础理论上下功夫,否则,没有便捷的道路可走!
据我看来,当今中国体制内学者的水平来说:出现学术大师的机会很小,出现哲学家的机会还远远不足。根本原因基础理论浅薄!就像这里提出的“最大普遍性”却无人理解,不正是表现了基准水平的局限性吗?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27 13:34
在此谈一下缅北和平谈判的困境
缅甸联邦建国方式与南斯拉夫有相似的地方,建国模式上相同。南斯拉夫是二战之后由有威望的铁托联合七部族,其中六个共和国,加上科索沃自治省建立起来的。后来发生内讧,最终肢解了。
缅甸联邦建国方式与南斯拉夫有点相同,这就是彬龙协议,只有三个邦参加,其余的邦与彬龙协议无关。原来的彬龙协议可以退出联邦,与南斯拉夫不同的地方,在于缅军夺取政权之后撕毁彬龙协议,以战争政策镇压少数民族,反对民族自治,导致国内民族不平等,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其中身份证有几种,颜色不同,缅族身份是等级最高的。就在一两年前,果敢人还没有身份证,那儿也去不了,只在本地受穷。
缅军对民族地区发起了几十年来的战争冲突,互相早已失去了信任,造成了严重的民族仇恨!
现在中方支持缅甸各方谈判。但缅军把果敢、德昂、若开三家定为恐怖组织,谈判无法进行。如果这三家加入不了谈判,中方的劝说就失去了意义。现在不是缅北武装不想谈,而是军方不想谈。在军方不想谈的情况下,军方向缅北四家发起长时期的全面进攻。在此期间造成边境冲突,中方人员裹挟其内死亡三人,正是军方发起长时期全面进攻情况下发生的。
缅甸的冲突既然是缅军造成的,冲突的责任主要在缅军,如果缅军不听中方的劝告,还保证不了今后新的内战打到中国边境上,恐怕造成更多人的伤亡。据我看来,民族地区高度自治,甚至于按1947年的彬龙协议办,才能摆脱军方的独裁霸道行径,还民族地区以人道才是正当途径。“庆父不死,鲁难不已”,缅军导演的几十年战争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另外缅甸军方根本不想解决罗兴亚难民问题,敏昂来在一次讲话中说,罗兴亚人不是缅甸人。军方好不容易赶了罗兴亚人,根本没有解决罗兴亚难民的诚意。我们想促进孟缅两国解决罗兴亚难民问题,根本不可能。在根本不可能的情况下,中方的这一提倡也失去了意义。
两种情况都 失去了意义,我们的外交策略是否要改变?
而且在缅甸大缅族主义盛行,赶走罗兴亚人是大缅族主义族人的要求。敏昂来强势表现的目的是希望出任下届总统,所以他不会轻易罢手。
在解决缅北冲突和罗兴亚难民问题上,应该主持正义,主持正义是中国的历史传统!主持正义才有名正言顺,道义至上,才师出有名!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5-30 10:29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5-30 10:41 编辑
这时使得中国要素的渗入国际政治成为可能。中国人对问题的思考,必然带上中国文化与思维方式的烙印,最终将刻上“中国”印记。基于此,创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实现了。
现在构建的国际关系理论,不是假说,而具经过形而上学的哲学证明得到的理性。为何不是假说?这要从哲学依据的合理性说起:从经验出发来认识经验世界,只有在经验中才有合理性,超出经验则没有合理性。关于纯理性不需要经验,就像数学证明一样。从笛卡儿开始的理性主义中已经证明了。但是,彻底的理性主义无法证明,彻底的理性相当于形而上学。他们无法证明彻底的理性在于:无法摆脱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框架。形而上学证明在认识论框架内不可得到,只有在彻底的本体论框架内才可得到。现在全世界通用的哲学全部在认识论框架之内,所以形而上学研究成功是个哲学的历史性变革。对于这些理论是新发现的,世界哲学界的学者们还一无所知。
形而上学研究成功了,哲学的认识论框架和本体论框架同时为人效力。哲学作为一个学科整体上才完整了!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的就是放下架子的道理!实际上有人不懂,还不放下架子,则等同于愚蠢!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1 14:15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6-4 09:30 编辑
缅甸主流社会排挤少数民族,才使民族矛盾日益加剧,没有缓解迹象。族群分裂导致国家分裂,缅甸的问题要得到一次性解决,最好的取向是缅甸分裂,民族地区独立!
中国的一些人认为,分裂缅甸,有可能导致中国于不利,其实这个想法完全没有根据。如果用中国文化统治缅甸,民族早已和解了,这样复杂的情形复不存在。
中国的各族人民都是平等的。特别是中国经济得到发展,国家福利遍及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堤高了,分裂独立的事情不会再干了,也不想再干了!就是有少数恐怖分子捣乱,数量极其有限!现在住在西藏、新疆本地民族,已经厌倦了分裂分子的捣乱!假如分裂了的话,没有了国家福利,生活水平会下降,这是各族人民不愿意看到的。
缅甸尽管分裂,对中国无害而有益!因此,我方庇护缅甸军头的理由已经复不存在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5 07:48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6-6 09:57 编辑
现在我们在研究国际政治学取得重大进展之时,对研究国内历史政治学也取得重大进展,这就是对大清国体制的研究,从此得出了可以收复缅北土司地区的结论!
大清国的国家政体由三部分组成;府县制、土司制和藩属国组成。其中府县制和土司制构成了紧密大一统体制,视为直接行政区;藩属国是大清国的国家政体管理的一部分,视为间接行政区。大清国的国家政体在直接行政区和间接行政区上构建,形成了东亚安全共同体。这个安全共同体与西方殖民帝国完全不一样。大清国虽然也称帝国,但是这个帝国的意思是皇帝之国,比王国高一级而已,不存在经济剥削关系。
这里问题出于缅甸进犯云南,之后缅甸战败,上表永远称臣,乾隆让缅王代管缅北土司地区。由于缅王是皇帝手下藩属国国君,由乾隆加封的,当时属于间接行政区格局,乾隆此举并不说明将缅北土司地区交给别的主权国家,只是国家内部的管理变更,纯粹属于国家内政。
乾隆虽然让缅王代管缅北土司地区,但是缅北土司地区从未让缅王干预土司内部事务。直到英国占领缅甸,缅北土司地区才落入英国之手。英国撤走了,缅北土司地区应该回归中国。这与欠债还钱的道理一样!
1960年的中缅边界划界是个冤假错案,造成这个冤假错案的人不是国家领导人,而是我国的有关学者。由于有关学者水平有限,再加上站的立场有失水准。就连大清国的研究都未能完全搞清楚,导致国家领导人的决策也失去了水准,从而造成了划界失误。然而,冤假错案是可以平反的!实际上这个事情与克里米亚相似。
当今中国的疆域是从府县制和土司制基础上构建起来的,缅北土司地区与台湾在同一个水准上。鉴于缅北土司地区已经分裂于外,只要缅北土司地区人民愿意回归,我方有权收回,这与收复台湾并无差距。
中国在历史上一直有着大一统的格局趋向,大清王朝的大一统格局是独特的。在当今主权国家格局下,藩属国已经成了主权国家,但是藩属国偷窃的领土还是要归还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7 08:29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6-7 08:41 编辑
中国崛起,不称霸亚洲也不称霸世界。中国的统治地域是在一个局限性的范围之内。这个局限性在清朝府县制和土司制的直接行政区内已经确定了。
假如让乾隆来看的话:他认为中国的疆域在我手上已经确定了,如果再给予补充的话,西南方向应该扩大,向西不会超越西里古里。向南开拓钦邦、若开达到出海口。西里古里以西是印度,种族不同,与我无关,阿富汗想当藩属国我都不同意。以东的大阿萨姆地区可以考虑土司制。乾隆又说:中国的疆域经过康雍乾三代才确定下来的,是个比较理想的疆域。经过补充则更现实了。一个国家的疆域不能无度扩大,不能超越种族界限。同时,一般不能超越民族之间的排斥关系,需要综合考虑。
以上追踪了乾隆皇帝的看法,但是我们不一定按乾隆皇帝的看法去做事,就是以后再出现汉武帝、唐太宗这样的人物,他们可能不会超出乾隆的界定。这对我们的启示是:中国的大致疆域已经在世界上定位了。关于中国疆域在世界上定位问题从来没有讨论过,你说你不称霸,别人不相信,现在我们有了这个定位,别人可以相信了。而且这个定位要考虑到社保体系才得出来的,一个国家无限扩大了,你要养活更多的人,你的平均生活水平就会下降。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8 10:24
国际政治基础理论是国际政治学的高端研究,也可称之为深层政治基础理论研究。
本文为何傲视群雄,在于以超验真理性理论、人道理论、人权理论上包容了一切。超验真理性理论是破解形而上学之后得来的。在《给全世界哲学家,哲学工作者爱好者的公开信续篇》一文中,提出了136个哲学观点,本文所描述的国际政治基础理论正是这种厚积薄发情况下阐述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10 08:03
苏联解体后,叶利钦以最大的努力示好西方,俄罗斯尽管卑躬屈膝,好话说尽;得到的结果是围追堵截;西方照样把北约扩展到俄罗斯家门口。普京正是在俄罗斯后退无路的情况下上任的,只有与西方对着干。现在看来,普京与西方对着干的结果是制止了俄罗斯的继续分裂,当时如果没有普京上台,俄罗斯的再次分裂是不可避免的,俄罗斯内部的一些自治共和国已经进行了独立公投。普京拯救了俄罗斯,从此成了俄罗斯彪炳史册的民族英雄。
有人认为俄罗斯占领克里米亚得不偿失。实际上西方围堵俄罗斯,与俄罗斯收复不收复克里米亚没有关系,围堵出于冷战思维,不收复克里米亚,都不会改变西方围堵战略。他们已经彻底分裂了南斯拉夫。还有一则事实说明了这个情况:
当美国为首的西方拿下利比亚后。美国的一些知名人士就扬言:先拿下叙利亚,再进军伊郎,拿下伊郎后,然后拿下俄罗斯,最后是中国;把全部的东方国家改造成为“民主国家”。西方把东方国家改造成为“民主国家”的先决条件是将大国分裂成为小国,他们打算把中国分裂成为六到八个国家。到了这时,中俄高层才大惊失色,如梦方醒。西方攻打利比亚时:中俄在安理会弃权,表现了与我无关的态度;三个月就让卡扎菲死于非命。然而,从此之后的安理会涉叙决议,中俄一直使用否决权。直到现在,在俄罗斯的大力支持下,叙利亚才转败为胜。
叙利亚的转败为胜,是东方抵抗西方的转折点;其意义重大!关于西方不惜使用战争手段,有目的的改造东方的战略,身在其中的绝大多数人不知其理。身在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只看到表面现象,很难知道背后的本质!一些浅薄的人,都被表面现象迷惑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12 06:40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6-12 11:46 编辑
2011年叙利亚内战开始,叙利亚内战是个典型的代理人战争,也就是说,西方拉开了改造东方国家成为“民主国家”的序幕。东方国家阻止西方的战争也开始了,而且是以代理人的形式开战的。这个代理人战争与以往的战争不同,代理人在幕前表演,导演在幕后操纵。在这个阻止战中,以普京为首的俄罗斯立下了汗马功劳!
假如当时在叙利亚阻止不了西方,伊郎肯定无力阻止,西方围堵俄罗斯进入本土阶段时,西方会采取“颜色革命”的手法,因为俄罗斯的民主派已经形成了气候,堡垒很容易从内部攻破。其后进入中国也会采取同样手法。
中国国内在2003年已进入贪腐高峰期,当叙利亚内战开始之时,国内贪腐中部队是个重灾区,战斗力严重受损。假如那时西方大军合伙起来围堵中国,后果十分严重!对于这个情况,美国是很清楚的!
发生了这样一个严重的整体贪腐情形,使人们费意所思,当没有天灾人祸的条件下,一个国家怎能治理成这样,不值得深思吗?人们急切盼望有头有脸、有治理能力的人出来治理国家!后来习近平同志上台,符合了民意,国家治理才得以进入正常,才摆脱了危局。在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同志是继邓小平之后,再一次挽救了国家!
这里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中国以后如何从根本上避免整体腐败,避免国家陷入危险状态,用什么样的制度规范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值得深思,值得规范!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14 07:22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6-14 07:34 编辑
超验理性理论是经过形而上学论证得来的,形而上学论证非常复杂,现在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人们面对的生活世界是现象世界,也就是宇宙论世界。
二、哲学所思考的世界与现象世界不同,是个经过抽象思维的本质世界,也就是说本体论世界。因而本体论世界只有经过思维才能达到,因此哲学可以定义为思维之学。
1、哲学作为思维之学在完成形而上学论证之后才能完整化,当哲学完整化分为五个层次:现象层次,一般本质层次,深度本质层次,物本体和人本体层次,终极本体层次时才完整了。很多人不知道我们现在运用的哲学是否完整,就失去了探索能力是错误的。
2、现象层次,一般本质层次,深度本质层次属于经验领域;物本体和人本体层次,终极本体层次属于超验领域。
3、当今人们正在运用的哲学在经验领域。通常应用的是现象层次,一般本质层次上。对于深度本质层次已经有了概念,但还未能总结出来,所以人们现在正在运用的经验领域哲学还未能完整化!
4、一般本质的存在是什么?例如有两个人,一个是张三,一个是李四,这二人是现实中存在的人。作为个人,张三有张三的特色,李四有李四的特色;但是作为人的张三和李四都有人的共性,这个共性就叫做一般本质。这里代表一般本质的人叫王五,然而王五是从张三和李四二人中抽象出来的。在现实中没有王五,王五只是一个概念,只在思想中存在。哲学需要一般本质的目的在于人们寻求本质思考的要求。
5、实际上哲学在一般本质上还远远不夠用,还需要深度本质及其后面的本体。例如马克思在论证计划经济理论时,避免失误的要求界点在深度本质上,但是马克思的论证未能达到这一深度,才出现了计划经济理论在论证上产生了失误,最终导致了计划经济体制实施失败!
6、形而上学在经验哲学中不可能得到论证,只有超出经验,必须达到超验的终极本体层次才能得到论证。
7、当今哲学用的是认识论框架,认识论框架无法摆脱主客二分的状态,无法认识形而上学;只有转变为本体论框架,才能论证形而上学。
8、认识到了形而上学,上述五个层次统一于“一”,叫做“层级共在”,在此表明了本质世界和现象世界的统一。其统一一致性确定了形而上学论证的合理性。所以,在此的政治基础理论是从超验真理性而来的,加上人道理论和人权理论的配合,成为“以虚统实”、“以一统多”的正确理论。
9、正因为有此真理性,其它理论会向这里靠拢!今后西方的人权理论会向这里靠拢。
当今人们运用的哲学连深度本质层次也未能搞清楚。形而上学论证的要求从最深层次的终极本体上出现,哲学学者们无法认识也正常,更不要说社科学者们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15 10:59
过去,中方在国际政治理论方面为什么争不过西方
根据上述第5楼描述的片断可以发现,中方在国际政治理论方面比不过西方,在于基础理论深度不足。深层基础理论可以涵盖浅层理论,浅层理论无法包容深层理论,过去中方理论层次太浅才是根本原因。
当时中国人倾向于通过研究国家间关系来试图构筑国际关系理论,是个浅层解释的方法。看一看中国对外政治宣言和美国对外政治宣言的差别:中国对外政策声明一般要先讲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然后再联系各国家的各关系。
美国则不然,是个由深再浅的做法,坚持一种自称为普世价值观的东西,提出防扩散、反恐、开放市场、民主化等具体目标,然后才讲国家间关系如何。
在此我们首先要问: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是个什么层次的基础?按哲学的分类来说,它一定是个经验领域的层次。而美国的人权基础是个假说,假说比经验领域更深,所以过去中国的国际政治理论必然败下阵来。
为什么说是个假说?在于人权理论有部分超验意味,但是这个超验意味没经过哲学证明,才说是假说。而本文主贴的超验基础理论已经经过了形而上的哲学证明,已经成为超验理性了。现在我们彻底超越西方了!
我国养活了多少专家,在人家面前竟然不堪一击。现在我们彻底超越西方的理论,居然无人理解!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16 07:12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6-16 07:22 编辑
外媒:特朗普称克里米亚属于俄罗斯,来自凤凰网
据消息人士透露,特朗普6月8日在加拿大魁北克G7峰会期间与七国集团其他领导人共进午餐时发表了上述讲话。
目前还不清楚特朗普的言论是否是在暗示他与当前美国的外交政策有着“根本性的背离”。
对于此事,白宫新闻发言人桑德斯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她无法发表评论。
据报道,乌克兰2014年2月发生国家政变后,克里米亚3月举行全民公投,96.77%克里米亚选民和95.6%塞瓦斯托波尔选民投票赞成加入俄罗斯,克里米亚共和国和塞瓦斯托波尔市并入俄罗斯版图。乌克兰至今认为克里米亚是被临时占领的领土。俄罗斯领导层多次表示,克里米亚居民是通过民主渠道、以完全遵循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方式加入俄罗斯的。俄罗斯总统普京说,克里米亚问题"已彻底解决"。
克里米亚可以属于俄罗斯,原缅北土司地区也可以属于中国!因为原缅北土司地区的遭遇与克里米亚相似,而且现在正在遭受着苦难!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19 06:54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6-19 07:21 编辑
我专题研究形而上学,获得了形而上之理,形而上之理就是一个超验理性。当获得了超验理性之后发现:没有实际操作为背景的超验理性人们根本无法理解。哪些盛气凌人的哲学学者们在此都成了门外汉,我呼吁评价,人家总是一声不吭,正是他们吭声的能力已不存在了。
这样我需要在实际运用上作文章,要以实际运用来展示有用性,才能得到人们的理解。所以,当形而上学理论得到破解之后,转入了人类社会的基础理论研究,以国际政治学的名义首先展开。因为国际政治学是我国迫切需要的东西。
超验理性正是人类社会运作的根本基础理论,也就是说是人的伦理道德、是人的社会性运行、是人类社会合理性发展的根本基础理论。人类社会一定需要这样一个合格的基础理论,在此基础理论之上,特别是政治基础理论上得到合理性发展。这些基础理论上有形而上之理的超出经验的合理性,只要人们遵循了这样一个超验理性,人类社会的存在及其运作在其上运行,才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形而上理性的发现,使人类社会的理性运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人类社会合理性发展的基础理论既适合于小社会共同体,也适合于大社会共同体。例如政治基础理论就是这样既适合于小社会共同体,也适合于大社会共同体的,适合于国内政治学也适合于国际政治学。鉴于当今中国在国际政治领域没有话语权,我就把国际政治学拿出来作为说事的重点。当然国际政治学是国际政治基础理论上建立起来的,超验理性已经远远超出了西方的人权理论。也就是说在当今情况下要真正憾动人权理论,必须拿出比人权理论更基础的超验理性理论和人道理论,溶合人权理论的情况下,才能彻底超越原来的人权理论,达到真正的合理性!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21 07:20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6-24 09:54 编辑
人道理论所关注的是社会共同体,与人权理论所关注的个人不一样。从社会共同体来研究国家形成才有直接性,才有是否具备合理性的意义。一般来讲,社会共同体是从小到大发展的,从小共同体发展到大共同体,在大共同体上发展为民族,民族的特色是个大共同体发展的独特表现。一个民族一定有共同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一定有带有政治色彩的习惯、规距等等来规范生活状态,并且是共同认可的。民族也是由这些规距和规范中生存发展的。
民族之上才有国家,国家也是一样,在适合民族共同体的相互联系时组成国家才有稳定性。
然而,缅甸和印度国家共同体不是这样产生的,而一反社会共同体运行关系常态,强制形成的。所以缅甸和印度的国家组成既不同于东方,也不同于西方。二者在英国殖民地基础上强制形成。按理说:缅甸或者印度组成国家时,应该让各民族公投,自主选择是否与缅甸或者印度来组成国家还是民族独立出来自己组成国家。但是未能这样做,没给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而是实行了强制处理,把没有任何条件组成国家的民族强行拉扯到一起,违背了民族组成国家的意愿和原则。各民族组成国家时要有各民族相互联系和关系的历史磨合期,有了这个历史磨合期,组成国家才有稳定性。当年英国的强制处理从人权理论来看这是没有尊重人权。从人道理论来看严重侵犯民族共同体自决权,是严重不合法的。当时的国际政治理论不完全,出现了这样的错误,现在应当改正才是。
直到今天,缅甸少数民族希望得到的正是民族自决权,说明这里的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的继续。现在得到这种权利还是正当的!
本来缅甸经过70多年的溶合行动,如果能有中国的传统的、民族平等的心态和做法,应该早就进入社会和谐了。可是缅甸民族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达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赶走罗兴亚人,把土地留下,可谓霸道到了极点。缅甸纷争70多年来缺乏民族信任,根本原因在于大缅族主义不得人心,民族矛盾继续加剧,缅甸应该解体了。缅甸解体才是得到和平的最好方式!
上述议论是从人道理论,也就是从社会共同体理论上阐发出来的,以前没出现社会共同体理论,这个部分在理论上属于盲区,现在出现了,运用于缅甸,更符合各少数民族的利益。
有人以为台湾不该分裂,缅甸也不该分裂那就错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早就与中国结合到一块了;日本战败,台湾又回归了中国;因为有美国的阻挠才未能完成统一事业。缅甸则不同,在没有形成国家的基础上强制形成了国家,不合形成国家的规律,“强扭的瓜不甜”才是根本原因。
中国希望台湾回归,当人们研究了大清国,研究了与西藏同时纳入中国版图的原缅北土司地区时一定也会认识到:台湾回归和原缅北土司地区回归是一样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23 07:04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6-23 07:08 编辑
上接33楼:乾隆让让缅王代管缅北土司一事发生于清缅战争之后的缅甸受降。乾隆年间缅方势力不断向云南边界伸展,引发了清缅战争,清朝多次派兵出征,缅甸国王孟驳惧而求和。双方议和之后,缅甸派使节朝贡清王朝,表示臣服中国,重新归于天朝藩属国“内天下”的行列。1790年,清廷派遣使节前往缅甸封孟云为缅甸国王。清王朝对这些一度恢复了土司的统治的孟拱、木邦、孟艮、整迈等划归缅甸管辖,乾隆认为:“缅已世世臣服,恭顺无二,孟拱诸地虽属缅仍属于我然。”(注:李根源:《永昌府文征》纪载卷25,第12页。)乾隆把缅北土司划归缅甸管辖,把缅甸看成自己人,缅甸本身也属于大清。乾隆依据行政区规划让缅甸代管缅北土司地区,但从来没有放弃对缅北土司继任者的任命权,其任命权一直掌握在朝廷手里。缅王既没有任命权又无法干预其内部事务,代管其实形同虚设。乾隆让缅王代管缅北土司地区的目的是加强控制缅甸,希望缅甸所管辖的整个地区成为土司制。在此之前,明朝就有缅甸土司的行政编制。
真正实施对缅北土司地区占领的是英国,缅甸独立,不能继承英国窃取的领土。其领土理应归还中国,由中国收回。中国失去缅北,正是社会历史学者理论研究不到位造成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27 10:50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7-1 14:19 编辑
从缅北领土归属来看:上述说到社会历史学者理论研究不到位造成了失去缅北,会查到失去缅北的具体当事人吗?查无此人。原因何在?据我所知,在1960年以前没有人系统地研究这个问题,也未能作出中肯的界定。1960年边界划定,有人提出了质疑和反驳,但是无法克服乾隆皇帝让缅王代管的事情,则不了了之。
现在我们搞清楚了这层关系,解决了乾隆皇帝让缅王代管的事情:
第一、从大清王朝的府县制和土司制的直接行政区到藩属国的间接行政区上可以看到:乾隆皇帝让缅王代管的事情是国家内政,不是主权国家之间的事情,如果缅甸成为主权国家,代管事宜无效。
第二、土司地区的继承任命权一直掌握在中央手里,与缅无关。
第三、缅王既无土司任命权又无法干预土司内部事务,缅王代管的事情实际上并未真正发生。
第四、英国占领土司地区,当英国撤出之后,该地区应该回归中国;与缅甸无关。缅甸继承是非法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6-29 06:47
土司和土邦的区别
据说印度曾经有500多个土邦,土邦是独立王国,印度在500多个独立王国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得益于英国的殖民统治。如果靠印度自身的话,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国家。特别是印度东北七邦,历史上与印度无关。
土司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行政体制。土司体制的形成一方面要得到朝廷的任命,另一方面要得到土司首领对朝廷任命的承认。二者一拍即合才形成土司体制。所以土司没有域内与域外之分,有的学者把土司分为域内土司和域外土司是完全错误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有中国才有土司制度。土司制度从明朝开始,明朝的土司制度在继承元朝的部分疆域之上形成,直到清朝,凡属土司地区,都在朝廷疆域之内。
我以为,不要以今天的边界来区分历史上的域内和域外,应该返回到历史原貌。土司制本身就表现着当时体制下的高度自治,朝廷对土司的任命权和土司首领接受朝廷的任命是核心内容;是土司在域内的证明。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2 06:15
我从一位中方学者的论文中得知:中缅边界谈判期间,缅方要求按自己的意图划界。时任缅甸总理吴努告诫中方,如果达不到缅方要求,缅方将把美国海空军登陆引入到缅甸,为就近轰炸中国提供方便。根据这个说法,中缅边界条约有城下之盟的意思!
人们不仅会问:当时缅甸是否有这个能量?我以为有可能,有下列条件和结果说明:
第一、1960年中方受到大跃进和自然灾害影响,生活非常困难,饿死了很多人,综合国力严重受损。
第二、中国在国际上严重孤立,几乎受到西方、苏联等所有外界的排挤。
第三、中国避免两面受敌,安抚缅甸成为必然选择。
第四、周总理否定云南省委意见,背后的原因何在?
第五、中方在边界谈判中主动放弃自己的权益,这是唯一一次。
第六、缅甸总理吴努威胁中方并非无中生有,中缅边界谈判的结果是根据美克马洪线确定,背后原因何在?
1967年缅甸发生排华事件,加上上述原因,1968年一月,中方支持缅共开打武装斗争,也是绝无仅有的一次,不能排除有报一箭之仇的意思。直到邓小平主政,才取消了支持。
中缅边界按照美克马洪线确定之后,后果非常严重。当进入中印边界谈判时,印度提出按美克马洪线划界,中方不答应。印度以为自己理直气状,要继续向前推进,并且提出西藏不是中国领土的主张。印度的有些精英鼓吹把西藏纳入印度版图,建立大印度国。为了避免印度扩张行径,中印边界战争已经变得不可避免。毛主席预言:此战可保证50年和平。
当中印边界战争中国获得全胜,在全胜之后又迅速从藏南撤军,原因是后勤补给不足。在这后面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中方已经失去缅北土司地区!这已经说明:没有缅北,就收不回藏南。如果要收回藏南,必先收回缅北!
如果要收回缅北的话,现在的局势是最好时机,可以用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方式!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3 07:51
在1960年中缅边界谈判和1962年中印边界谈判之间有个巨大差距,就是对美克马洪线的考量,在中印边界谈判时态度非常坚决,对美克马洪线决不让步!这使毛周二人已经认识到,中缅边界条约犯了严重错误!怎么办,又不能明说。最好的办法只是采取补救措施。
1968年一月,中方支持缅共开打武装斗争绝非偶然,而是一次必然行动。行动的目的不是让缅共统一缅甸,而是割据缅北;在割据缅北的过程中想方设法收复缅北,这才是他们的真正想法!
后来缅共跨了,割据的目的实现了一小部分,就是佤邦、果敢、勐拉。其余的克钦、德昂、北郸邦和南郸邦是大缅族主义战争自己造成的。
当时中方讲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只是策略性的。中方支持缅共开打武装斗争,为了以后争取更多的利益!在此期间周总理秘密会见那加兰民族武装领导人,支持那加兰的民族斗争,具有深远意义。那加兰是缅甸与印度交界的跨境民族,据说祖先来自中国。那加兰是从缅北到藏南的必经之路,这也可以说是布局藏南的尝试!
由此可见,毛周二人对于缅共的布局不能只看缅共本身,而是目的长远。更重要的:他们的策略具有灵活性,有明暗两套办法,如果只有明的没有暗的,在当时严峻形势之下很难维持!
这些策略性取向,后来的领导人还是需要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5 06:48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7-6 08:31 编辑
中方支持缅共开打武装斗争的直接原因以中缅边界条约后遗症,而非1967年的缅甸排华来解释更有可靠性。早在1965年,彭家声等一批人到国内接受军训教育,早已决定要开打此战,说明了与中缅边界条约后遗症有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一件事值得对缅大动干戈!
缅共开打武装斗争行动的目的是割据缅北,而不是统一缅甸。从主席把罗先将军介绍给缅共主席德钦巴登顶来看,就有这个意思。罗先是克钦人,获得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他对缅族有成见,想领导克钦人自己干,不愿与缅共合作;经过主席的促合才答应,担任东北军区司令。这里表现了用罗先制约德钦巴登顶,表现了割据缅北的组织布局。这时彭家声是东北军区副司令。
再从军队人员的构成中可以发现。中央机关的缅族人是一小撮,中层干部和广大战士是知识青年和当地人,高层缅族人与基层之间的关系处于断裂状态。在这样的精况下,战斗目的只是割据一方才有可能性。
如果实现了割据一方,经过一定时期的对峙之后,有可能收回缅北地区,才是治好中缅边界条约后遗症的办法。这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只是时间和空间上都有复杂的不可控性!以上是支持缅共开打武装斗争的直接治好中缅边界条约后遗症的路线图。对于当时的决策者来说:开打当然只是一个不服气的举动,如果拖的时间太长,后来如何成事却难以预料,只有听天由命了。
1967年6月缅甸出现了反华骚乱,在于中国文革的不恰当形式传到了缅甸,引起了缅甸的反感。从而冲淡了中方支持缅共的真正意义。邓小平撤销对缅共的支持,就是从输出革命方面来考虑的。
毛周二人都从未透露如何处理中缅边界条约后遗症的真实想法,从而别人也无法理解他们的想法。但他们也是明白人,仅仅以输出革命得到好处是不现实的。关键是中缅边界条约与中印边界谈判差距如此之大,一个在地下,一个在天上,在这个差距中肯定有所反思。一方面看到了吴努的欺骗行为,另一方面又发现处理中缅边界事务中由于历史资料准备不足而未能正确把握事情本身,后悔是肯定的。如果没有这一挡事,开打缅甸几乎没有任何理由!因此,开打缅甸的行动目的将会成为千古之迷!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9 07:19
从人道社会理性来看国家的扩大
现在似乎有一种固定的思想,国家只能缩小,不能扩大,这是片面的;台湾本来是我国的,只是由于美国的长期阻挠,未能收复而已。克里米亚本来是俄罗斯的,俄罗斯应该收复。以上论证的缅北土司地区由我国收复也是应该的。这是历史渊源有关的一种论证。总之来说,在民族共同体相关关系上才形成了国家。
社会共同体扩大到一定程度是民族共同体,国家在民族共同体基础上形成,民族共同体是构成国家共同体的基本单元。一个国家的扩大,与民族共同体有关,也与给予该扩大地区的公民权利有关。当一个国家对各民族一视同仁,在一视同仁上有了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就是政治权利和福利待遇权利。这样,一个新的理论由此形成了;对于国家的扩大有了一个普通性规定,也就在给予政治权利和福利待遇权利的基础上国家可以扩大了!
国家扩大是民族共同体加入进来的意愿,缩小是是民族共同体分裂出去的意愿,在此我们只谈扩大,不谈缩小。一个国家缩小,对别国来说是好事,不会妨碍整个国际秩序;然而一个国家扩大时会影响国际秩序,所以要对国家扩大予以限制;这个限制的措施就是对于加入的国民给予政治权利和福利待遇权利。进一步说:在扩大的地区给予公民权利。例如克里米亚入俄,克里米亚人就有俄罗斯的公民权利。又例如英国剥离殖民地,殖民地人民就一开始没有英国公民的权利。
人道的理论特色也是社会共同体的理论特色,国家在民族共同体基础上形成,也就是说民族共同体是国家共同体的基本单元。一个国家的扩大,与民族共同体有关,只要所在地区人民愿意,接收国家主体愿意,同时给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福利待遇权利,二者可以进行合并。这样,就有了国家合理性扩大的理论依据。
根据这个国家扩大合理的理论依据,如果一个国家以为有必要,可以收复已经失去的土地,也可以开拓以为有必要纳入自己领土的土地。只要这两个地区的人民愿意即可!
在这里,以民族共同体组成的国家必须承担所有在地区的公民权利,否则就是掠夺行为。如果给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福利待遇做不到,而是经常采取战争手段镇压少数民族的国家,其存在就没有合法性,长期以往得不到纠正的国家应该解体。缅甸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家,也该解体了。
在过去的任何时代,从来没有以社会共同体理论来看国家的扩大问题,而是经常以直接掠夺的方式进行扩大的。历史上的战争不断,正是这样的弱肉强实行动引起的!
如果按照社会共同体理论的扩大要求,让西方扩大自己的国土,西方敢扩大吗?西方肯定不干。西方只看怎样获得利益,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利益分享给别人。西方是如何扩大殖民地的,又是如何抛弃殖民地的历史告诉人们,这就是西方唯利是图准则造成的历史!
西方世界一方面用殖民剥削积累了大量财富,另一方面又用先进工业生产赚取了全世界的财富;他们自己的公民过着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生活;可谓生活在天堂之中。然而,亚非拉美广大地区的人民经常生活在水深火热的贫困环境,可谓生活在地狱之中。西方的人权就这样表现出了不公平!由此看来人权理论中缺乏了人道理论,单纯的人权理论就是一种有偏见的理论!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11 06:43
回顾殖民地的历史就会知道:殖民地是以经济剥削为前提建立起来的。殖民帝国与殖民地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所得的剥削财富只供殖民帝国享用。只是到了经济开放的市场经济,只是专供殖民帝国享用的殖民地不得行使才抛弃了。
如果某个国家扩大领土,其领土之上的人民应享受国家的政治权利和社会福利权利时。这与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区别就明显了,否则,除此之外的国家扩大就是不合法的。
当今世界在西方殖民主义的影响下,一律反对国家收复领土。这是西方的冷战思维导致的。西方肢解苏联用的是一套办法,甚至不惜用武力肢解南斯拉夫;对加泰罗尼亚的分裂又用的是另一套办法。这说明他们手中的人权理论只是对自己有用的工具而已。
现在社会共同体的人道理论出现了,可以弥补人权理论的片面性,也能纠正为西方己所用的片面性。当今世界的一些失败国家没有尽到国家的责任,导致内部混乱,产生大量难民,导致了国际社会的严重问题。从解决难民问题来看,首先防止难民产生。难民一旦产生,接受问题比难民的产生要严重百倍。所以防止难民产生是解决难民问题的关键。因此对产生难民的相关国家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对产生难民的国家实行重点惩治!对那些治理难度很大的国家予以分裂,可以减少冲突,有利于防止难民产生。
说到英国剥离殖民地,殖民地人民就一开始没有英国公民的权利。现在反过来说,缅甸一直没给少数民族平等的公民权利,少数民族应该从缅甸分裂出来。这二者并没有差别。由此可见,维护这个失败国家的统一已无必要!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13 06:35
我们回顾殖民地的过去就会知道:殖民地是以经济剥削为前提的。殖民主义者剥削财富只供宗主国享用。而人道理论的国家共同体把社会福利遍及国内所有的人,这与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区别就特别明显了。现在世界尽量避免国家之间的兼并正是西方殖民主义行径后果所造成的。当我们在社会共同体理论上完全堵塞了西方殖民主义形式的扩张,以人道理论的合理性克服了人权理论的片面性之后,按简单的话语来说,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个理论可称为“民族地区主动合并”的理论。我们可以做到这一点,西方不太可能做到这一点。
正是我们能做到的这一点上,国家可以改变地理格局原因不利的状况,进行合理布局,让不合理的地理条件变为合理的地理条件。按照“民族地区主动合并”的理论,遵照双方共同意愿,有选择地合并。例如中国可以用这种方法开拓若开地区,获得印度洋出海口!
当今世界在西方殖民主义的影响下,最大限度地反对国家收复领土。然而“民族地区主动合并”是一个全新的合乎人道主义的理论,又能改变我国不合理地理格局状况。这是一个新的理论,学者们可以研究一下。
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曾经开玩笑地说,菲律宾愿意成为中国的一省。不论此话是真是假,我以为中国不需要菲律宾。菲律宾加入中国与收复缅北完全不一样,没有菲律宾,对中国没有影响,收复缅北与收复藏南和开通印度洋出海口有关。而且收复缅北则具有人际关系的亲合力、人口少的特点。而菲律宾则相反,一是缺乏亲合力,不好管理;二是人太多,负担过大。
在给予福利待遇的扩大中,不是谁都可以进来的,而是有选择的。从地理位置、社会人文状况来说,中国的扩大选择是及其有限的!
当前的世界大国都是两洋大国,唯有我国一面靠海,地理状况不利。如果将来发生战争,敌人封锁了马六甲海峡,后果非常严重。现在我们以社会共同体理论扩大国家版图,规划合理格局,开拓印度洋出海口,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16 07:05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7-16 12:22 编辑
缅北与藏南
我们有些人一直在错判缅甸,缅甸是一个并凑起来的国家,缅甸走向分裂当然正常。然而中国具有三千多年的大一统国家,就是分裂几百年,也会走向统一。有人认为分裂缅甸会使中国内部造成混乱的想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缅甸的民族问题和政体与中国是完全没有可比性,缅甸的联邦制国家成立本身就不合法,现在缅甸抛弃了立国之基“彬龙协议”,最终还是会各自分家才是正常归宿。
鉴于中方与缅北地区的历史关系,缅北地区原本属于土司自治,有高度的自治权。只要现在依然给予高度自治权,缅北地区当然愿意回归中国。克钦领导多次表示愿意回归中国,华人武装更不用说了,其他武装也完全有可能。我们知道:缅北地区和西藏同时进入中国版图,我在前面已经做了很多论证,理由在我们一边。再加上人道的“民族地区主动合并”的理论依据,排除干扰,收复缅北、收复藏南是完全合理的!
我们知道,藏南地区有巨大的水力资源,是世界上少有的能产生清洁电能的一块宝地,不可丢弃。但是越过喜马拉雅山开发困难重重,甚至于在经济效益上得不偿失。只有从缅北地区进入藏南,才是比较好的办法。然而要实现这一步,要早做准备,以免失去良机。例如我们正在全力维护缅甸的统一,当缅甸统一了,也就失去了从缅北地区进入藏南的机会!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们的工作方向是相反的。
台湾回归由于受到美国的阻挠,无法实现。藏南是中国和印度之间的边界纠纷,与美国无关,也没有有谁阻挠的托词。现在印度占据藏南,居民有一百多万人,主动权在印度手里。如果印度再修上几座大型水电站,产权归印度所有。假如达到这一步的活,中国收复藏南就缺少了抓手,收复藏南可能会落空。这样的形势对我极为不利!因此,我建议有关单位专题研究藏南的战略决策,以备应用之需!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18 06:31
从中国历史来看:处于分裂的时期是缩小时期,处于统一的时期是扩大时期。如果只有处于分裂时期的缩小,没有统一时期的扩大,中国早已不是中国了,而且面全非了!关于这个观点,我国史学界和思想理论界从来没有探讨过。自建国以来,这一方面我们的观点就凝固化了。以为现在的领土是永远不能变更的,才是迂腐的观点。从历史的发展观点来看,分裂时期的缩小是没办法的事,强盛时期的收复是应该做的事。 这是纵观中国历史三千多年得出来的结论,这就从理论上说明了我们有收复失地的历史责任。为啥说是三千多年?因为周武王建立的西周王朝是个“松散大一统”的分封制王朝,与秦始皇建立的“紧密大一统”郡县制王朝不同,但总体上都有君临天下的特色。
从缅北的历史状况来看:过去分裂出去和现在收复回来,相当于分裂时期处于缩小时期,统一的时期处于扩大时期。几千年来的中国历史,正是这种韧性支撑到了现在。如果只有分裂时期的缩小,没有统一的时期的扩大,不会有大一统的中国,至多也只能发展为今天的欧洲。就缅北曾经是中国的一部分而言,收复缅北本身属于统一之列的事。我们一直把台湾看做是统一对象,现在把统一对象扩大到缅北实际上也是一样的,收复缅北有利于收复藏南!说明我们现在收复失地,具有历史责任,而不是逞一时之勇!
我们以往的藏南战略,只立足于山北立论的山南;从山北立论山南,从经济效益方面考虑不现实。从军事效益方面考虑也不现实,现在提出了从缅北进入藏南的办法,我们有了取胜的把握。在此特别注意的是:从经济效益方面考虑比较现实是一件关系到子孙后代的长期大事,现在决策时决不能忽略。不然,占有了一块地方,经济效益方面不合理,军事方面又无法守得住。才是真正的大问题!关于这一点,我们下定决心学习汉武帝北伐匈奴的例子借道缅北,才是正确之举!
当年汉武帝北伐匈奴,是一场正义战争,因为匈奴南下劫掠的问题一直无法根除,对中原地区造成了深重的灾难。北伐匈奴需要断其右臂西域,才能战胜匈奴;后来果然断其右臂,才战胜了匈奴。现在人们评价战胜匈奴,谁都不能否定断其右臂行动的正确性。我们现在收复缅北、一是缅北本来是我国领土,理应收回。二是为收复藏南铺路搭桥,与当年战胜匈奴异曲同工。
我们以“民族地区主动合并”的社会共同体理论依据,应该在收复缅北,收复缅北对于收复藏南、开拓印度洋出海口特别有效,因此思想上需要放开、理论上需要跟进。每一个新的时代,总是有新思想来开道的,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而开展的。我们要摆脱旧思想理论的束缚,放开手脚,为中华民族复兴,国家强大开辟一条新的道路是应该的。正因为如此:一个新的理论是否能行,何时实施,应该引起有关方面讨论。因为一种理论的提出和成功总是有试探性的,不要怕错误,成功的理论往往在试错中前进,才能得到合理性!
我相信:以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福利遍收复应该收复的地区,是个很重要的理论,当我们以此理论进行合理布局,来承受以后有可能产生的像抗日战争那样残酷的战争来说,也算是为将来做了一件有意义的重要工作!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20 11:55
当前缅北地区既由处于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又处于极端的贫困之中,缅北人民迫切渴望需要得到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这又是另一个“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情景!中方收复该地区,具有领土回归的合理性,又有声张正义的正义性;是个千载难逢的绝佳时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收复缅北地区,有利于解决该地区解决的毒品问题。缅甸管理缅北地区,毒品问题依然无法解决。1897年列强英国强制中国将缅北划归自己的殖民地后,英国在该地区大量种植雅片,从那时起到现在,该地区管理一直处于管理混乱的状态,一直无法根除毒品。
禁毒一直是全球严厉打击的行为,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金三角地区的毒品泛滥屡禁不止,已成为严重危害世界的地区。毒品是万恶之首,侵蚀了人性,一人遭“毒”,社会遭侵。中国曾遭受鸦片的毒害,历史的创伤不曾忘记。截止2016年底,联合国报告全世界吸毒上瘾人数首次达到2900万。中国收复缅北有利于根除毒品,为世界除去一害,可谓是对世界的贡献!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25 07:33
关于几个理论问题
政治基础理论有三个部分:超验真理性理论、人道理论、人权理论。三者都是从哲学的深层理论中推导出来的。有人会说,你讲国际政治基础理论,怎么会和哲学挂上钩?回答是:深层政治基础理论来自哲学!
当今的一切学科中,只有哲学还未能完整化,因为除了哲学之外的其他一切学科都有其学科的存在基础,唯有哲学至今还未能找到存在基础。其他一切学科的基础都在经验领域内,寻找其存在的基础相对方便;所以,这些学科自身是完整的,有可靠或者比较可靠的推论性。哲学未能找到存在基础,因而未能形成其学科的完整化;再加上哲学本身是与科学完全不同的学科,推论性不同于科学。哲学的推论可靠性严重不足!
人们曾经讨论过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实际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衡量哲学的基础是否可靠的一种论证方式,但这种论证方式从哲学完整学科层面上来说是不完善的。
实际上严格说来形而上学论证是哲学完整化的唯一途径,但是历史上的多种形而上学研究尝试都失败了。失败的原因现在已经找到:就是历史上的各种形而上学研究都无法超越经验。我现在明确告诉大家:形而上学的存在基础在超验,也等同于哲学的存在基础。正是在这一点上,哲学不同于其它任何学科。
历史上的形而上学家都是伟大的哲学家。中西哲学形而上学家们所做的工作就是要论证哲学学科完整化!现在已经知道:不超越经验,形而上学不可能完成,哲学学科也不可能完整。过去的形而上学一直处在超不超出经验的两难选择中。后来主流哲学否定超出经验,否定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研究无疾而终了。不过有一些学者仍然坚持形而上学考察,认为如果没有一个基础存在来支撑的推理是不可靠的,或者说是难以理解的!
现在我完成了超验哲学的理论构建,哲学的存在基础总算找到了,从而哲学学科也可以完整了。但是哲学超出经验了,哲学学者们无法理解了,成了门外汉,无法理解、不知所措?我让哲学学者们评价与形而上学有关、又与经验哲学有关的136个哲学观点,总是石沉大海!
超验真理性理论正是从超验理性上开始的。过去中国学者无法超越人权理论,说明过去中国学者的理论深度不足。现在我敢说:中外学者都无法再次超越超验真理性理论。因为它是人的哲学存在的基础!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27 07:20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8-2 06:28 编辑
人道与法制
人道理论和人权理论有本质的不同,人道理论的出发点是社会共同体,人权理论的出发点是个体人。中国自古以来是注重社会共同体的,与西方的个体人出发点有不同,特别是在法律制度层面有不同。因而在此谈一谈法律和法治问题。
中国古代有夜不闭户的记载,我认为贞观时代的夜不闭户是可信的。但是现在防盗门做的越来越结实,生怕盗贼入户,诈骗犯罪越来越多,娄禁不止,为什么?在于过去是严刑峻法,犯罪导致的惩罚成本过大,不敢犯罪。现在是法律过轻,犯罪导致的惩罚后果过轻,不怕犯罪!在现今的犯罪与惩罚之间的经济效益关系中,有人主动选择犯罪,正是由此造成的!
法律过轻的原因在于西方人权理论的影响。人权理论家们鼓吹免除死刑,从而导致了法律惩罚越来越轻,当今中国的法律惩罚过轻正是这样的影响造成的。诈骗犯很多,诈骗致死的人也不是个别,但对诈骗犯没有死刑,这不公平!应该说:对诈骗犯也要判死刑!有个迁居澳大利亚的一个汉奸胡士泰诈骗国家7000亿,已经刑满释放了。贪官虽多没有一人执行死刑。这些事例在中国古代是不可能发生的。因而古代可以有夜不闭户,现在不可能了!当然我在此不是提倡严刑峻法,但是表示法律惩罚过轻时,犯罪经济效益增加,导致坏人胆大妄为。然而又导致好人胆小怕事、人人自危,结果是无形中增加了人们世务处事的心理负担,增加了人际内耗,社会幸福指数下降!
现在的法律过轻,主要来自于人权理论的影响。按照人道理论,法律过轻会造成更大的危害,社会管理方面需要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去维护,从社会管理方面效率方面考虑是得不尝失的。根据人道理论的要求,人类社会不能废除死刑,一旦废除了死刑,人类社会的治理无效率只会倍增,倍增到一定程度会促使混乱加剧,会形成社会变革。由此可看废除死刑不是理性选择!只能添加混乱无序。
自古以来,中国一直实施的是社会共同体理论管理社会,与个人利益相比,社会共同体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也就是说,中国一直施行的是人道理论。在人道理论看来,人权理论有很多不足之处,中国需要在人道理论上逐步改进,而不能盲目搬用人权理论来搞法律法治。上述的表现,说明现行的人权理论法律在中国运用水土不服!需要改正。从这一点来看,中国要在自己的传统上发展,要有自己的理性选择!不要盲目照搬西方!
自1840年以来,中国的传统理论几乎被西方理论打得粉碎了,惟有人道理论树大根深,人权理论才无法憾动。在人道理论与人权理论的较量中,人道理论占有上风,人权理论甘拜下风的格局我估计不会打破。人道理论的这种能力是超验理论的深度方面支撑的。在法律制度方面,人道理论和人权理论的区别开来,不能盲目很风。从二者不同的行事方式来说,法学家们在制定法律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人道理论法律制度的精粹。在此说的不是在某一个个别案件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而是总体法律层面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我们是发展中国家,不要以发达国家来比法律宽容。就个别刑事案件来说,贩毒与诈骗7000亿那个严重?当然是诈骗7000亿严重。贩毒犯可以死,诈骗7000亿还可以活,法学家们在制定法律时为什么没想到?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7-30 06:56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7-30 06:58 编辑
自古以来,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是以社会共同体理论为依据的。中国传统在法律制度方面也与西方不同。中国在反帝反殖、革命和改革的发现过程中积累了自己的经验,呈现出一个的新体制。因而要法制方面反对盲目跟风西方,要严厉限制少数人的非法自由,来给予绝大多数人的合法自由。
一般人认为法学是就事论事的,不需要深层的理论。但总体上需要深层理论的指导。对于人道理论和人权理论的区别来说,以及二者的不同行事方式来说,法学家们还是需要搞清楚的。人道理论要从社会共同体出发的,目标是维护社会共同体的整体和谐,而不是特意地去关注人权理论所提倡的个人自由。中国是社会共同体的法理理论,不同于西方的个体人的法理理论,因此需要以社会共同体的理论来维护自身的独特性。
如果对诈骗犯不判死刑,只能增加诈骗犯的胆大妄为,正义何在?诈骗罪连带害死了人,也一定要判死刑!才是明智之举!不然与草菅人命无异!法理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究理而言道,讲一般意义和深层意义上的法律法治之理,要讲究符合正义的治理。
法律惩罚过轻,犯罪效益增加会导致全社会“人际内耗”加剧。“人际内耗”是人与人之间关系处理的耗费能量,主动选择犯罪的人增加,人际之间的精神耗费和物质耗费就会增加,这叫“人际内耗”加剧。全社会都在防范诈骗犯,是人际内耗”加剧的表现。抓到了诈骗犯,还得把他养起来,反正没有死罪,他们当然胆大妄为!导致社会上形成了好人怕坏人的情况。一旦社会上形成了好人怕坏人,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治理是不完善的。
在人性方面,表明人是一个“理性经济人”或者“理性自利人”的存在物,这个结论不仅在经济学上成立,在法学上也成立。这就产生了一个法律惩戒、惩罚适当的问题,如果法律惩戒、惩罚不恰当,犯罪的经济效益大于惩罚,选择犯罪的人就会增加,治理好社会只是一句空话!所以当前法律惩戒、惩罚过轻,犯罪娄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诈骗罪没有死刑,贪官没有死刑,太不可思异了!罪大恶极的诈骗罪需要死刑,诈骗罪连带致死人更需要死刑,大贪需要死刑!如果对这些人不执行死刑极其不合理!法学家们受到人权理论的影响,以为自己水平很高,能超凡脱俗,但我不认同。我希望法学家们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搞清楚人道理论和人权理论的区别,重新规定死刑,还给社会应有的和谐与安宁!
当今中国几乎任何领域都笼罩着中西理论的关系。中西理论究竟谁更正确?就要看谁的立论深度扎实、牢固?谁更切合实际?人道理论和人权理论的关系来看:人道理论出自社会共同体理性,又出自超验理性,立论深度比人权理论扎实、牢固;而且切合人类社会共同体实际。我们运用人道理论修改法律,独立特行,才能更好地符合我国实际!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8-1 06:15
人民日报7月31日消息,公安部:反诈中心去年紧急止损103.8亿,全年返还逾4亿。说明诈骗形势非常严重!国务院牵头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说明已经达到了举国重视的高度。但是治理诈骗犯罪要治本,治理贪腐也是治本;修改法律条文才是治本,否则是治表,治表不治本,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合理选择。
我们知道,法治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为了社会安宁,保证绝大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这是主要的。二是起震慑作用,防止犯罪。当量刑减轻的情况下既保证不了绝大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也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鼓励犯罪。这不是我们自找的麻烦吗?量刑太轻对社会危害有增无减,同时大量地消耗了人力物力。诈骗犯的胆子越来越大,诈骗犯的规模越来越大。在这样的情况下,除了加重量刑别无选择!
犯罪与量刑之间有一个简单的利益效用关系。例如在当前的劳动力收入条件下衡量一个技工的收入按年薪十万计算的话,从20岁干到60岁40年间的收入也只有400万,还要历经起早摸黑、千辛万苦。在此撇开道德因素不说,如果一个诈骗犯经过诈骗,再加上十年刑期,十多年就可以远超400万,而且轻轻松松,不用吃苦受累。在这样的利益效用诱惑下,有诈骗能力的人为何不诈骗?这说明:量刑太少已经构成了鼓励犯罪的事实。法学家们究竟搞清楚了没有?
中国适用的是出自社会共同体的人道理论,而非出自西方个人的人权理论。我们需要的是社会共同体的安宁,而不是给诈骗犯讲仁慈;所以我们不要盲目地运用人权理论家鼓吹的给罪犯讲仁慈时,上当受骗,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当今举国反诈骗并非正常,正确的法治要回归正常,才是法治之本来要求。法治回归正常的途径就是要遵循社会共同体的法治理论,才符合我国实际。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8-3 08:17
超验理性是纯粹理性
超验理性是纯粹理性,说明形而上学是纯粹理性。换句话说,哲学既然超出经验了,也就在理性的应用范围上超出经验了,在此超出经验了,可以普遍地指导经验,因此,超出经验也是纯粹理性。
我们可以用数学举例来说明这个纯粹理性。例如一个数学公式是纯粹理性,它可以运用到与此相配的现实中去。如果我们没有运用之前,其公式本身是不变的,可以当作超验理性看待,如果我们一旦运用到现实中去,其公式则是变化的,而且要配之以相应的纠正系数或者控制系数,才能有效地用于现实。在此,用于现实之前的数学公式是纯粹理性,用于现实之后的数学公式是现实理性。纯粹理性只看作是未运用到现实中去的理性,实际理性是运用到现实中去的理性;形而上学的纯粹理性的意义是超越经验的,以超验指导经验的。
这种超验理性的立论基础非同小可,超出一切经验了,表现了普遍适用的真理性。人类三千多年来一直寻求解决的形而上学问题,解决之后发现:它实际上是一个本体论的纯粹理性!哲学的存在基础也是一个本体论的纯粹理性。这个求证路向简略地表现如下:
第一步、从现象世界中抽象出一般本质。
第二步、从一般本质中再次抽象出深度本质。上述第一步和第二步在经验领域。
第三步、进入超验。从深度本质中不可能直接进入超验,进入超验必须经过全抽象、总概括,也就是要包含世界总体。这是论证形而上学的难点,这个论证及其复杂,在此省略。超验论证最终将世界概括为内容、形式、质料和时空四要素。
第四步、进入超验之后会发现有两种主要存在方式:一是客观性存在方式,二是主观性存在方式,万物都在是客观性存在方式上存在,只有人在客观性和主观性同在的存在方式上存在;客观性存在方式称为物本体,人的存在方式称为人本体。客观性具有推理的可靠性,具有理性;主观性具有推理的不可靠性,具有非理性。
第五步、物本体和人本体二者之和为世界本体。
如果将第一步到第五步全部连接起来,就表现为一体共在。一体共在包含五种存在,现象存在、一般本质存在,深度本质存在,物本体存在和人本体存在,世界本体存在。其中现象存在、一般本质存在,深度本质存在是能经验到的;物本体存在和人本体存在,世界本体存在是不能经验到的;但都是“一体共在”的。由于有不能经验到的存在,这里给予的理性叫做“超验理性”,“超验理性”既关乎现象,也关乎本质和本体,就是说:人们要解决现象问题,也要从本质本体上去考察,更不用说本质和本体要经过现象了。这样一来,“一体共在”在理性上从现象到本质,再到本体的全面考察,以免人们的理论论证出现错误!
我在前面说明深度本质时,认为马克思在研究计划经济时未能达到深度本质层次,才导致了计划经济的错误没有发现。现在我们达到了“一体共在”的水平,比深度本质层次更全面了,因而按照“一体共在”的论证水平行事,错误论证可以避免了!
正因为“超验理性”超越经验的,不再有经验可超越的说法、也正是在这一点上“超验理性”是现实理性无法超越的!
由此可见,形而上学破解之后得出两个结论:一是论证的可靠性,人们以前的论证从未达到这样的深度;二是该理论本身的超验性,正是有了超验性,才有了以不变应万变的真理性,也才有了无法用实践经验来超越的超越性。
不可否认:哲学从经验理性进入到超验理性,是哲学的划时代转变!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8-6 07:12
自康德之后,人们以为形而上学只限于道德。经过这次形而上学论证,形而上学不是只限于道德,而且有了正确的认识论证作用。
康德在经验领域内论证形而上学,不可能得到真的形而上学,只能得到假说。只有经过超验论证之后才能得到真的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才超出了道德界限,进入了超验理性;只有到了这时,形而上学论证才算完成了!
形而上学在主客二分的认识论上不可能得到证明,只能在主客合一的本体论上达到超验论证才能得到证明。认识论无法证明形而上学,形而上学在本体论上得到了论证,反过来再用于认识论,从此认识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长进。止此,认识事物不单纯地看到表象,而是在“一体共在”上认识现象、本质、本体等全部内容,让“一体共在”全部内容展现在人们面前。
举例来说:哲学的超验理性如同数学公式一样,它有自身完整的纯粹理性,这个纯粹理性就是超验理性。数学及其数学公式应该看做是超验理性,因为数学及其数学公式的理性是超出经验自身合理的。数学及其数学公式一旦运用于经验世界之中,超验的普通方式就变成为经验的特殊方式。从超验的普通方式变成经验的特殊方式之间,人们就看到了超验和经验的区别;超验的普通方式是不变的,经验的特殊方式是可变的。从这里可以看到:哲学寻求普通方式,如同数学寻求普通方式一样,如果数学没有普通方式,数学还是数学吗?世界上就没有了数学,同样,如果没有哲学的普通方式,哲学也不是哲学,世界上就没有了哲学。由此可见,普通方式增进着理性,特殊方式增进着经验。
我们不会怀疑,数学是纯理性的典范,当数学纯理性前后自身论证对应时,它与经验无关了,已经超越经验了。这时数学的存在模式是纯普遍模式,当这个纯普遍模式一旦进入到经验时,则变为特殊模式。数学作为理性能做到超验理性,哲学也能做到超验理性;这说明:哲学进入超验具有理性必然性!也就是说:超验理性是哲学的纯理性。
超验理性运用于实践,必须按现实的要求进行变化,正如数学公式运用于现实,数学公式的基本格局未变,只是加上了合乎现实要求的各种系数,数学公式就运用于实践了,起作用于实践了。现实的具体情况不同,在其上加上不同的系数,就适用于不同的现实存在了,起到数学的作用了。所以,超验理性和经验理性的关系从此连接起来了,说明超验理性是纯理性,经验理性是现实理性。
哲学进入了超验理性,可以来指导世界上千变万化的经验理性。超验理性是个纯粹理性,例如人们应该趋向于善,其中的“趋向于善”应该看作是“超验理性;至于在现实世界中如何“趋向于善”则是“经验理性”,“经验理性”随着现实世界的千变万化而“趋向于善”,这就是“超验理性”的不变与“经验理性”的变化相结合。用“超验理性”的“以一统多”方式来统领“经验理性”;这里“超验理性”是“一”,“经验理性”是“多”。
对于“趋向于善”来说,“善”即使道德理性,又是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真正的形而上学超出了道德界限,在承认认识理性之时又包容了道德理性!
在实践中,经常有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通常理论理性是书本上的,实践理性是实践过程中的经验之谈。在此的“超验理性”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一个哲学赖以存在的本体论基础!就是说,数学是纯形式的,哲学是内容、形式、质料和时空四要素同时存在并且是可以包罗万象的。所以哲学是本体论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8-7 08:09
对形而上学论证作出贡献的西方主要形而上学家有亚里士多德、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和海德格尔。中方主要形而上学家有老子、王弼、二程、朱熹。西方形而上学家力主理论证明,中方形而上学家力主隐性代用,二者的论证方式完全不同。若要真正解决形而上学问题,理论证明是必须的。形而上学理论证明必须要经过实体论证和超验论证才能得到证明,实体论证和超验论证实际上是同一的。
亚里士多德、斯宾诺莎、黑格尔是走实体路线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形式和质料的概念、在哲学上开启了实体研究的先河。在此之前,巴门尼德提出了存在,应该看到:实体研究是存在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后来斯宾诺莎的实体研究包括了整个物质世界,黑格尔的实体里包含了人的主体,从而人和人的精神进入了实体!
康德和海德格尔是反对实体的,但是康德把时间空间引入了认识论,海德格尔把时间空间引入了存在论;经过我的整合,时间空间进入了实体。这时经过了实体的全抽象总概括,实体表现出了四要素:内容、形式、质料和时空,既在总体概括了世界,又达到了超验。实体理论证明了存在论的形而上学,得到真的形而上学,形而上学论证才算完成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8-8 07:47
当今缅甸不具备统一国家的现实条件
只有掸邦、克钦邦、钦邦三个邦参加的1947年《彬龙协议》组成缅甸联邦,同时明确规定:十年后各邦自行决定是否留在缅甸联邦之内。后来缅甸联邦扩大为七邦七省,缅甸当局撕毁《彬龙协议》,将一个不平等条约强加在各少数民族头上,进而要实行不平等的民族压迫和民族统治。从此少数民族与缅甸当局发生了民族战争,几十年来民族战争持续不断!
构成缅甸联邦的现实条件是1947年《彬龙协议》,当撕毁《彬龙协议》之后,构成缅甸联邦的现实条件已经不再具备,缅当局一直寻求用武力解决问题,但是靠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因此还得回到1947年《彬龙协议》办事。按照1947年《彬龙协议》办事的前提条件是根据民族地区的意愿,自愿加入缅甸联邦或者从缅甸联邦分裂出去!
关于当今缅甸有没有实行统一国家的现实条件,可以与中国历史上的夏、商、周三朝进行比较。
大约公元前1044年武王伐纣,一统天下,分封诸侯。各诸侯国尊周天子为共主,建立了分封制的松散大一统王朝。在周王朝之前,夏王朝和商王朝的君主也是以天子为共主的情形。夏朝(约前2070-前1600 )是中国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世袭制朝代,也是一个共主时代。如果把周王朝理解为松散大一统的王朝的话,比它更早的夏王朝也是松散大一统的王朝。由此可见,中国的松散大一统王朝已存在于4000多年之前!秦始皇之后中国进入了郡县制的紧密大一统,也有2000多年!
我们现在来观察缅甸局势,如果我们用西周王朝统一的共主来比较今天缅甸的话,西周王朝有统一的共主周天子,缅甸没有统一的共主?说明在英国殖民地基础上来构建缅甸国家的条件不具备,缅甸统一治理的条件不具备。现在缅甸的统一治理还不如西周王朝的松散统一治理,甚至于不如4000多年前的夏王朝。因此可以认为:缅甸的分裂是正当的,缅甸的武力统一是不正当的!
缅甸的武力统一为什么不正当,因为缅甸在现有的疆土上构建统一国家的条件不具备,武力统治不合理不合法。历史上缅北属于中国管辖范围,缅北人民与中国亲近,与缅族不合群,不愿和大缅缅族主义在一起。除了缅族本土外,缅族没有有理由地有效地管辖过其他地区,因而,族群关系严重对立。军方以血腥手段赶走70多万罗兴亚人,其他民族看到这个情形不寒而栗,更不愿意和缅族妥协!当撕毁《彬龙协议》之后,缅甸联邦已经从法理上不合理不合法了,现在自愿组合或者自愿分裂才是合理合法的必然选向!
既然今天缅甸的国家构建不如西周王朝,甚至于不如4000多年前的夏王朝:也就是说,假如中国的历史倒退4000年,也比今天的缅甸强。那么,我们有必要来维护缅甸当局要求的武力统一吗?已经没有必要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8-17 12:17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8-17 12:28 编辑
民族武装开始了联合作战
据果敢资讯网消息:同盟军在江西、勐古、贵概等地区域与德昂民族解放军、克钦独立军、若开军一部及其他友军部队协同作战。通过13日的战斗,同盟军加强了与德昂军、克钦独立军等友邻的联络和配合,严防缅军发动更为猛烈的军事进攻。
前不久,缅军与克钦举行了两次“大理会谈”,克钦提出退出缅甸联邦,所以两次会谈都无果而终。按照1947年缅甸联邦建国的《彬龙协议》,克钦有退出缅甸联邦权利,因此,克钦提出退出缅甸联邦也是遵循1947年《彬龙协议》为前提的。
这次民族武装联合协同作战,有认同克钦主张的意思。表明了民族武装地区与缅军矛盾的不可妥协性。说明如果谈判不能带来和平的话,只有战争!但是战争终究是血腥的、残酷的;几十年来,大缅族主义指导下的战争愈演愈烈,如果在一个国家内不允许共同生存的活,也只有分裂才能解决问题!因此分裂也是走向和平的一个选向!从缅军赶走罗兴亚人,只夺得土地的行动来看:民族武装地区走向这条道路,也是被迫无奈的选择!
但是,民族武装地区只有联合各个志同道合的人,才有可能取得胜利!
自“3.6老街自卫反击战”后,同盟军部作出调整,转战江西、勐古、贵概等地的战略是正确的。红岩区域太小,缅军一开炮就打入中国,不宜作战。正因为如此,当转战江西、勐古、贵概等地时也要避免在边界作战。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8-23 06:38
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的亮点是不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2018年6月22日至23日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主席作了重要讲话,该会议的一大亮点就是不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当今中国外交工作一直注意与国际政治实际相结合。我们所奉行的政策已经到了不能脱离正义讲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时候,讲正义的政治已成为时代所需。在这样的情况下,原来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整体已经不适应了。
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依据中国自身的身份变化,对外交政策做了转型微调,在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除了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之外,其余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未能明确地表达出遵循正义,遵循人道,维护人权的国际普遍合理性原则。当中国重新崛起,要成为世界的领导者时:那些曾经处于自保层面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不适应要求了,需要改变了。根本原因我们的身份变化了:由以前的单纯保护和发展自己变成了世界领导者,既然我们要领导世界,就要有领导世界的原则,这个原则就会向遵循正义,遵循人道,维护人权的大方向前进!
我们当世界的领导者,完全与美国的行径不同,需要新的外交理念和外交政策,因而所奉行的外交政策也应该变化。在实际应用中,对原来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进行改变也正当其时。过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正义原则有冲突,未能立于国际道义高地,这与当今现实有了差距,并且由此产生了与现实不和谐的情形,这次不提,正是弥补这种差距。
整体不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根本原因在于:这里的有些问题在理论上还没搞清楚。例如什么是国家主权在理论上还没完全搞清楚?现在全世界运用的主权国家理论是《联合国宪章》,但是《联合国宪章》只说尊重国家主权,却对国家主权未能给予界定,只笼统地说“主权国家是指具有固定领土、一定居民、一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和主权的政治单位”。至于这个主权的政治单位是否具有合法性?却没说。因此人们应该联想到尊重国家主权,应该尊重合法性的国家主权,如果这个国家主权没有合法性,当然不应该尊重。说明《联合国宪章》在理论问题上思考不彻底、表达不彻底,造成了严重的理论缺陷!
例如我国面对缅甸的冲突时,这个问题现显出来了。缅甸军政府废除了建国的合法性文件《彬龙协议》之后,其建国就没有了合法性。缅甸经过了几十年战争,根本原因在于建国不合法造成的。在此我们盲目地运用五项原则是错误的!
中央外事工作会议未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外交政策的一大转变。这个转变是合理的、及时的,把我国的外交工作与主持国际正义联系起来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
既然主权国家问题在理论上还没解决,因而不能笼统地说尊重国家主权;既然尊重国家主权的理论还未完整,然而尊重国家主权后面的尊重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都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因而说明,不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本质是不提“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这三项!
当今时代,国际政治学发展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我国的国际政治研究如何向前发展呢?应该向真理性、普遍性方向发展,这一定是国际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真理性、普遍性与正义有关、与善有关,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未能涉及到是否正义、是否善恶,未能涉及到是否符合人类社会合理发展的一般原则,因而是个有欠缺的理论。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的前三项原则已经已经赶不上分辨正义、善恶的政治原则,再加上中国已成为世界大国,中国要以自己的方式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现在及时地给予纠正是完全必要的。
在此的解读只是我个人的理解!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8-29 06:23
联合国特别调查团对缅军军头定罪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立的收集缅甸事务资料特别调查团在8月27日发布声明,包括总司令敏昂莱大将在内的缅甸军事将领在若开邦进行的种族灭绝战争,在克钦邦及掸邦犯下的反人道战争罪行必须受到调查指控。报告说:“军事需要不能证明任意杀戮、轮奸妇女、攻击儿童、烧毁整座村庄为合法。缅军的策略历来是大大超过实际的安全威胁,特别是在若开邦,在缅北也是如此”。
调查团还得出结论:“有足够的信息证明可对缅军指挥系统的高级官员进行调查和检控,使得管辖法院能够裁断他们与若开邦局势相关的种族灭绝责任”。
调查团列出了一份用于调查与检控的作恶者名单,他们负有重大责任。从缅军总司令敏昂莱大将开始,由上至下还有其他五名军事指挥官:副总司令索温副大将、特战三局局长昂觉佐中将、西部军区司令貌貌梭少将、第三十三师师长昂昂准将、第九十九师师长丹乌准将。
报告提到,文官政府几乎没有控制缅军的行为;但“文官当局通过自己的作为和不作为促成犯罪”。 “国务资政昂山素季没有运用其政府首脑实际地位和道德权威地位去阻止若开邦发生之事”。
调查团要求将缅甸局势诉诸国际刑事法院或一个特设刑事法庭。报告还强调安全部队也严重践踏若开族的人权,包括性暴力,提示说针对他们的这类暴行被大大低估。
调查团查证了在克钦邦和掸邦在武装冲突中发生的若干事件一直违反国际法。报告发现缅军在缅北的行动“具有有组织地攻击平民的特点”,行动时“公然不顾平民的生命、财产与安全”。
这些军事攻击激发了其他很多暴行,“包括杀戮、性暴力、非法逮捕、强迫失踪、强迫劳役、攫取土地和放火烧村。缅军的行动对人群具有毁灭性的影响。“缅甸大面积陷入了暴力的循环并发生人权侵犯和虐待行为。缅军的压迫性控制以及其他安全部队在全国采取行动的方式是问题的核心。这些行动基于的政策、战术和指挥一直没有遵守国际法,并蓄意针对平民。这些行为是对生命财产和平民福祉的公然篾视,并充斥着极端的残暴,是歧视性和排他性的行动,主要影响少数族裔和宗教少数群体。这导致了在克钦邦、掸邦和若开邦持续出现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和违反人道主义法的模式。政府军对人类的生命、尊严和国际法的蔑视应该引起全体缅甸人民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关注!”
联合国特别调查团对缅军军头定罪说明:缅北民地武武力反抗缅军的军事镇压举动是正义的。现在被军事镇压赶走的罗兴亚人不愿回到家乡,原因还是害怕缅军的武力报复。
当去年驱赶罗兴亚人时,不论是缅军集团还是文官政府,也不论是大缅族主义民众,都是支持缅军军头的!可见大缅族主义已经深入缅族人的头脑。民族武装的长远之计还是学习克钦,退出缅甸联邦才万事大吉,否则,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8-31 06:33
收复缅北失地的理论论证已经成熟
按照明清土司政权的界定,这些缅北土司地区的主权属于中国,土司制度是中国特有的制度,有土司制度的地方,就是中国曾经直接管辖过的地方。根据考察,原缅北土司地区包括克钦、掸邦、克耶、那加兰地区约30万平方公里。
现在原缅北土司地区如果脱离缅甸联邦,同时又愿意加入中国,中国理应欢迎。这就是说:中国收复原缅北土司地区,一方面需要原缅北土司地区人民的同意,另一方面需要中国的同意,二者缺一不可,才有收复的行动。对于收复台湾我们有硬性规定,决不允许台湾分裂出去。但对于收复缅北失地不一样了,采取双方自愿。收复缅北和收复台湾对中国来说:都是收复失地的行动,当然都是正当行动;说明收复原缅北土司的事业是正义的!合理合法的!
收复原缅北土司地区时,依照该地区的现状,在行政上给予高度自治,在经济上给予高度自主,在人的权利上给予所在地人民以全国等同的公民权利。在此基础上完成收复,实际上只是一种回归祖国的国家转型。这就是政治转型、和平转型的原则。
我们收复失地之所以实行的是政治转型、和平转型的原则,之所以在双边愿意的条件下收复,就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免战争,达到平稳转型的目的。虽然在此期间可能发生一定规模的冲突,但在平稳转型的前提下不会久拖不决,不会陷入长期战乱,会在短时期内完成转型。
只有这样的转型的条件下,原缅北土司地区人民几十年以来无法平息之战可以平息了,这样的是一条比较现实的选择道路!完成转型之后,从此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将会大幅度上升,人民生命安全从此有了着落,社会长期发展有了保障!
关于原缅北收复失地的理论,加上前面的多篇论证,现在已经从理论上解决了。如果我们愿意收复,再加上原缅北土司地区愿意回归的话,可以择机付诸行动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9-7 07:32
克钦艰难抉择无路,中方如果出手时机最佳
克缅两次“大理会谈”,克钦提出了脱离缅甸联邦的艰难抉择,这是从大缅族主义者共事之后受到排挤无法合群之后得出的艰难抉择!克钦曾经为成立缅甸联邦立下了汗马功劳,没有克钦的极力配合,缅甸联邦不可能顺利形成。但是当缅族全面控制缅甸联邦政权之后,开始排挤克钦,克钦不仅在联邦中没有了权力,也丢失了本地方权力,从此后悔茣及。当各种努力争取无效之后才下定决心要退出缅甸联邦。其他民族地区也同样受到了克钦的遭遇,实际上都有退出联邦的想法。
克钦要退出缅甸联邦,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独立,另一个是加入中国,克钦领导曾经多次要求加入中国。独立之路不可行,根据现在的力量对比,没有足够地盘的克钦根本无法低抗大缅族主义的武力围攻。加入中国之路可行,只要中国同意则完全可行,因为克钦在元明清700年时间里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只是在列强瓜分中国时才被迫分裂于外。
自古以来中国历朝历代的主流政府或者中央政府,都有或明或暗地有收复失地、保持大一统的思想观念。之所以如此,中国才不同于欧洲,分裂后总会趋向于统一。虽然历史上出现了许多分裂现象,但始终会恢复统一,这是中国大一统的历史特点。在中国的历史上,历朝历代的主流政府或者中央政府趋向于大一统的运作行动时,不论是少数民族政权还是汉族政权,也都奉行同一观点!才使中国保持了众多的人口和较大的疆域的特色。
在历史上收复失地曾经是主流政府或者中央政府的尚方宝剑,主流政府或者中央政府一直或明或暗地遵循着这一原则。因此:中国除了内战,除了收复失地的战争,除了被迫应付侵略战争之外,几乎没有主动侵略外国的战争。
现在如果克钦加入中国,只是一个回归祖国之路。况且,在缅甸无法取得的高度自治的权力在中国可以轻易地实现。缅北其他民族地区与克钦有相同的遭遇,回归祖国时也有相同的待遇!
缅北和平之路没有尽头,缅北各民族地区已经进行了几十年的反缅战争,也曾打打停停,谈谈打打,按目前的情势发展说明,缅北各族人民的和平无望,前途堪忧!
这一切都是大缅族沙文主义造成的。缅方驱赶罗兴亚人只留土地的行为,让汉族改缅族的行为,发身份证有不同等级的行为等等。都表现为不平等对待少数民族人民,把国内人民看作三六九等,导致着民族之间离心离德。其中身份证的不同等级说明着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限制,低等级的人只许服服贴贴,不许乱说乱动。少数民族是低等级的,在长期的压迫之下,少数民族不愿意与缅族合群了!
缅甸真正的危机根源是大缅族沙文主义。缅方驱赶罗兴亚人只留土地的行动,几乎得到了缅族人的一致赞同。军方与政府当时都表示该行动正确。敏昂莱要用这个表现去竞选总统,昂山素季也不例外,要在下届竞选中保持自己的位置。在大缅族沙文主义条件下如果要竞选成功,强硬政策下才能如愿,否则没有可能。说明缅军的屠杀、镇压政策是有政治根源的。说明缅族的心态已经不正常了。
中方曾经给缅方提出过民族地区高度自治的建议,但是缅方政府与民族地区缺乏互信,再加上缅方本身无信义可讲,在缅方统治下各少数民族地区高度自治之路也走不通。克钦提出脱离联邦,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实际上脱离联邦地区不仅仅是克钦,所有的民族地区都有这个想法。
缅甸统治者由于屠杀、驱赶罗兴亚人民、武力镇压缅北人民遭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定罪,现在面临审判。在这样严酷的条件之下还继续发动缴灭民族武装的战争,民族地区武装走投无路,中方如果这时出手收复缅北地区,则是最佳时机。具体运作如下:
第一、中方与回归地区订立收复协议,作为双方同意的回归依据。
第二、给回归地区无偿提供已经退出现役的重武器装备,增强自卫能力。
第三、以贷款形式提供资金,提高回归地区的自身战斗力。回归之后免除贷款。
第四、必要时我军可以隐性形态介入战争,适当时期再公开化;公开化之后加大攻击力度,迅速消灭缅军主力。
第五、缅军战力不及,战力不及越军的十分之一;经历不了大力度的军事打击,将会很快无力再战。
第六、消灭敌军主力,民族地区分别控制地盘,即可进入经济建设,进入和平时代。
第七、中国作为大国有稳定周边地区的责任,恢复周边地区稳定是应该做的。
第八、根据中国大一统的传统理论,这次收复行动符合历史规距、必要而且合理。
国际局势有利于我方行动。
其一、在缅甸统治者将少数民族武装被逼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方收复原缅北土司地区是正义的!
其二、缅甸统治者非正义,受到了全世界谴责。
其三、缅北人民主动回归中国,域外势力缺少干预抓手。
其四、特郎普大打国际贸易战已造成国际社会分崩离析。
其五、俄罗斯有克里米亚问题,可以作为战略伙伴,携手共进!
其六、特郎普本人承认克里米亚为俄所有。一定程度上抵消敌对力度。
其七、以给予公民福利待遇的条件收复失地,只有我们能做到,西方国家很难做到!
其八、国际社会无力解决缅甸的和平问题,中国的收复失地行动给该地区带来和平!
综合上述情况,不论是从传统大一统的历史角度,还是从现实出发的具体条件,都给我们指出了收复失地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9-11 08:58
全球治理需要新的国际政治学指导
以西方为主的全球治理体系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原来中国为自身安全构成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已经不适应全球治理的要求。至今我们还未能发展出全球治理的理论体系,因此,亟待需要新的全球治理的理论问题,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以为本集所讨论的国际政治学基础理论,正是适应了这样一个要求。
曾作为全球治理首要推动者的美国,在孤立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见解下,特郎普在美国优先的前提下发动贸易战,在全球多项领域退群,造成了全球治理的空缺。给中国创造领导世界的了战略机遇。当今除了美国之外,可能只有中国与多国合作的基础上,才具备领导世界的能力,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为本国复兴目标服务,力争实现中国自身复兴与全球治理的演进。
全球治理的关键在理论体系的正确性上,理论体系的正确性又关键在基础理论上。现在我们经过破解形而上学,得到了哲学的最终层次——超验真理之点,在此基础上确立的理论一定具有正确性,也就是说,这里有真理性指导的正确性。在此之所以真理性指导的正确性,在于它是超验的。超验真理性运用于经验实际,就是一个不变的真理与可变动的实际应用之间的关系。其中真理性指导的方向是不变的,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运作是可变的。
国际政治学的理论成熟来自于哲学形而上学理论研究的成熟,形而上学理论研究发现了超验理论,超验理论的相对不变和经验理论的随时可变相结合,才是一个成熟的理论。超验不变的地方在基础理性根源上,这个基础理性根源就是真理性;经验可变的地方在具体情况具体运作上,就是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超验的不变和经验的可变二者结合,就是基础理论和现实理论二者的合理结合!
为什么国际政治学需要用超验真理性理论?在于超验真理性是不需要改变的,需要改变的只是随着经验世界领域内的具体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过去我们的辩证法思想把随着具体情况的变化当作哲学的高级阶段来用,现在看来,仅仅有变化的部分还不夠,还需要不变的部分,这个不变的部分就是真理性或者是善!
国际政治学的特征是最大普遍性,什么是最大普遍性?真理性或者是善才能展示出最大的普遍性。当今国际政治学需要的就是最大普遍性,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道路可走!
过去我们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直无法解决被人骂的问题。为什么?因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个经验领域里的东西,在不同的条件下去应对时总会出现不适应。在不适应的情况下还要死般硬套地去用,必然产生不正义不道德的事情。出现了不正义不道德的事情,必然遭到人骂。我国有些学者对有人骂街的现象早有发现,只是无法改变而已!现在抛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当其时,可以说我们的国际政治学向前推进了!
根据形而上学破解,真理性只有在超验意义上规定,不能在经验意义上规定。我们过去的失误就是在经验意义上规定造成的!
超验理性可以达到以不变应万变的要求,经验理性本身有某些固定性,不可能达到以不变应万变的要求,在应对变化时总有一些别扭。我们曾经用过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个经验领域的理性,用于各种情况下的现实时总会产生一些不正义的行为,例如“不干涉内政”,不论好坏、不论正当还是不正当都不干涉,对于不正义的举动冷漠面对,不正义倾向就产生了,这样一来,被人骂的情形也就出现了!如果我们的理论出发点在超验理性上,再也不会产生非正义的冷漠倾向,被人骂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对于超验理性和经验理性的区别关系到正义和非正义的问题,关系到国际政治学的理论结构及其层次的正确性。在此,我们的哲学学者和社科学者需要补课了。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9-21 12:36
缅甸的本质问题是“大缅族主义”
去年缅军在若开邦进行了“种族灭绝”一事,导致大约70万罗兴亚人逃离家园到孟加拉国,其根据是缅军总司令敏昂莱想竞选总统。敏昂莱深知,只有采用强硬手段才能击败昂山素季,否则无缘竞选,敏昂莱的大手笔是给缅族人看的。假如没有国际社会干预,敏昂莱很可能取代昂山素季,但是敏昂莱没想到的国际社会一干预,搞的狼狈不堪。
由此可见:“大缅族主义”才是缅甸采取极端手段的要害。敏昂莱可以下台,昂山素季可以下台,但“大缅族主义”不可能下台。民地武与缅方谈判要着重注意的就是这一条!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9-25 07:32
哲学的正确格式已经形成
自哲学产生之后,哲学自身的结构一直处于不完善的状态。关于哲学的不完善状态,普通人知之甚少,历史上的形而上学家所做的工作,正是哲学的寻根究底工作,形而上学的寻根究底达到目的,才会确定正确的哲学结构。
自人类有史以来,形而上学论证无法达到超出经验领域,只有达到超验之根据,形而上学论证才算完成了。在超验领域的深度层次有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区分,其中界定了“物本体”和“人本体”,界定了物的哲学和人的哲学。在此也就有了客观性,主观性哲学之分,以及从主观性开始的人的自为性,自私性、审美性等等的特征。
客观性上产生了理性,在主观性上产生了理性和非理性。当在主观性上进一步形成了主体性时,再形成客体性和主体性的自为运作,人的哲学的独特性出现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哲学的寻根究底工作有了质的突破,万物的理性基础在经验领域,人的社会性理性基础在超验领域,从此哲学根据万物的理性和人的社会性理性具有了不同根据,人的社会性理性进入超验,人的社会性哲学才完善化了。
哲学层次达到超验时出现了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分界,客观性表现了论证的理性(其论证除了偶然性是可靠的);主观性表现了论证的非理性,其论证就是考虑了客观性造成的偶然性也是不可靠的,其不可靠的原因在于人的主体性自由。
主观性上为啥有不可靠性,在于主观性在人的精神上有主体性,当主体性精神面对不同的客观存在时,会随机产生主体性自为、自私所需要的自由;人们随着所需要的自由采取行动时,主体性行动造成的非理性就出现了。
人的主体性自由是人不同于万物的惟一属性。人只有在这一点上与万物区别开来;万物有理性,其哲学是理性哲学;人有了非理性,人有了独特的非理性哲学,人的哲学思考方法与万物的哲学思考方法就有了区别。人的非理性哲学与万物的理性哲学相对应,遍及了人类社会。包含了非理性哲学与理性哲学的全方位区域。
人的主体性活动从人的存在价值和物的存在价值上区分,则有客体性属性和主体性属性。客体性属性和主体性属性都是以人为主体的活动中产生的。
归根到底,万物的理性基础在经验领域,万物的理性哲学是经验哲学。人的哲学不同于万物,在经验领域有理性和非理性,只有在超验领域才有理性。从这里区分了万物的理性哲学和人的非理性哲学。
这里显现出极其重要的区分:不论是物的哲学还是人的哲学,也不论是物的理性还是人的理性,都是由人来思考的;既然人的主观性有非理性因素,是否人对物的理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的情况呢?当然有,这是个认识论问题而不是存在论问题(本体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存在论,在于本体论未能把时空考虑在内)。形而上学问题只有在存在论上才能得到解释,我在此一直在存在论上讨论问题,要与认识论问题区别开来!
以往的哲学一直在认识论上徘徊,自海德格尔开始研究存在论以来,哲学才开始研究自身的存在;现在从存在论上完成了自身的塑造,哲学有了超验结构时总算完整化了。
关于哲学的终端价值对社会来说是超验真理性,对个人来说主要是经验智慧。为什么对社会来说是超验真理性,因为超验真理性是社会管理与社会和谐的理论根据。为什么对个人来说主要是经验智慧,因为个人只有在经验智慧上才能获得正确性!由此可见:人的哲学部分又有个人和社会的区别,个人在经验领域里才能施展智慧,当然个人也有超验行为,总之来说,大量的是经验智慧,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有超验倾向。人类社会在超验真理性基础上才能得到和谐!
自人类研究形而上学以来,现在第一次破解了形而上学,给超验哲学给予了超验根基,是从哲学的终极根据上开始的,从此拥有了扎实的真理性存在依据。
根据上述的概括性描述:形而上学深层次论证完成了哲学的整体性。自哲学产生以来,哲学自身不完整的问题解决了,总体哲学结构一定要在超验基础上才能确立。从此哲学结构整体上完善化了。形而上学论证完成之时,也是哲学整体论证完成之时!
经过彻底的形而上学探讨,哲学的正确格式现已在存在论上形成了。哲学分为物的哲学和人的哲学,物的哲学理性和运作在经验领域;人的哲学分为,个人的哲学和社会的哲学,简单地说,个人的哲学是智慧,理性和运作一般在经验领域,极个别的情况下才有超验取向;社会哲学的理性在超验领域,具体运作在经验领域。所以人类社会的哲学是独特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11-5 12:06
缅北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面对和平谈判采取议题主动权
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是缅北民族地区组成的谈判组织,目的是与联邦政府、军方举行三方直接对话谈判,谈判协商本辖区合适的和平进程。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有自己主导的谈判路线纲领,不同于NCA签字组织。当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成立之时,就想到了自己应有主体性的位置,来应对政治谈判!
NCA签字组织的谈判路线纲领由联邦政府、军方主导,NCA签字组织自己没有主导权,只能被动地受到联邦联邦政府、军方的制约。这实际上对NCA签字组织不利。
现在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的自主性地位不同于NCA,因而有提前提出自己的谈判议题的权力,有权审核联邦政府与军方提出的谈判议题。整个谈判要以平等的方式进行!
不论从军事势力上讲还是从要求自主性上讲,NCA签字组织的综合势力力量不如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在谈判的实质性上讲,联邦政治谈判协商委员会更有能力与政府、军方进行有利的谈判,有可能在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
联邦政治谈判协商一方NCA联邦政府、军方的谈判你谈你的,我谈我的。NCA可能不影响政治谈判协商一方,但政治谈判协商一方可能影响NCA。
所以缅北组织的各成员不会把谈判希望寄托在NCA上,而需要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当然缅北组织的各成员也可以主动联系NCA成员,共同商讨谈判路线、谈判策略,会利于民族地区的谈判!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11-12 09:21
本帖最后由 泛海一舟 于 2018-11-12 10:42 编辑
讨论“不退出联邦”的条款,应该回到1947年
本来缅甸联邦建国的合法性依据是彬龙协议。当彬龙协议被政变的军方撕毁之后,又没有新的协议来代替该协议,同时未能举行相应的联邦大会,民族地区未能自主地表达过加入联邦的法律程序;就是说:缅甸联邦没有建国合法性的法律依据。因此说明缅甸联邦建国是不合法的!
缅甸联邦建国根据基于1947年的彬龙协议,参加彬龙协议的克钦、钦邦和掸邦有权在10年后有是否脱离联邦的选择权。其余各邦没参加彬龙协议。
最近召开的第3次21世纪彬龙会议时加入了“不退出联邦”的条款,意味着缅甸要补充建国的合法性议题。因为这个议题变得比其他所有议题更重要,关系到缅甸联邦的合法性及其生死存亡。所以军方和政府要补充一个一直悬而未决的缅甸联邦的合法性成为当前头等大事。如果这个议题得到通过,可以解决缅甸联邦建国的合法性问题。
在当今的政治形势下,讨论“不脱离联邦”显得不合时宜。缅甸联邦已经存在70多年了,但缅甸联邦建国的合法性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期间民族地区遭受了巨大灾难。现在要讨论,应该回到1947年重新讨论才对。各邦是否参加彬龙协议,要根据原初彬龙协议的条款进行。原初条款有是否加入缅甸联邦的选择权,民族地区正好可以利用这个选择权,来选择是否脱离缅甸联邦。“不退出联邦”的条款显然是强制性的,不符合1947年彬龙协议精神。各邦各地区应该作出重新选择,才符合原初协议精神。
自1947年以来,缅甸联邦一直未能给予民族地区以平等对待,并且给予了严重的限制和镇压!这与大缅族不愿平等对待少数民族有关,现在重新讨论是否加入联邦,正当其时。
缅甸联邦建国缺乏合法性依据是缅甸的特殊情况造成的,印度也有类似的情况,缅甸和印度在英国殖民地的基础上建立了规模大于自身并且从未统治过的区域,缺乏民族融合的过渡的情况下增加了民族冲突,联邦施政经常采取殖民霸道行为,民族地区难以忍受,才导致了60多年的武装割据战争,根本原因是无法与缅族合群。又缺乏合法性建国的法律程序,假如缅甸联邦建国采取合法性程序的话,有些邦早就不是缅甸联邦的一部分。缅甸和印度在英国殖民地的基础上的建国缺乏国家存在的基础是很明显的。
如果现在根据原初协议精神重新选择,不加入联邦有合法性。可以从联邦脱离出来,愿意加入联邦的继续留下,也表现了合法性。
既然缅甸联邦建国没有合法性,没有合法性也就没有主权国家的资格。时至今日,国际社会未能发现缅甸联邦建国的非法性质,值得思考。这也与《联合国宪章》有关,《联合国宪章》从未给主权国家的资格作出规定,而且《联合国宪章》是国际法的基础,所以这也表现出了当今国际法的一个严重理论缺陷。
由缅甸联邦建国缺乏合法性依据引出了《联合国宪章》有理论缺陷,二者的表现都是真的。
人权理论的严重缺陷
缅甸联邦建国的合法性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国际社会一直未能发现,这不是嘲弄,而是事实。这说明:作为当今国际法基础的《联合国宪章》有理论缺陷。说明《联合国宪章》的理论不彻底不全面,这个不彻底不全面原则上与当今哲学理论的不彻底不全面有直接关系。
承担求解人类社会合理性的任务一直由哲学承担,虽然有些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这究竟是历史事实。历史上的文明进步说到底是哲学的进步所开创的。现已经过证明:哲学深处的理论是形而上学,形而上学问题没解决,人类社会的理论就不可能全面彻底。人类社会的理论要达到全面彻底,必须解决传统形而上学问题。说明历史上的传统形而上学不是没事干的闲聊,而是人类社会理论需要全面彻底的必然途径。
当前《联合国宪章》的理论基础是人权理论。自《联合国宪章》产生以来,西方学者从未认识到人权理论有缺陷。他们既没有人权理论是否完善的想法,也没有促使完善人权理论的能力!在特郎普上台以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打着人权的幌子,把人权的解释权控制在自己手里,自己说啥都正确,别人都不正确。挟天子以令诸侯,到处进行干涉、欺负、甚至不惜使用武力!他们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可以横行世界,但事实并非如此!
现在传统形而上学问题解决了,本集主贴用三大超验基础理论:超验真理性理论、人道理论和人权理论共在的情况下,解决了人类社会的基础理论。从而人类社会的基础理论才达到了全面彻底性!
《联合国宪章》作为国际法的基础,竟然对主权国家没有做出界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理论缺陷。在国际法意义上,主权国家的范围内行使国家之间的权力,也行使国内合法的统治权力。在此所显示出来的是国内统治不合法,不合法的原因是未能走应该走的法律程序!
这样一个重要的概念没得到界定,在很多国际平台上,普遍性的目标和价值也得不到强调,以主权国家为主体的思维框架得不到贯彻。当今国际法的基础不适当也就暴露出来了。
我以为人类社会基础理论彻底性也一定会触及《联合国宪章》的理论合理性,修改《联合国宪章》只是时间问题!
自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下的秩序处于系统性危机状态之后。它的原则已然受到挑战,此后的替代方案还未出现。我认为:此后的替代方案必定是超验真理性理论的基础上、人道理论和人权理论的共在中产生,也就是用超验真理性理论、人道理论来制约人权理论才能得到合理性。这是本集主贴说明了的。
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基准理论吗?因为这是传统形而上学问题解决之后才得到的!
作者: 泛海一舟 时间: 2018-11-26 08:45
大缅族主义是果敢冲突的根源
缅甸军方驱赶罗兴亚人,造成了新的难民危机,如论如何这与大缅族主义有关。缅甸族一直怀有大缅族主义情绪,据说缅甸的身份证颜色不同,分为不同等级,其中罗兴亚人和许多缅北人没有身份证。在当今世界一个没有公民身份的民族生存肯定是非常艰难困苦的。
从缅甸人的身份证分为等级、或不给身份证可以看出:缅甸族的大缅族主义导致了族群之间的严重对立。缅甸把汉族改称果敢族,把大勐稳汉族改称缅族才可以入籍来看,改族和改民族名称的只有缅甸才能做得出来。汉族的情况说明:在缅甸华人没有人格尊严,说改族就改族,说改名就改名;说明缅甸根本不给中国面子!当今中国是个大国,对缅甸不给华人人格尊严的事情应该予以追究才是!
缅甸政府公开承认的少数民族有135个,但是,其中并不包括华人(除非改族和改民族名称)、印度裔、罗兴亚人等民族。长期以来,在就业、升学等方面受到与其他公民不同的待遇。
我们且不说罗兴亚人是否是外来民族,只要时间往久了,也必须要给公民待遇。不能采取焼杀驱赶行动来达到把人赶走,实现只夺取土地的目的!
说到居住土地的话题,自元明清以来,缅北地区是中国领土,是中国直接管辖的土司地区。当缅甸以联邦名义从英国继承缅北地区以来(缅甸联邦缺乏合法性),要缅北华人改族改民族名称是反客为主的非法行为!也就是说:缅族不仅占有了中国的土地,还要变本加利地把原来居住在该地区的中国人改族或改民族名称;中国不仅“丢了土地,还丢了人”。侵占者反客为主,要压迫原住民还有理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有些人以为,入籍缅甸就应该与缅甸共处,听缅甸当局的话,不要闹事。其实这些人不清楚,闹事的不是果敢人,而是缅甸当局。只能说这些人没看到到问题的本质!
自彭家声脱离缅共,接受缅甸当局的领导,成立果敢自治区,说明已经溶合、服从于缅甸社会了。把汉族改称果敢族(大勐稳的汉族改称缅族才可入籍),这些都已经做了。但果敢作为一个独特的华人自治区,保持自身特色的文化传统是本身没错,用中文也很正常,况且果敢人只识中文,不识缅文;可是缅当局还不满意,非通行缅文不可。在缅方的支持下,白所成等汉奸上台,主席台上只有缅文,再无果文[1],说明了果敢不稳定的事实。
彭家声经历了三次政变事件,这三次事件是杨茂良事件、勐古事件,白所成事件。
一是杨茂良事件,因彭家声推行禁毒,引起了与大肆贩毒的副司令杨茂良之间的内讧,双方兵戎相见,彭家声被迫退出了果敢。杨茂良主政果敢期间,果敢地区的毒品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二是勐古事件:在杨茂良事件之后,勐古的孟撒拉等前缅共成员发动兵变,将勐古的同盟军改名为勐古保卫军,宣布脱离杨茂良。当彭家声再次入主果敢时,勐古已不归同盟军管辖。后来勐古保卫军内部发生内讧,缅军乘机呑并勐古,勐古脱离果敢。
三是白所成事件。白所成事件是缅方谋划以久的标准版本,在缅方看来,改民族名称依从了,不顺从缅文还不行。本来果敢人用自己的文字,用自己的文化传统没错,但是达不到缅族要求,缅族以为彭家声不听话,要取而代之。因此必然与白所成等人勾结起来,再加上周永康等人的推波助澜,白所成之流夺取了政权。这些人上台之后,达到了主席台上只有缅文,再无果文的要求。
果敢的三次较大冲突都是缅甸当局勾结内部叛徒造成的。缅甸当局用各种诱导方式,无孔不入,防不胜防,要颠覆一直坚持中华文化传统的彭家声政权。彭家声坚持中华文化传统有一股硬气,导致大缅族主义所不容。相反,缅北华人都会理解和支持彭家声所坚持信念,彭老精神受到称赞!
行大义者最终必胜,争小利者最终必败。彭家是行大义者,与彭家相对立的则是争小利者;争小利者获得了暂时的胜利,但在道义上总会遗臭万年!
现今彭德仁总司令领导下同盟军实际上是为果敢人的人格尊严而战,也是为缅北华人的人格尊严而战。国内人民和全球华人应该以个人名义给予支持!究竟国家的外交政策有国家的统筹考虑,与个人的行为是不一样的。个人行为只凭良心行事而已。
彭德仁总司令文武全才,有儒将风度。现在同盟军正处于困难时期,任重而道远。广大华人是一贯主持正义、反对斜恶的,因此有必要给予同盟军以道义和金钱支持!
[1]缅甸把入籍的汉族称为果敢族,把中文称为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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