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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果敢近代“公务人事”(下) [打印本页]

作者: 果敢资讯网    时间: 2020-7-2 14:21
标题: 果敢近代“公务人事”(下)
三、和平同盟时期
(节选《果敢志》、不作删改)
    人员录用   1989年3月11日,同盟军成立,脱离缅共,建立掸邦第一特区政府以来,果敢地方公职人员,主要由特区政府总部统筹运作,主要渠道是从同盟军部队中,选拔分配使用。他们之中,有缅共时期受过战争磨炼的干部和战士,也有新应征入伍的青年。汉族、果籍、男性,占绝大多数;其他少数民族较少,女性更少。同时,也临时聘用少量外籍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协理某些专业技术工作。


    在编人员   和平同盟以来,地方军政公务人员,随着特区政局变化更迭,有所变迁,大致可分为以下3个阶段:


    1初期(1989~1992)。同盟军和第一特区政府,驻果敢的军政公务人员,在编情况大致如下:
军政总部,含领导、文秘、警卫、勤杂等,在编200人。
财经部,含综合总公司,在编80人。
后勤部,含清水河后勤点,在编60人。
驻腊戍办事处,在编10人。
果敢县政府机关,含县连队,在编80人。
县辖4区15乡,合计在编165人。
驻果同盟军,即883旅,后改912师,官兵在编800人。
军地合计公务人员,总计在编1405人。
行政村,设村长、副村长及小催,不脱产,不列入公务编制,也不享受地方财政供给。


    2杨茂良执政时期(1993~1995)。同盟军和第一特区政府,驻果敢的军政公务人员,在编情况大致如下:
军政总部,含领导、文秘、警卫、勤杂等,在编80人。
财经部,在编80人。
后勤部,在编20人。
驻腊戍办事处,在编8人。
驻瓦城办事处,在编6人。
果敢县政府机关,在编40人。
县辖4区15乡,合计在编165人。
清水河特区及3乡,在编36人。
驻果同盟军912师,在编800人。
驻果军政总计公务人员在编1247人。
行政村干部,沿袭同盟初期设治,不脱产,不列入公务编制,不享受地方财政供给。


    3恢复秩序(1996)以来。果敢公务人员在编,逐步有所增加,至2006年,其情况大致如下:
特区军政总部,含领导、文秘、警卫、勤杂等,在编571人。
特区财政部,在编212人。
特区法院,含缉毒分队、康复农场,在编160人。
特区治安局,含刑警、监管,在编80人。
特区执法处,在编160人。
特区特警大队,在编41人。
老街市政府,含治安大队及3保,在编51人。
金象城开发区治安队,在编20人。
凤麟城开发区治安队,在编20人。
东城开发区治安队,在编51人。
和平城开发区含家声城开发区治安队,在编60人。
驻腊戍办事处,在编5人。
以上特区(含老街市)行政治安合计在编1380人。
果敢县政府机关,含县连队,在编80人;县辖4区15乡,合计在编300人;果敢县区乡三级合计在编380人。
清水河特区及3乡,合计在编60人。
同盟军司令部,含营连部队官兵,在编1500人。
特区、县(市)、区、乡四级及部队,合计行政、治安、军队、公务人员,总在编3320人。
行政村,一般设村长、副村长、小催,有的还设有文书。但村干部管理,沿袭传统,不脱产,不列入财政供给的公务编制。


干部任免  
第一特区最高行政长官和安全长官,由“联邦政府”授予或认可。“中央”授予的行政长官的称谓是“特区专员”,安全长官的称谓是“警察总监”。但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特区初期(1989~1992)及后来(1996~2006),均没有使用这个职官称谓。其中,初期通称“总司令”,1996年后通称“特区政府主席”。仅杨茂良执政期间(1993~1995),使用过“特区专员”的职称。
特区政府主席以下的各级军政干部的选拔任免,通常由特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其选拔任免干部的制度程序大致如下:
副主席,司令、副司令;参谋长、副参谋长;院长、副院长;局长、副局长;部长、副部长;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处长、副处长;营长、副营长等职官,均要上报特区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由主席签署任免。其余,部队连排干部,上报同盟军司令部批准任免。乡级干部,由区政府上报县政府批准任免。村级干部,由乡政府上报区政府批准任免。


供给待遇   
特区公务人员的供给待遇,仍然实行军事供给制。其中,行政系列供给的基本标准是:每人每月发大米30斤,其中区、乡两级每人每年坐支稻谷6驮。每人每月发伙食人民币40元,津贴零用20元。每人每年,发制服2套。医药费,由单位统一掌握,实报实销。出差下乡,尚无出差补助的明文规定,但可由单位统一掌握,酌情补贴。办公费,由财政统一掌握,按月酌情核报。同盟军部队供给,近年有所调整提高,干部战士每人每月统发大米30斤,伙食50元。每人每年发军服2套。津贴则有一定差别,每人每月:战士30元,副班长40元,班长50元,副排长70元,排长90元,副连长130元,连长150元,副营长250元,营长500元。官兵服役期间,家庭困难者,免征田粮徭役;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
其次,特区政府允许和鼓励在职各级军政干部战士,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法从事农业、工业、商业、服务行业等产业经营活动,增加个人及家庭收入,习称“公事不放、私事不丢”。


1996年5月3日,同盟军总部,曾以005号文件,发布《关于各级干部警卫人员规定条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警卫人员名额为:
主席、司令8人。
副主席、副司令5人。
正团级3人。
副团级2人。
正营级2人。
副营级、处级、科级、连级1人。


至2006年,大致仍按此规定执行,并核发供给。地方行政职官警卫人员配备,基本上参照军队规定执行。


奖励惩处   
特区行政系列的表彰奖励机制,尚未见诸系统规定和系统实施。其中,同盟军部队,已逐渐建立了年度总结表彰机制,对那些在训练、管理、执勤等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集体或个人,予以表彰,并酌发一定的物质奖品。对特区行政和部队公职人员,违法乱纪、渎职犯罪,特区《行政综合管理法》,有系统规定,并已见诸实施。比如1996年1月1日,第一特区政府和同盟军总部,对曾经兵变执政的杨茂良、杨茂安,作出撤销他们在特区政府和同盟军中所任一切职务的决定。1999年,一名副县长,因涉嫌毒品案,被特区政府免职。2001年,特区财政部一名副部长,因涉及毒品案被停职,次年1月28日,在因案抓捕过程中被击毙。对少数干部或战士吸毒而又屡教不改者,则予以停职免职或实施强制戒毒。2006年10月10日,特区总部作出决定,对与同年“8.29”制毒贩毒案件,有牵连的一位副营长等3名干部,予以“停职守法6个月,以观后效”的处分。


干部培训  
特区总部通常采用长会短训或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教育。2004年12月6日,正式创办第一特区干部学校,副司令彭德仁任校长,参谋长字三任副校长,配备教员14人。至2006年底,已培训毕业各级干部学员2期260人,每期学习时间10个月。同时,还开办了两期短训班,轮训干部70多人。其培训内容包括:同盟军和特区政府的政治纲领、奋斗目标、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使用文化科技知识,同时,接受常规军事训练。使受训干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把握必要的军政业务技能,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做到“身处特区应帮组织分点忧,人在果敢该为百姓做些事”,真正为振兴果敢尽心尽力。其次,2005年秋,特区政府专题开办了县、区、乡干部培训班。参加学习80余人,历时6天。学习方法上,采取理论辅导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的专题主要有:如何科学认识目前国际国内的形势,明确特区的主要任务;如何正确认识果敢民族的历史,发场优良传统,开拓创新;如何正确为人做事,当好特区人民的带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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