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汉”之辩 投稿
万里江山,许你一支枪, 青山万壑,容你一身戎装, 金戈铁马,为的是生存, 青春无悔,血战沙场, 战争无情,望长空万里。
果乃华汉之地,奈何成史之遗物,为缅之地,华之殇也!果之不幸也!
二九之战,果之民族,民族分为二咦!何二之有?同盟者,果之汉族,白伪者,果之“汉”族。两者可谓井水之敌,互攻之!缅寇之贼,坐收鱼翁之利,夺果之利,欺果与胯下,辱果之尊。“汉”族之人,自称智之,便以明理以喂汉族。
一日,同盟者,遇缅开火,无奈无胜缅之器,退于华缅边境。一同盟者,流亡之途,被“汉”者捉,无余弹药,无以反抗之力,监之于牢狱。
“汉”者曰: 汝战为何?战之,百姓之苦,人民之灾,何不与圣者协之,止战之,民之所望,何不为之?
对曰: 战,民苦一日,国穷一时,何谓不战?战之以利民,胜之利国,何谓不战?
问曰: 何来利民之悦?二九战之,亡于异国,苦于生计,寄人于下。怒于发根,眼责于同盟者,手指其额之上,声似雷霆之怒。
对曰: 二九光复战,民之所望,入果之,得果民众参也,军之壮大,何惧缅匪之流也! 汝之流寇,没(mo)民意于之地,屈严于匪人之群下,可谓伟人之举也!口角上扬,怒于眼中,头微扬于上斜于左。
“汉”者量于久,夺步于左右,手紧攥以拳头,背于背之,双眼红似火。
曰: 吾辈之举,为果为民,五年之间,民安居乐业,其有还没民之言。
无缅族之分;汝之贼人之道,疾苦于民一身,若与缅和,百姓何苦,民何亡。
同盟者怒曰: 鼠目之辈,尔辈愿屈足与缅人之胯,此乃果之悲哀也!尔之一撮之辈,无果敢之说;吾等愿以汉血孝忠于果民,誓为民夺民之权利,让缅还果之自治。
“汉”族者,怒于发根,青于唇,手持于枪,顶于汉者之首,问于同盟军之况。“同盟者,何处有之,番号为甚?将谁、名谁?家居何处、家中人?等……”便以枪与同盟者。
汉族者,闭之于口,血喊与口,喷之于“汉”者,不屑于“汉”族视,不闻“汉”族之言。
“汉”者,无可奈何,杀之不忍,放之无权也!
缅官者,见之,绕之三圈。“汉”者恭之以退三步,低头弓背,偎于缅人之威。同盟者怒视于缅人,紧攥与权,恨无力杀缅官以报果之在天之灵,便以口沫喷之于缅。缅怒之,拔枪吓于汉者。无果,摆手出牢狱。
两日,以枪绝汉者,弃尸慌郊。一善者,拾尸埋于一槐树下,赴地三拜,泪于脸颊,仰头问苍天,谁家之儿?英雄也!
同盟军某战士于四月九日写于红岩驻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