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茂良主政果敢後,為了穩固在果敢的統治地位,大肆消除異己,培植親信。在原912師及部分893師的基礎上,楊茂良分別建立了124及128兩個師。被楊茂良視為親信的魏超仁出任擁有實權的果敢同盟軍總參謀長,王國貞為124師師長。而非親信的李林明,在擔任128師的師長後不久,楊茂良以整編部隊為由,解除了他的師長職務,128師的師長職務由李德華接任。李德華乃佤邦鮑有祥的得力心腹,也非楊茂良的親信。李德華接任128師師長職位後好景不長,楊茂良以明昇暗降的方式,將李德華調任為沒有實際兵權的果敢同盟軍副司令,而提拔他的親侄子,即果敢同盟軍副司令楊茂安的小兒子楊克勳,由營長直接升任128師的師長。由於李林明在128師有很大的影響力,楊茂良害怕其拉起在128師中的親信謀反,就委任李林明為果敢駐臘戍辦事處主任,把李林明趕出果敢,以此隔斷李林明與128師的聯繫。用同樣的辦法,楊茂良又把被免去職務,賦閒在家的原勐固縣縣長孟沙拉委派到密支那,做果敢駐密支那辦事處主任。
在「倒彭」中,為楊茂良立下戰功的李德華、李林明,以及孟沙拉三個人,卻落得個「飛鳥盡,良弓藏」的下場,這令他們極為不滿。有一致的敵人就是朋友,有共同的威脅就是夥伴。密謀共同起兵「反楊」,使這三個人走到了一起。
1995年8月1日,李林明利用128師與124師調防時機,秘密拉出掩藏在128師裏的三個親信營,首先以迅速的方式扣押了在勐固負責協調128師與124師調防事宜的果敢同盟軍總參謀長魏超仁,以及128師師長楊克勳,副師長魏三,勐固縣縣長李朝華等在內的勐固軍政要員,隨後李林明又以武力迫使楊克勳的警衛營繳械。與此同時,孟沙拉在刺竹林一帶,成功策反了原屬128師的兩個加強營倒戈,加入「反楊」陣營。
兵變成功後,李德華、李林明及孟沙拉宣布成立「勐固民族保安軍軍政委員會」政府,把參與兵變的部隊稱為勐固民族保安軍,並以「勐固民族保安軍軍政委員會」政府的名義,發布了《公告》、《和平宣言——施政綱領》、《告戰士同胞書》三個文件,隨後釋放在兵變中被扣押的魏超仁、楊克勳等人。
不甘丟失勐固控制權的楊茂良,成立了以楊克勳為總指揮的奪取勐固指揮部,調集2000餘人的兵力。為了確保勝算,「楊茂良親自到仰光與政府領導商談,謀求支持。另外還向鮑有祥、克欽獨立軍、坤沙二旅吞臘等部積極做工作。」
在楊茂良優勢兵力的進攻下,勐固民族保安軍節節敗退,最後不得不放棄勐固。退出勐固的勐固民族保安軍殘部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由李德華、李林明帶領投奔鮑有祥的佤邦;另一部分,則在孟沙拉的帶領下,退到與中國接壤的澡塘河一帶。楊茂良雖然憑藉武力優勢重新奪回了勐固,但也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參加戰鬥的2000餘人死傷過半,128師師長楊克勳遭槍擊陣亡。此外,由於佤邦收留了「二李」殘部,促使原本貌合神離的楊茂良與鮑有祥的「盟友」關係破裂。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被楊茂良逐出果敢的彭家聲,一直在暗中伺機捲土重來。1995年11月中旬,楊茂良組織兵力進攻在澡塘河的孟沙拉,造成果敢的兵力空虛。彭家聲及時聯絡其女婿林明賢所領導的果敢東部同盟軍,並夥同佤邦軍的兩個營,乘機佔領果敢。走投無路的楊茂良,在軍人政府同意給予其一塊「養老」之地後,把果敢的統治權交給了軍人政府。經過一番權利與利益的討價還價,1995年12月20日,新軍人政府、彭家聲以及果敢地方代表在果敢聯合成立果敢臨時政府。後來彭家聲又與新軍人政府談判,新軍人政府恢復果敢作為撣邦第一特區的地位及果敢同盟軍的番號,彭家聲重新出任果敢特區政府主席,果敢同盟軍司令由彭家聲的弟弟彭家富擔任。
三、「大緬族主義」是果敢族融入緬甸社會的製約性因素
在緬甸,較緬甸其他民族,緬族具有先進的文化,發達的經濟,以及政治的高參與度。「就一般而言,作為主體民族緬族,對其他少數民族總是懷著一種無可比擬的優越感。」緬族在國家中的優勢地位,助長了「大緬族主義」的盛行。
1948年1月,緬甸脫離英國的殖民而獨立,成立了緬甸聯邦,吳努任政府總理。在民族問題上,吳努鍾情於「大緬族主義」,篤信在「緬族化」下的國家統一。為此,吳努否認緬甸民族間的差異性,「緬甸居民包括撣、克倫、克欽、欽、克耶、孟、阿拉干各族,從搖籃到墳墓,生活在同一塊土地上。我們是一間房子裏的親人」;反對少數民族建立民族邦,「解決少數民族問題在於聯繫各民族的紐帶,而不是瓦解聯邦,建立各自的邦。」此外,為了從精神上推動「緬族化」國家的建立,在吳努的唆使下,「1961年8月,緬甸政府宣布把佛教定為國教,希望藉助宗教的力量使緬甸人民團結起來。」
緬族人是奈溫政權的統治基礎,出於鞏固統治政權的需要,在「大緬族主義」上,奈溫比吳努更為激進。奈溫禁止少數民族參加緬甸政府軍,緬甸政府軍從士兵到將軍全部由清一色的緬族人組成;貶低少數民族,把少數民族與反政府武裝等同起來,「緬甸有多少個少數民族就有多少支反政府武裝」。
在奈溫的統治下,緬族人的語言即緬語,被規定為緬甸的國語,包括民族邦在內的全國各類公辦學校,只允許緬語教學,禁止教授少數民族語言。奈溫以圖通過少數民族語言的「緬語化」,來促使少數民族的「緬族化」,「隨著我們努力成為單一的共同體——緬甸人民,我們之間作為撣人、克倫人、克耶人、克欽人、欽人和緬人的差別正在消失。」
奈溫以建立緬甸統一的行政制度為由,於1964年2月宣布實施《維護民族團結法》,「取消了1947年憲法中關於民族邦擁有自己的憲法、立法機關和分立自決權的規定。」在奈溫幕後推動下,1974年1月,緬甸實行新憲法,「新憲法與舊憲法不同,它放棄了邦—地區自治的原則,它不承認民族自決權。根據過去12年的實踐,1974年憲法引進了國家的一體化和中央集權制原則,放棄了以前聯邦型的邦結構,其中包括國會中的第二院——民族院。」1974年憲法改變了緬甸的國家體制,由原來的聯邦制轉為中央集權制。在中央集權制下,民族自治邦雖然存在,「但邦和省在國家體制中的地位、權利、義務以及與中央政府的關係等方面都毫無二致。這樣,民族邦區名存實亡。」
1988年9月18日,以蘇貌為首的緬甸新軍人集團,以結束國家混亂為由,宣布接管國家權力。鑑於國內外形勢的變化,軍人政府實施民族「安撫」政策,在反對國家分裂,維護國家統一的前提下,軍人政府把包括果敢在內的一些與政府講和的民族地區,冠以「特別行政區」的稱號,實行民族自治。
把眾多少數民族融入緬族,以此實現國家「緬族化」的統一,這是吳努及奈溫統治下的緬甸政府的既定目標。同樣,作為靠「緬族化」的軍隊起家的軍人政府,自然不會丟棄這一「傳統」。「軍政府的政治目標很清晰︰在一個種族(緬甸族)、一種語言(緬甸語)、一個宗教(佛教)的理念下,通過『民族建構』過程實現民族強制同化,建立一個同質國家。」
2008年5月,在軍人政府的自導自演下,以全民公決的方式,緬甸通過了新憲法。對於國家的武裝問題,新憲法規定,「全國范圍內的武裝力量統一歸國防軍指揮。」於是,軍人政府以維護憲法為由,強硬命令少數民族武裝無條件接受整編,否則將遭受軍事打擊。作為少數民族地區的果敢,軍人政府要求果敢同盟軍整編為緬甸邊防軍,「果敢特區改為自治縣,50歲以上軍人全部退休,口岸歸政府控制,縮小特區軍事編制(由原來3000人縮減為1160人)及控制範圍等。」在遭到以彭家聲為首的果敢特區政府拒絕後,2009年8月8日,政府軍以檢查毒品為由,強行進入果敢,爆發軍事衝突,彭家聲再次敗退出果敢。軍人政府以武力趕走了彭家聲後,在果敢成立了果敢特區臨時治安委員會,扶植投誠的原果敢同盟軍副司令白所成為臨時治安委員會主席。此後,軍人政府又把白所成,以及原果敢縣長明學昌、彭家聲特警大隊隊長趙凱所帶領投誠的果敢同盟軍,整編為緬甸邊防警察部隊1006邊防營。至此,緬甸軍人政府以武力掌控果敢。
強行的軍事佔領,並沒有對民族和解起到實質性的作用,反而會促使「大緬族主義」的膨脹,加劇果敢族與緬族矛盾向尖銳化的方向發展,最終使得果敢族人漸趨遠離緬甸社會。
四、政治身份缺失,果敢族誤把它的身世來源當作其法律身份歸屬
果敢族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就事實而言,果敢族是在緬甸的中國漢族。中緬山水相連,而且有便捷的來往通道。從古至今,眾多的中國漢族人遷移到緬甸。到了上世紀90年代,約有60到80萬名華人華僑,散佈於緬甸各地。在緬甸,把來自中國並「歸化」緬甸的漢族人稱之為華人,因而事實上,果敢族屬於華人群體,並非是一個獨立的民族。
「對民族文化的認同,可以反映人們對以文化聯繫起來的群體歸屬,即自己屬於哪個民族」,進而建立了族群共同體。「隨著族群共同體(族體)的形成、逐步穩定,以及不同民族交往的深入,個體(少數精英)油然產生的一種漸趨強烈的對本民族的依附、歸屬情感,並不斷擴展到整個民族,形成整體民族意識。」在整體民族意識的浸染下,「過去之歷史,無論是否被承認,都在目前諸多的身份認同中佔據著重要地位。」果敢與中國的西南邊疆相連接,「事實上,目前西南邊疆與周邊各國的邊境地區在歷史上大多與中國中央政府保持有直接的行政隸屬或相應的朝貢關係。生活在這一地區的少數民族也深受中原文化影響,同漢民族長期保持交流往來,並形成對中原文化、對封建中央政府的認同感。」現今,在果敢的絕大多數的果敢族人依舊操漢語,行漢文,沿襲漢族貼春聯、舞龍獅等風俗習慣,文化教育體係也多移植中國的教育體系,「教學用語和教材文種基本上為漢語和中文。果敢曾一度使用過南洋版和台灣版中文教材,現基本上使用雲南省九年義務教育制教材,只是從中國聘請了幾位較有經驗和學識的退休教師進行簡單修編,再重新印製發給各學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