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人地位如日东升时期
华人移居缅甸始于明末清初,大量移居在鸦片战争以后,主要定居在云南边界一带。在考察期间,我们与数十位老一辈侨胞和诸侨领座谈,据他们介绍:现在缅甸的华侨、华人及其后裔约100万人,其中祖籍广东、福建、云南三省约占30%,其它省占10%。按此估算,祖籍广东有30万人,其中 客、潮、粤三大民系各10万人左右。
从1950年至1962年的13年间,是缅甸华人经济地位如日东升时期,也可以说是经济发展的高峰阶段。
据史料记载:中缅两国人民友好往来的历史,有文字记载的可以上溯到两千年前。早在公元二世纪以后,我国的商人就已循着怒江和伊洛瓦底江的河谷到达缅甸,将我国的丝绸运到缅邦,换回玉石、翡翠等珍品。到我国的汉唐时期,两国友好关系进一步密切,当时在缅甸建立的掸国以及后来的骠国都多次遣使到汉、唐王朝访问,进行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友好交流。唐朝大诗人白居易还作了著名的长诗《骠国乐》,赞扬了骠国艺术家的精彩表演,诗中有几句写道:“玉 螺一吹推髻耸,铜鼓一击文身踊。珠缨炫转星宿摇,花斗数龙蛇动。”到了近代,随着海上交通的逐渐繁兴,中缅两国往来更趋密切,我国闽粤华人侨居缅甸的人数增多。1940年至1942年期间,中缅两国人民修筑的滇缅公路成为我国当时外贸、交通的唯一通道。自新中国成立后,中缅两国人民的友谊更进一步加强。1950年6月8日缅甸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是第5个与我国建立的国家。在未建交前,华人只是三等公民,受到排挤和歧视,在发展经济方面受到诸多限制。虽然1908年享誉全球的“万金油大王”胡文虎,继承父业,跃为“药业大王”,但类似此等人物,也只是凤毛麟角。这位在缅甸唐人街发迹的著名侨领,其后裔无人在此继承,原来的“永安堂”药房已卖给别人经营百货了。
在建交后的13年期间(即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中缅两国领导人互访甚为频繁。中国领导人刘少奇、周恩来、陈毅、叶剑英等在这期间先后访问过缅甸。特别是周恩来总理曾9次访缅,并多次接见华人侨领,与他们一起座谈。还和侨领一起参加过每年4月13—16日全国盛大的象征民族团结的泼水节。随着两国领导人来往密切,华人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一改旧观,民一视同仁,受到尊敬。这样为广大华人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创造了一个“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良好环境。陈毅元帅于1957年出访缅甸后,所作《赠缅甸友人》的诗,就很能说明当时的中缅友谊。诗曰:我住江之头,君住江之尾,彼此情无限,共饮一江水。我吸江上流,君喝江下水,川流永不息,彼此共甘美。彼此为近邻,友谊长积累,不老如青山,不断似流水。彼此地相连,依山复靠水,反帝得自由,和平同一轨。彼此是“胞波”,语言多同汇,团结而互助,和平力量伟。临水叹浩渺,登山歌石磊,山山皆向北,条条南流水。这首诗,在中缅两国流传,至今还有不少侨胞都能熟背开头两段,说明此诗已铭刻在侨胞脑海里,代代传颂。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缅甸,与该国领导人签订了我国倡导的处理社会制度不同国家互相关系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承认和应用。尤其在缅甸,使中缅两国人民友谊推上一个新台阶。广大华侨、华人和华裔无不欢欣鼓舞,在华侨史上写下了新的一页。60年代初,叶剑英元帅率领军事代表团访问缅甸,签订《中缅边境条约》时,两国代表团深入到边境上勘查。叶帅还广泛接触了当地侨胞,并亲自坐牛车察看边境。
1959年9月,缅甸政府颁布了《缅甸联邦投资条例》,欢迎外国投资和发展私营工业。鉴于缅甸局势不稳定,投资环境还不如人意,况且外国人担心缅甸搞国有化,故外国投资者不多。在这一背景下,华人捷足先登,经济迅猛发展。据1962年的材料,当时华人所经营的工业占缅甸私营工业的75%,华人还垄断了一些新兴工业项目。
二、华人地位一落千丈时期
从1963年至1973年的10年间,是缅甸华人地位一落千丈时期。总的情况,根据缅甸华人的说法,可归纳为四句话:“国有化、大排华、大迁徙、大损失。”下面略作介绍。
第一,全国实行国有化。1963年缅甸推行国有化政策,搞公私合营,首当其冲的是华人经济。1948年缅甸独立后,该国政府推行国有化政策,主要针对外资。据史料记载:独立之前,英国在缅甸的私人投资共6300万镑,其中石油、矿业、木材、交通和银行分别占2815%、1714%、1412%、915%和1518%。印度人资本主要投资于土地,占全 缅甸耕地的2315%,印度地主兼放高利贷的钱庄有1500家,印度人在缅甸的投资总额为8189亿卢比,其中农业占57137%、商业占36%、工业占6163%。同期,华侨企业主的投资只有280万英镑,在缅甸总投资中的比重尚微不足道。华侨开办的工厂,一般投资少、规模小,带有家庭手工业的性质。一间厂人数最多的也只有数十人,机器几十部。在为数不多的近代工业中,英、印资本一直占绝对优势。据1939年统计:在缅甸本部(不包括掸邦和克耶邦的英国人的矿场),拥有20名工人以上并以动力生产的近代工厂,总计有1028座,其中缅甸人、英国人、印度人、中国人、国营分别占17%、3812%、2419%、1217%和712%。独立后,缅甸政府实行国有化,与外资合营,建立国营工业,扶持民族工业等,使国家资本主义工业超过了外国工业。据不完全统计,缅甸政府在近代工矿业中的投资约7亿缅元;英国资本为117569亿缅元;印度只有0159亿缅元;华侨 是212796亿缅元。这次国有化,据1957年联邦户口局对252个城镇的典型调查,从工厂数字看,缅甸人所占的比重已从独立前的9337%增加到84%。华侨独资工厂数目已超过 印度人。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次国有化主要针对英、印人的外资企业,华侨除少数大企业外,中小企业未受损失,甚至还有所发展。
1963年3月1日,缅甸政府又强调实行国有化政策,这次国有化则主要是针对华人的。华侨经营碾米厂400多家,1964年收归国有。缅甸克钦邦区最高行政委员会还于1963年下令禁止外侨在该国开采玉石矿。当时,外侨所办的玉石矿有249处(其中多为华侨华人产业),均被收归国有后交缅人经营。同时缅甸政府又下令将外侨所有的工商企业收归国有。这一政策实施后,华侨、华人企业几乎等于零,损失惨重。我们与侨胞交谈过程中,许多人都向我们诉述当年苦况。有位乡贤向笔者透露:那次国有化政策,他唯一的商店被没收,损失折黄金200两,数十年积蓄创办的企业,一朝付诸东流。类似被没收的华人工商企业,约有数千家。此外,凡大、中、小城市“黄金地段”,军人或政府需要的地方,一张通告,就归军人或政府所有,不论是店铺,或工厂,或餐馆酒店等等,自行拆除,不给补偿。这次国有化的影响,使华人经济几乎处于崩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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