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三名十一新闻社记者经法院同意后获得保释,此前他们因发表仰光市政府公共资金不透明使用的文章而遭逮捕,被仰光市政府起诉并要求公开道歉。
在10月9日晚,十一新闻社的三名记者觉佐林、纳耶敏、缥伟温遭仰光警方逮捕,指控他们违反了“刑法”第505(b)条款,并于次日将他们拘留在永盛监狱。
仰光市中心的淡汶镇法院最终批准了三人的保释,并解释这是因为处罚时间最长只是两年,且被告人在淡汶镇的一家期刊工作,没有理由逃跑。
自民盟政府执政以来,共有38名记者被依据各种法律受到指控,上个月两名路透社记者因违法殖民时期的“官方保密法”而被判处7年徒刑,同样在上个月一名专栏作家因在Facebook上批评昂山素季被以煽动罪判处7年徒刑。 |